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你给我的温暖 作者:覆雪风筝 文案 她是陪伴他成长的女子,他不惜为她断腿,她本应该照顾他一世的,可是,他却将她气走了。他是故意的,因为他觉得她值得更好的人生……他们是琳琳和小鑫。 后来,琳琳遇到了罗宁。琳琳的眼泪,会让罗宁瞬间崩溃;琳琳的颓废,会让罗宁无路可退。 和罗宁结婚固然是好,在无星无月的夜空下,她是多么需要安身立命。可是,当琳琳再次与小鑫重逢,四目相对,往事重回…… 深情不移的罗宁和默默付出的小鑫,她会何去何从? 这是一个岁月沉淀后才留下来的温情故事,送给眷恋温暖的你们。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种田文 乡村爱情 近水楼台 搜索关键字:主角:罗琳,万又鑫,罗宁 ┃ 配角:罗彬,明天,孙小兵,吴媛媛,李小雪,王雨馨,辉辉 ┃ 其它:老街,柿子树,罗家酒楼,青山村 ================== ☆、风雨归家满窗寒   从上海到重庆的航班一切顺利,既没有暴烈的气象阻挠,也没有所谓的人潮拥挤。到了重庆要坐客车,问题就来了。春运还在后头,按常理讲汽车站应该是不挤的,可是,渝北区汽车站内惊人的一幕提醒了我:常理有时候是一种谬误。   汽车站内充斥着庞大的人流,一股拥挤的力量奔腾不息涌在周围,像是道士在此收妖般。人们奔波的倦意在晚点的车次面前越来越深,个个麻木地拖着行李箱排队买票、检票,蜿蜒的几条长龙还在延伸,有的小孩坐在大人旁边的行李箱上,有的直接坐在脸盆上。望了望外面,瓢泼大雨携风而来,且暂时没有做出要停歇的样子,这气势在这腊月里尤其不容小觑。   没事,早年也是这样过来的,挤一挤就过了,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默默地排号。罗宁上完厕所出来,看到我在排队,不禁哑然失笑。   “喂,五哥,你还在重庆吗?”罗宁一边护着我一边打电话。他父亲是富商,前后有三任妻子,因此他家姊妹多些,也就有个五哥   “那太好了,把你车借我几天,我和我媳妇儿回趟娘家,你知道的,我车还在维修。”他漫不经心地说道,同时把我拉进他的大衣里。他就是这样,一有什么开心的事总喜欢拉我靠近他,像个急于分享的孩子。   “行,我们在汽车站旁边的咖啡馆。”彼时,我们已经落座,叫了两杯黑咖啡。我抖落大衣上的雨珠后将大衣递给他,他没有接,而是顺着我的手为我披上。   “这是您点的咖啡,请慢用。”女服务员端着咖啡走来,然后快速闪到一边和同事窃窃私语起来,几个小姑娘皆是羞红了脸的模样。是啊,罗宁帅气绅士,很招女孩儿喜欢。我并不善妒,她们议论他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很幸运。这时的我哪里料到,后来他拧了眉头伤情地纠正道:“不是你幸运,是你不爱我。”   我一向不喜欢工业风情,因此咖啡对我仅有暖手的功用。很快,五哥的人就把车开来了,离开时咖啡还没有变凉,罗宁见我捧着杯子恋恋不舍,便说去旁边的小店里买个暖手袋。   他拉着我,在我手捧热水袋之前充当我的热水袋。“奶奶您好,我想买个暖手袋。”罗宁对小店的老奶奶说。   他待人接物礼仪周到,对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一向很是敬重。即使遇到倚老卖老的现象,他也依旧彬彬有礼。可能是良好的家庭教育和无忧的物质条件的熏陶作用吧,他对世界永远保持着善意的理解。   有时候我会想,在他面前,与他相比,我是否劣气深重?好在,与他相处渐久,我也变大度些了,对于大千世界里形形□□的人事,只愿从最简单的角度去理解,不愿再妄加揣测。好的爱人,彼此间的感化都是无声而和谐的。   可是,我到底还是不能活得如他那般坦荡,这些年,无论多少幸运降临于我,我都不曾真正地快乐,因为没有家人的见证。今次重回故地,就是想见见我的家人。   “小伙子,你看你女朋友手都冻青了,买这款吧,充电用不了两分钟,保暖可不止五小时。”老奶奶热情地介绍道。老奶奶和蔼而又热情,是个标准的重庆性格。   那一款有好几个色,罗宁选了一个我喜欢的橙色,然后笑着说对老奶奶说:“奶奶,我们现在就要用,能在这里充一下电吗?”   老奶奶眼里忽地闪过一丝慌张,很快又恢复淡定,还是指了指插座的方向。   尽管充了五分钟的电,暖手袋上那颗微弱的小红灯才暗下去,罗宁也没有说什么,还和老奶奶说了一阵话。   我们开着车上了高速,这里去涪陵大概三四个小时,现在下午两点不到,估计到家还赶得上晚饭,想起阔别已久的家常菜,我有点谗了。   涪陵,榨菜之乡,我回来了。   行到半路,很不幸地堵车了。堵车的空当,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从决定回家起,我就没好好休息过,一直寝食难安,毕竟那是多年未归的家啊。在风雨归家的途中,我的灵魂肯放下戒备,我就这样睡了过去。醒来时,道路已经在交警的组织下有序疏通,我们又在通往涪陵的路上了,真好。   沿途风光秀丽,此刻又暮色将晚,近景也朦胧,只见平湖烟雨、山寒雾滑,好一个山明水净的地界……山河尚未破碎,有生之年能再回这里,真真是大幸。   我本来乖巧顺遂,算起来只做过一件令双亲焦心的事,就是突然有一天对他们道别,自道混不出名堂不再回来。他们哪里知道我离家出走的隐情,只当我是闹着玩,只有我晓得,我是想逃离什么。还好家中有哥哥,双亲不至于无依。可是我终究是愧疚的,是我在他们日渐苍老的时候出走,单是这一件,就不像为人子女该有的行迹……   想到这些,我不禁摸了摸镜子,想端详一下自己,确保自己以一个并不憔悴的面容出现在他们面前。我不能再逃避了,我想念他们,他们也放不下我,也许见到他们,我才能真正被救赎、被祝福。   出发的前两天,闺蜜雨馨给了我一个小镜子,说我看到镜子就要想起她。没摸着,我记得我明明带上了镜子的,小镜子不在手包里,那应该在行李箱里……行李箱……“等等,行李箱……”我惊慌失措地对罗宁说。   罗宁转头望着我,立马反应了过来,只见他很有把握地说:“是在汽车站弄丢的,那时我一只手护着你一只手拿着手机讲电话。”一边说着,他已经调转车头,开往车站。   我看了看时间,差点急火攻心。“堵车加上往返,现在已经下午六点了。”   他的声音沉稳有力,“别怕,有我。”他给了我一个舒缓的笑。   已经过去四五个小时了,我想,我的箱子怕是凶多吉少了。   “要不……”我还未说完,他就已回道:“不要,我们回去找找吧!”   衣服啊镜子什么的倒是不打紧,我知道他在意什么,是的,今次他要同我回去向双亲请罪,顺便提亲。箱子里有几样物什:去庙里求得的同心结、生辰八字与正楷写成的整整六页求婚贴,他一应按照我们那里的习俗备下了,提亲的话,这几样是不能少的。 作者有话要说:  罗宁很好,三十而立,事业有成,英俊帅气,最难得的是人家罗宁并不因为外表卓然就作威作福,人家可绅士了~他对女主体贴绅士,事事周全,堪称完美男人哦…… 清明、愚人双节同至,姑娘们,还等什么?出去撞男人啊,去机场、车站、咖啡馆、小卖部,指不定就撞见罗宁了哦…… 话说本风筝原也应该出去撞男人来着,奈何码字成了我的幸福,一触键盘就幸福感爆棚,就不去和你们争了~ 女票们,我仿佛看到你们得手了~ 别忘了亲亲抱抱举高高哦~ ☆、落魄恩人情义深   等我们回到汽车站,已是晚上七点半,早已人迹罕至。“你就在车上,我下去看看。”罗宁一边开车门一边嘱咐我。   昏黄的灯光洒在车站门口的广场上,广场中央的梯子上站着一个人,那人高高的,背着个大包拖着个箱子,即便在城市的灯光里他的大衣也不甚光鲜,约莫是个农民工,不知道为何在这寒夜里苦苦支撑。罗宁走向他,他的位置显眼,显然我们都注意到了他。   他们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短暂的交谈后他们都向车子走来,待走近,我才听见罗宁爽朗地说:“你也去涪陵,正好一道。”待更走近,我才发现那个约莫三十岁的男人手里提的正是我们的箱子。   “琳琳,你递一支烟给这位兄弟,是他捡到了我们的箱子还站在寒风里等我们。”彼时,箱子已经放进了后备箱,罗宁开始开车,而清寒的好心人就在后座。   我递去一支烟和一个感谢的笑眼,他却一愣,随即慌乱地摆手说道:“不用,我不抽烟的。”他的头发长且乱,已遮住半张脸,面庞虽有些沧桑,却有着一双很是清澈的眼睛,却看得出年轻时候也是个颇为俊俏的小伙子。   “不抽烟是个好习惯,我也在努力戒烟,呵呵,要成家了,就想多活些时间。”罗宁笑意盈盈地望着我说道。   一路上,后座的“兄弟”都不说话,只听罗宁问得他姓万。在这归家途中听到这个姓,一阵酸楚涌上我鼻头。是啊,我十八岁时离家出走都是因为一个姓万的人。   万哥不说话,我和罗宁也不好多说,因而一路无言,罗宁专心开车,我和万哥则各自望着窗外。这窗外的叠叠山影,即便在夜里也有洗眼的功效,望了一阵,我觉得眼睛清凉了不少。   有那么一刻,我和万哥同时望向同一方,但他迅速转头,因车外正值暗夜,车里有点微光,所以他的眼神在玻璃窗上格外清晰,那是一个恐慌的眼神。好熟悉,躲避而疏离的眼神,觉得熟悉,是因为常见吧,毕竟冷漠是大部分成年人的常态。   我们萍水相逢,他带着戒备和警惕也实属正常。   罗宁停了会车,说下车方便,我却见他只是走了走提神。他一向好强,是不肯承认自己也会因驾驶而疲劳的。现在已经晚上九点,连着开那么久车,不累才怪。   “黑夜里开车回家,扫开一阵山雾,多好啊,我想试试。罗先生,我还没考证,你敢把方向盘让给我吗?”我搞怪地来了这么一句。   “反正我的命早就是你的了。”他望着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因为老实的万哥在,此刻我听着这句话,变觉老脸有些发烫,幸好是在夜里,没人看得清。   车上有我们的恩人,因而我不敢恣意,车速如龟爬,一路倒也相安无事。   车子拐过龙豆沟,驶进了停桥镇,近了,离家近了。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当时年少,初读此诗时,只觉诗人犹犹豫豫实在不够痛快,连同老乡说句话都怯懦得很,现在才懂诗人的仓惶。   十年未归,小镇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新楼林立、街区扩张。在车行中,我恐慌地抬头望向那方,还好,夜里依稀辨得那颗参天的柿子树还在、青瓦还在,老街也还在。我想,那个人,应该也还在。   停桥镇是一个较偏远的山城小镇,因从前是县城就设在此处,倒也有个高中。听老街妇人们说,我们这里的高中本是要拆的,要迁去新县城,但是镇上一致反对,于是便留着了。不过教育局说,如果上高中的人太少,还是要考虑拆迁的,为了留着这个镇上最高学府,家家都尽量让孩子们去这个高中念书。尽管我成绩稀烂,阿爹阿娘也硬是让我念下去,因此,我就在这小镇念了十几年的书。   同山川河流一样,每条街都有自己的名字,也就有的街在历史长河中陈旧了,苍老了,变得善于遗忘了,于是,它忘了自己的名字,任由人们叫它老街。   “你们就把我放在这里吧,我在这里有熟人,我家在乡下,我先去熟人家歇一晚。”未等我们问,万哥已经开口。我往外望了望,这是新街新修的一处楼房。   “好的,兄弟,我们就住在镇上老街的罗家酒楼,你随时来玩啊。”罗宁一边为万哥开车门,一边冲我使眼神。   “万哥,这点钱是我们的小小心意,你拿着。”我赶忙下车递上一叠钱,并和颜悦色地说道。   “我不要。”他看都没看钱一眼,说话也是侧着头说的,好像很怕我。说着,他已经转身走了,又只得一个清寒的背影。   见他如此决绝,我也不好多说,只捏着那叠钱愣在那里。   “兄弟,这是你的袋子。”罗宁跑回车上拿来一个袋子,菜市场常见的那种廉价的绿色塑料袋,袋子有点透明,看得出里面装着一双洗净的帆布鞋。罗宁小跑着给他送去,他接过鞋,走了走,复又回头,看到我们还在看着他,他终于笑了笑。那笑容里有些什么,我一时想不清楚,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真是怪了,一回重庆,陌生人的一举一动都感觉熟悉。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行李箱虽丢了,里面又有重要物件,但那真不是罗宁的错,要知道他护花心切嘛~ 大家双节过得还好吗? 是不是没有做成女主,倒成了咖啡店的看官小妹? 嘻嘻,没关系,琳琳大方,不会在意你们觊觎罗宁的~你们就看个够吧~ 什么?看帅哥看够了?那回来看我的小白暖文吧~ ☆、老街酒楼一如昨   此刻,新街还灯火通明,偶有人来车往;老街却早就没了声响,灯火也寥寥无几。我开着车徐徐前行,终于到了家门口,却见家门禁闭,屋子里的灯光也已熄了,我低声问罗宁:“已经十点半了,怎么办?”   他见我这般神情严肃,先是低低一笑,再是压低声音说道:“还能怎么办,他们都歇下了,总不好现在进屋请罪吧。”他笑了笑,忽又灵感一来,低声打趣道:“不敢进屋,与你在你家门口一夜醒着,像是要哄你同我私奔,这种感觉也不错。”   他说的对,本就是回家请罪的,这会儿怎好敲门惊醒他们,去旅馆又难免显得没诚意,唯有在门口等一夜。   借着新街的繁华灯影,我看得红砖黑瓦的酒楼还完好如初,韵味犹存。“罗家酒楼”四个字还是亮堂堂的,想是阿爹与哥哥日日擦洗的缘故。说起来,我们家的酒也是口碑极好的,不仅在停桥镇满载赞誉,就连县城里好些酒客也年年争着预定。   因阿爹性情刚硬,绝做不来偷工减料的勾当,又不喜乘势涨价,罗家的酒便也好评如潮,甚得乡人青睐,镇上还流传着“物美价廉觅知音,罗家酒楼一片情”这样算不上佳句的佳句。总之,我们家几乎天天宾客不绝,利润虽微薄,人气倒也红火。   “我们家世代酿酒卖酒,因而男丁多体格魁梧,要是我阿爹与哥哥为难于你,可怎的好?”我一边在门口走走看看,一边悄声笑问。   他托腮思忖一阵,然后故作高深地分析道:“嗯……我要娶媳妇儿,是决计不能还手的……如果实在受不了了,就装死。”他嬉皮笑脸地说话,即便是笑谈,音量却也控制得很好,并没有惊扰到静谧的老街。   夜凉如水,家门就在眼前,酒香还是那般熟悉。再次回到这里,我终于丢了乖张,变得虔诚了。   我们回到车上,我靠着他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在粮食酒香里,我睡得很是安逸,一觉醒来竟已天明。   “你一夜没睡?”我睡得很好,他却像是一夜未眠的形容——虽然他尽量使自己看起来依旧神采奕奕,奈何眼睛里有些无法消融的血丝。   他没有回答,只是依旧温柔沉静地说道:“我们下车吧,他们差不多要起床了,在车上窝着甚没诚意,邻里看见也不好。”他总是想得很周到。   方才落地,家门就开了,在我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罗宁率先喊了一声阿爹。他这一声阿爹喊得颇不识相,是我事先没教好,反正我阿爹看都没看他一眼。   阿爹的鬓发又白了不少,十年不见,他的眸子果然装了更多的风霜,还有那正推门的手,青筋突兀,看得我一阵心疼。   阿爹见我,先是目露一丝恍惚,继而又目露凶光,冷色道:“你回来干嘛,怎么还知道回来!”随即终于不屑地瞥了罗宁一眼。   我接不上话,见阿爹的神色,罗宁也不好开腔,便就这样僵持着。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半天还杵着?这门是坏了?”阿娘神色匆匆地走过来。她一向善于调理心绪,过得甚是明朗,十年来竟没几分变化,依旧眉目动人,依旧戴着手镯、挽着青丝穿着布鞋,仍是一派干净利落的形容。与十年前相比,阿娘似乎清减了些,是人都猜得到是因思念幺女常常抹泪致成的。   见到撑着一扇门的阿爹和门外低头不语的我,阿娘喜上眉梢地说道:“我这是楠木门,撑坏了你赔呀?琳琳,快进来说话。”我心里想笑,阿娘还是同以前一样幽默,这哪里是什么楠木门啊,明明还是从前那扇杉树门!   阿娘一边说一边推开了阿爹,我顺势尾随阿娘进屋,罗宁也颇为识相地跟着我进了屋。   阿娘转头望我,见着我身后还有个年轻男人,又是一喜。   “来来来,琳琳,快坐。”阿娘思我心切,喊我也喊得甚是亲昵,她的声音又温柔又甜,我立马找到了回家的感觉。   小时候,每每黄昏初降,该忙的忙完了,老街的妇人们必在自家门口呼唤孩子,她们嗓音清越,并不噪喳。而我们野性难训,每每拖延归家,见我们一时不应,她们音量便更足了,像是生怕自家的糊涂孩子被别人唤过了过去般。   于是,吆喝声此起彼伏,老街像是唱起了一支清凉的山歌,这声音和那天边霞彩一起,映出好一片温暖柔和的人间。   实在太久没有听到阿娘喊我了,上次听到她喊我还是七年前,这十年来,她必隔着万水千山喊了无数回,只我都没能听见。此番,我觉得很是圆满。   “不准坐,你当初离家出走时,怕是没想过要再回来坐一坐吧!”未等我与阿娘坐下拉手叙旧,阿爹就又怒气复出了。   嫂子和辉辉听得声音,也都下了楼。嫂子和以前比也没多大变化,就是头发剪短了些,面色还是温润如故。   我走的时候,辉辉方才一岁而已,再次见他,他已长成可以自己穿小袄子短褂子的大娃娃了,眼下辉辉已很高了,长得胖墩墩的,很像哥哥小时候,很是可爱。嫂子见了我,也是眉开眼笑,赶忙在阿爹那里帮我说好话、替我求情。   阿爹丝毫没有放缓神色,依旧板着个脸。   怎么说也是我的不是,我早已打定主意,不管阿爹怎样刁难,我都要好好受着。   “怎么了,混出名堂了?我可清楚地记得是你说的混不出名堂就不回这个家”阿爹酝酿了一下,仍是冷着脸,待开口便是引用我曾经的混账话。   “够了,你个老榆木。”这声是我阿娘吼的。   “跪下”这声是我阿爹吼的。   这两声吼,吓到了我和罗宁,也吓到了街坊四邻,众人皆来门口望了望,见着是在处理家事,也都识趣地散了。是以,没人打酒,没人搭救。   辉辉被吓得包住眼泪又不敢任其流出,只抱着嫂子紧抿着小嘴唇,阿娘见状,便让嫂子带着辉辉避开了。   我乖乖跪下,罗宁自然也跟着跪了。他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还跟着我说跪就跪,真是难为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罗宁也真够大胆的,老丈人都摆出了冷眼横眉的架势,他倒还敢开口就堂而皇之喊一声“阿爹”! 也是,早喊晚喊都一个喊法,何必虚伪呢? 反正,你闺女跟定我了,这一声阿爹就是想说明一下不才小婿的存在,要不要答应,你自己看着办吧! 哈哈,我们的高富帅耿直吧? 女票们,别呆愣,要主动撞罗宁啊~ ☆、旧事波涛涌心底   “你跪什么?谁让你跪了?”阿爹冲罗宁说道,语气很是不善。   “阿爹,我叫罗宁。我们此次回来,就是想请求您的原谅。”听他这翻简洁明了的话,仿佛是在说我当年是被他拐跑的,现下回来请求成全一般。我有点想笑,罗宁始终是个好男人,什么都一人扛,我与他相识不过才五年,相恋不过两三年,但他却对我花尽心思。关于我的过去,我乐意说时,他便听着,我不说的,他也从不问及。   阿爹愣了一愣,就在我以为这关就快过了时,他很快又振作气势冷眼横眉说了句:“别以为带了个男人回来就没事了,你想过没有,因你的过错,你那残了腿的小鑫哥哥至今还娶不着妻!”   我最想听到又最怕听到的消息,终于还是如期而至。这句话实在分量过重,我有些担待不起,跪着的身子一软,立扑。待缓了缓神,我方才敢抬头看了看阿爹阿娘,与此同时,余光扫到跪在一旁的罗宁也看着我,却不知是何眼神。   “你在胡说些什么?幺女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却要把她撵走,是要再分散我们母女十年八年吗?”阿娘此番是真的伤情了,没有吼,单是哽咽了声音,眼泪也大颗大颗的朝外滚。   阿爹虽很是固执刚硬,却对阿娘极好,他是见不得阿娘流泪的。见阿娘这般,他便也没有再说什么,只留了一声闷哼,挥了挥衣袖快步上楼,然后砰的一声甩上房门。   阿娘抹了抹泪水,一边扶我起来一边说道:“你别听他胡说,你那小鑫哥哥腿早好了,走路也不跛了,娶妻是迟早的事。”   阿娘将我拉到她边上坐着,又招呼罗宁起来坐。阿娘甚是和蔼地朝罗宁说道:“你叫罗宁,是吗?”   “是的,阿娘。”   阿娘笑了笑,同我说道:“你怎么选的,竟和你一个名字。”是啊,他叫罗宁,我叫罗琳,这宁和琳在涪陵方言里全然没分别,是以我和罗宁像是同名同姓。   “琳琳,这些年你去了哪里?过得好不好?你和小罗是怎么认识的?”   我握紧阿娘的手说道:“阿娘,此事说来话长,今夜我与你睡吧,躺在榻上我再与你细说。你先同我说说小鑫哥哥吧。现在,他在哪里?”我以为,我和罗宁的事已成定局,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倒是小鑫哥哥,我实在亏欠他太多,因此很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我不知道的是,此刻,罗宁的眸子渐渐暗了下去。   哥哥昨日去县城送酒,今晨才回来,见着我,又喜又悲,一个三十二岁的大男人竟生生的流了泪。想来,是我离开的时日实在太长了……哥哥和我说了一阵话,便酿酒去了,罗宁倒是很懂事,也跟着搭把手去了。是以,只得我与阿娘两个,楼下还要卖酒,我们便上楼,回到我当年的房间说话。   我的小房间依旧一尘不染,甚至比我在时还干净整洁。我在家时,阿娘常说我的房间太乱,像个猪圈,又笑说我不会收拾打理,将来怕是嫁不出去的。我和阿娘手拉手坐在床榻上,细细听她讲小鑫的事。   我嫂子万蝶是青山村人,那村子名字虽好听,却是个极贫困的山村,村里人住的一应是串架木房。我哥二十岁时娶的嫂子,那一年我才十六岁,嫂子的亲弟弟万又鑫也只得十八岁。   嫂子嫁来老街不久,我哥那岳父岳母就在夜里被火活生生烧死了,他们家房子家具被烧了个精光,就连水缸里的水都被烧干了。也不知是何样的的奇迹降临,倒是存活了个孩子,可惜也烧烂了额头,便是那和我一般大的万又鑫。   哥哥将万又鑫接来老街的那天,我偷偷跑去街头等了许久,直到下午,才见我哥拉着一匹白马朝老街走来,马后跟了个毫无生气的孩子。   就在嫂子家出事的半月前,我还同嫂子回了趟青山村,那时候,她的爹娘还好好的,万又鑫也还是爱笑的,我之前还觉得万又鑫长得颇好看,至少比老街的孙小兵他们好看多了,现在却好看得不大明显了——明显的是一个烂额头。   见到我,哥哥笑着说道:“这匹马是小鑫的,以后你与他一同看管,这马儿很乖的。”   我听到一个尖而亮的声音:“我才不要,他的马就让他自己管啊。”我太不懂事,只嘟着嘴不屑地说道,丝毫没有察觉到,那个毫无生气的孩子的眼睛更没神了。   若在平时,哥哥少不了要厉声训斥我了,但是为了给万又鑫找个同龄伙伴,哥哥只好说些软话:“琳琳,听话。小鑫哥哥会骑马哦,他会教你骑马的。”   他会骑马?这么个瘦瘦小小还没有我高的小黑娃还会骑马?我不禁问道:“真的?”我本是想问他是否真的会骑马?但只说了这两个字,便有歧义,他们便以为我在问是否他真的会教我骑马。   哥哥和我齐刷刷地望着万又鑫,我是出于疑问,我哥则是出于是催促,良久,那只焖葫芦鼻里终于挤出了个“嗯”字。   此后,这万又鑫小黑娃就在我家住下了。他倒也知趣,晓得不能白吃白住,甚是勤快,顶了不少原属于我的活计,为着酿酒卖酒跑前跑后,略微一闲便得去后坡放马。与他比起来,我就甚为懒惰了,自他来后,我更是懒得不像话,家里再忙,我也有本事跑出去野,且我常常使唤他,当着他们喊他小鑫哥哥,背地里将他当做奴仆。   他太老实了,我叫他不准告状,他就真的忍气吞声。   没人同我说话时,我便常去后坡转转,若见万又鑫不在,我也乐得领马儿吃几口好草;若他在,我便也勉为其难地与他共同看侯马儿,权当打发时间。   与他放马的次数多了,我也信服了他会骑马这件事,他也答应教我骑马。   记忆里,那时候晴天很多,我作为无忧少女也是实打实地精力充沛,一天十分精神,放学后就去后坡,倒也学得挺快。   有一天,他憨憨地对着马背上的我说:“你这样英武,竟是个女儿身,实在可惜了。”   我痴痴一笑说道:“有什么好可惜的,你不是照样怕我吗?”   听我提起“怕”字,他似乎很无语,低头笑了一阵后很无奈地回道::“我是说,你若是个男子汉,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哦,我是女子,你可以娶我,也挺好的啊。”我口不择言,他却经不起玩笑,整张脸红得像个番茄,几欲滴血,我看了简直要笑破肚皮,差点摔下马背。这娃娃,也太害羞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鑫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人,你们期待她和琳琳的故事不? 今天我发现黄菜花已经渐渐熄影了,隔好远才只剩一小朵,而新条菜籽荚则慢慢成形~ 美好的人世间,如歌的季节,春深似海~ 宝宝们,多出去走走总是没错的,相信~ ☆、柿子情节惹是非   就这样过了一年,嫂子生下了我的侄儿辉辉,这一年,我十七岁了,小鑫十九岁了。   在我家营养稍微好些的缘故吧,小鑫竟长高了不少,也更壮实了,但依旧被我压迫着,我只当他永远胆小怕我。   他待辉辉很好,尚没有什么意识的小辉辉很是黏他,黏到有时候我忍不住怀疑:小鑫和嫂子有几分像,辉辉莫不是把小鑫认成自己亲妈了吧?小孩子果然见好就收,没一点志气,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那时候我清高得很,根本不喜欢“恃宠而骄”的小孩子,因而辉辉也不爱亲近我,偶尔见了我还要哭哭啼啼。   相处的日子渐长,我和小鑫像是好朋友了,但我心里依旧计较着他夺了我的恩宠,要知道,自他来后,他们便时时忽略我,还常常指责我,让我多学学他。   那时候,每逢茶余饭后,若得一闲,大人们总爱拿同龄小孩子的身高比来比去,在家里,我和又鑫便是最常被拿来比较的一对。明明之前我比他高,现在他却比我高出整整一个头,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一个烧烂了额头的丑鬼,怕是连妻也娶不着,再高又有什么用。”这是刚比完身高后我一时冲动说的话,我因这话挨了哥哥一巴掌,对万又鑫的恨意便又增了一分,我只自顾自地生气,忽略了他的异样。从此,为了遮住额头,他的头发留得更长了,话也更少了,有问才答,不问不答,他也常常避开我,再也不同我去后坡放马。   无忧而平静的时光流逝得很快,像那天边清冽的晨光,一眨眼就化作夕阳,最后在夜色中消散瓦解。转眼,辉辉已满周岁,我十八岁了,万又鑫也二十岁了。   我和万又鑫已经相处了两年,我也欺压了他整整两年。四季流转两轮,山河也稍有变化,他却依旧哑忍吃亏。本以为我和他会一直保持这样的相处状态,却未料到事情总有更变。事情的转变是从柿子成熟的那个夏天开始的。   老街街口有棵早熟的柿子树,那上头结的柿子仲夏就熟透了,柿子大而软,红彤彤地挂在那高枝上,缠绵地透着四季的馨香,实在诱人。奈何那树生得太高,又是一根独苗,周身没有枝桠可供攀爬,老街群童又肥懒无能,便只得捡些熟透了落在地上,且撞得稀巴烂的残骸尝尝。   夏天的饭桌上,我喝了两口冷茶,拿着个韭菜包子瞧来瞧去,然后焉焉地说道:“街口的柿子好生诱人,我吃不着,只得将它想做这包子,一口给啃个扎实。”说着,便猛啃了两口。他们见我这般,都一一笑出了声,就连尚不会说话的辉辉都象征性地拧出了个笑脸。   欢笑一堂的我们都没注意到,一向没有存在感的万又鑫悄悄地换了双鞋跑出去了。   我吃完饭,屁股一甩就跑上阁楼,翘着个二郎腿睡觉去了,碗丢给嫂子洗,我可是从不贤惠的。就在这时,有人从下面抛了颗石子上阁楼,我惊醒,往下看了看,原来是我的同桌孙小兵。这娃是个吊儿郎当的相,老街的孩子中数他最会玩,隔三差五又会搞出新花样。   “小罗琳,我们有新活动了,玩不玩?”见我露头,隔着一层楼,孙小兵悄声问我。   正好这个暑假平淡无聊透了,他这么悄声传话,想必游戏内容定然新颖,我有点兴趣,便也悄声回道:“有什么我罗大爷玩不起的?你说,是斗鸡走狗赛蛐蛐儿还是打马看桃花喝酒品春宫?”   孙小兵不答,只故作神秘地摇了摇二指头,然后一边抠鼻子一边神秘兮兮地指了指街口。指完街口,他就翻了翻衣领自以为帅气逼人地迈着正步走走开了。那步调,如果有个人在他旁边喊几声一二一了,他便当真可以同学校里的旗手比上一比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看谁先吃到那高枝上的柿子。那树极高,摘柿子是极为危险的,是以我们的活动不能让大人们知道,所以才偷偷摸摸传话。   那树倒下来必得压倒几家人的房屋,是不能砍的,我又爬不上去,看来只能智取了——我偷了柄斧子准备自己制作一把超长楼梯。其实,制作楼梯也是要花费不少力气的,这哪是智取?算下来,我还是在玩体力!   未等我跨出大门,就瞧见了万又鑫,他拿着两个泛着熟香的通红柿子,憨笑着对我说:“都给你。”   没想到,他竟把我饭桌上的碎话当了真。   我当时真是狼心狗肺,未说一字未对他笑一笑就将两个柿子全都夺了过来。在老街孩子们面前耀武扬威是极好的感觉,我拿着柿子,径直跑去了我们常晒太阳玩水花的河边。   他身上有树皮勒伤的痕迹,他的指甲缝里还陷着青苔,这些,我都一一忽略。   正巧孙小兵他们路过我家酒楼,我便急忙跑去他们跟前秀出宝贝柿子,没想到,孙小兵根本不认账,那帮娃也跟着一起起哄道:“小罗琳,这柿子是你偷家里的钱去新街买来的吧!”   “我妈说了,新街卖的柿子从小就喷了农药,你少吃点。”此话一出,个个都笑弯了腰,只有我怒气冲冲。   他们不信,看来只有当众摘下来,他们才会拥我为王。   我气喷喷地跑回酒楼,放下柿子,喝了一杯冷茶,镇定心神后,头一回温柔地对万又鑫说:“你再去帮我摘一个好不好?”   我没想到,他二话没说,挽起裤脚就出了门。我赶紧跟上,顺便通知了孙小兵一声,并扬言道:“来街头看我吃柿子。”于是,他也带来了一堆闲娃。   “小罗琳,吃不上就吃不上,你找个烂额头来就能吃上了?”孙小兵和众人的嘴巴都很热闹,围着柿子树叽叽喳喳地说个没完。   一群人在树下看一人爬树,指指点点讥笑不断,在一个那么敏感而又单薄的年代,那爬树的人究竟是怎样的心情?我无法感同身受,因为所有的他都替我受了。   孙小兵笑了一阵,然后玩世不恭地说道:“小罗琳,我就不多说了,只要那烂额头摘下柿子,我就沿着老街跑三圈,一边跑一边喊罗大爷,你看行不?”   “一言为定。”争强好胜冲昏了头脑,我说气话来也是硬气得很。   小鑫从小吃苦,和老街笨拙的肥娃不同,很快就扭上树了。才过五六分钟,他已经爬到有枝桠的地方了,只要站稳脚跟,一伸手就可以摘到柿子。   眼看就要得手,我心情大好,不禁喊道:“小鑫哥哥,加油。”我从没这样喊过他,在家里,我只说“喂,你……”,在外面,我直呼其名,我甚至以为,没喊他烂额头已经很仁慈了。   也正是这声“小鑫哥哥”惹出了事。   我抬头捧着嘴巴喊了这么一声,声音刚落,他就一脚踩空,实实在在地掉了下来。他的头发被重力冲开,烧烂的额头全露了出来,惹得一阵阵唏嘘。 作者有话要说:  老街旧事,本该同那蒸笼水汽般无声消失的~ 既然故事还在,那么当事人也不能遁形,直面就好~ 温暖的情义,就如你带着山野的气息风尘仆仆向我走来~ ☆、始因腿伤悟真情   两楼高的距离,他就这样摔了下来。不知当时我是何神情,只知大人们听到声响都出来了,孙小兵他们也早就炸开了锅。我走过去,在他面前蹲了下来,面对他递来的柿子,我手足无措,而他依旧对我笑,眼里没有半分责怪。泪水充盈了我的眼眶,因为我看到了血……   他被送去医院了,听哥哥说他坐骨挫伤,左腿有一处整骨头断了,且有的骨渣碎在了血肉里,现下又是大热天,骨肉易腐化,搞不好骨头会坏死。也就是说,他的左腿有可能就此废了。   自他去了医院,辉辉便一直不乖,嫂子更是天天以泪洗面,茶不思饭不想,总皱眉念道:“爹娘啊,是万蝶不好,没有照顾好小鑫,万家恐怕要就此绝后了……”我不喜欢听这句话,说得像是万又鑫已经死了一样。不过想想也是,万又鑫本就额头被烧烂了,家世又不好,准确地说是连家也没有一个,加之现在腿断了,哪个姑娘会嫁给他?这不就等于他们家要绝后了吗?   我被我哥关进了房间,他明面上说三天不准我吃饭,实则阿娘水米不断往屋送,可我根本吃不下。孙小兵还算守信,当天晚上就在老街喊了三圈罗大爷,不知怎的,听到这声“罗大爷”,我却欢脱不起来了。   那三个柿子是小鑫的腿换来的,见我不吃,阿娘便将它们制成了柿饼,说等小鑫回来了,让我与他分着吃。   三天后,我“出关”了,阿爹见着我,一怒摔了根凳子,又罚我在香案前跪了一天。   万又鑫搬出了县医院,回了老街,就在我家对面的小医馆就医。“老街气候好,在那里还可以天天见到姐姐和马儿,让我回那里养伤吧,我会好得很快的。”这是他的原话,其实我知道,他是想为我们家省钱。   我将柿饼递给他,他也不多话,笑笑便吃了。我也吃了一个,剩下的那个他不肯吃,我便也不吃,于是阿娘便将它沉入了酒炉,说要酿一壶好酒中秋夜里喝。   从此我天天给他送饭、接他回来,我走在前面,他撑着我的肩膀单脚跳着前行……此后很长一段岁月里,我都感觉肩膀沉沉的,但却不觉压抑,反而感到很温暖,我也时常怀念那段温暖日子。   他心情似乎不错,笑起来也大方了不少,笑着对我说:“罗琳,这几天是我胃口最好一段日子。”他撑着我的肩膀,我提着饭盒,在老街商贩们收摊的声响中慢慢回家。   夏天的气候真是难以推敲琢磨,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天气预报也没能传送到老街,我们只目瞪口呆地看着高阳烈日与骤降暴雨轮番登场。这样的恶劣天气笼罩下,小鑫不说难受,医馆又只是照例换药,我们便以为一切无恙,直到他晕倒,我们才知道病情恶化了。   他又被送去县医院了,是由哥哥和阿爹送去的,过了两天,嫂子去换了阿爹回来。   阿爹从县城里回来后,不停地在堂屋踱步,踱得我和阿娘人心惶惶。过了半晌,阿爹终于说话了,是对我说的:“骨头坏死了,要锯下坏死的那节,也就是说,好了小鑫也是个瘸子,祸是你惹的,你必须照顾他一生。”   听到这个审判,我却并不觉得失落,不知为何,反倒有一丝高兴。   小鑫已经二十岁了,若是正常人,恐连小孩都有了。我也不小了,就我那成绩定然是考不上大学的,我没有放一点儿心思在学习上,对上大学也没有半点儿兴趣。都说“十八女儿妆,红轿穿石巷”我也应当仔细琢磨贤惠为妻之道了。   再说我对小鑫的心思,在他没出事之前,我也不曾想到自己这样在意他。这绝不仅是出于愧疚,我想,若是没了他,若是不能长久伴着他,我的人生怕是没有什么温度可言了。   当晚,我敲开了阿爹的房门,郑重地说道:“我不想上学了,我根本不是上学的料,既然我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我就从现在做起吧。”阿爹允了。   我刚回房,阿娘就跟了进来,“小鑫是个好孩子,为人踏实忠厚,对你又好,就是难看了些。不过我听说,现在市医院可以做植皮手术,你跟着他不会受委屈的。”   “植皮,什么意思啊?”我等不及阿娘细说,直接问重点。   “就是把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割去填额头上那块烧伤,我听说可以的。这次你阿爹他们去县医院,医生看到了小鑫的额头,亲口对你阿爹说的。”阿娘拉着我的手,示意我不要急。   “真的吗?那太好了。”如果这样,他就可以不用留长头发了,也就和个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了。相信,他会更爱笑的,就像在青山村一样。   哥哥托人捎信说:做完锯骨手术,就带他回来将养。辉辉听说他舅舅要回来了,高兴得不得了,一扫之前的阴霾,还奶声奶气地呼着要去接舅舅。于是,我便抱着辉辉在老街口上等了半天。斜阳晚辉的映照下,他们终于回来了。   下了车后,小鑫就由哥哥背着,见着我,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好久不曾看到他了,也久违了他那温暖柔和的笑容,我心里早已暖成一锅甜粥。   我们一家人商定,等他腿复原了,就带他去市里做植皮手术。说的复原,也都是带跛脚的,不过想着以后可以下地走路、额头也可以治好,就已经很圆满了,是啊,人不可能总要求那么多啊。   小鑫有伤在身,嫂子便自己带着辉辉,不让辉辉磨搓他。于是,很多时候,都是我陪着小鑫。我依旧当他的拐杖,带他去对面医馆换药,带他早晨散步,带他去后坡放马,那种温暖就在肩头的感觉,当真是极好的。   老街人也都认定,不久的将来,罗家的幺女是要嫁给那烂额头的。   夏天终于过去了,炎热不再,肩头有温暖,清秋也无惧! 作者有话要说:  小鑫是惨烈了点,我同学说小鑫太可怜了,从头到脚没有一块好的~ 可不能这么想啊,要知道,小鑫虽断了腿,但也因此得到了植皮的机会,可不是因祸得福吗? 要知道,小鑫皮相底子本就好,又高,植皮之后必定更俊了~ 对了,不要担心罗宁,我自会安排他出场的~ 各位看官,还请静候佳音~小风筝绝不弃坑~ ☆、中秋时节话别离   学校已经开始上课了,起初我天天在往常上学的时间去放马,瞒得倒也很好,可是,他还是发现了。   这天,酒楼不是很忙,我便带他出去散步。“为什么没读书了?”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下脚来,语气沉沉地问道。我不敢迈步,害怕他跟不上。他依旧撑着我的肩膀,单脚着地,我没说话,也没有继续走,就这样僵持着。   “小鑫哥哥,你知道吗?长大了我是要嫁给你的,读那么多书也没用,还不如攒点钱和你好好过日子。”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慢悠悠地说道。   “嫁给我干什么?”他的呼吸清晰可闻,语气却那么疏离。   “我什么都可以改的,我再也不欺负你了,我会好好对你的,一辈子我也能做到。”我转头,想看着他的眼睛地对他说,他却侧过头,像是故意躲开我。   他可能以为我是内疚,才讲这番话哄他吧,反正,他只说了一句:“我不会娶你的,你还是去读书吧。”他转头,在地上捡了根棍子杵着就回去了,只剩我一个人。   我在原地站了很久,看到他步履维艰地往回走,看到街坊们进进出出,看到孙小兵他们放了学朝这边走来。我竟莫名想哭,有生以来第一回感觉失落与无力齐头并进。   “哟,这不是小罗琳吗,听说你要嫁给烂额头了,你们啥时候办喜事啊?”“咱们同学一场,你结婚的时候可得通知我们一声啊!我们大家去给你舞个狮。”说着,他们几个就装模作样的跳起来,像在排练一般。   我无视,目不斜视的往回走。孙小兵他们调笑我,我已经全然不在乎,我在乎的,是那个步履维艰的人。   那天过后,小鑫再也不同我出去散步了;换药也是自己杵着棍子去,偶尔让嫂子扶一扶;吃饭要等我吃完了才上桌;即便坐在一起卖酒也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厚着脸皮邀他同去放马,他却说嫂子已经去过了;我同他说话,他却装作没听见;我抢着给他洗了件衣服,却再也没见他穿过……   就这样别别扭扭的要到中秋了,他好几日都没用过拐杖了,估摸着是好得差不多了。这一天,哥哥嫂子去了城里送酒,阿爹也同阿娘带着辉辉回葡萄村的外婆家了,屋里只得我和小鑫两个。   他在楼上,我一人在楼下卖酒,中秋渐近,打酒的人自然也多了。   在我们这里,每年中秋,每户都是要在院里摆上一桌团圆菜的,而酒和榨菜一样,都是不能少的。酒桌上,大人们必得饮两盅,不会饮酒的妇人们也都要以茶代酒;这一天,小孩子若是非要尝尝酒味儿,大人们也不会阻拦,只是笑呵呵地望着小孩子,而小孩子们尝后是少不得要吐着舌头喊辣的。   就着榨菜喝酒,想来,这也是极好的习俗。打酒的人一多,我就有些忙不过来,要一边收钱一边灌壶,搞得晕头转向的。   正当我低头打酒的空当,隔壁王掌柜喊了我一声,我抬头,一不小心撞上了高高的立柜,脑袋倒是暂时没事,只是眼看就要被柜子顶上掉下来的陶壶砸中,这时万又鑫却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我只听得他慌乱地喊了一声“小心”,然后我便被他一把拉开,陶壶哗的一声掉在地上碎成渣,打酒众人皆是一整唏嘘。   没错,他很紧张,他刚刚的声音还回荡在我耳边;我还是不敢确定,又抬头看了看他的眸子,即便已经过去了好一会儿,他眼里仍旧满满的都是担心。   这天天气甚好,屋外长天秋水,十分明媚。我也心情甚好,感觉轻飘飘的,乐得在厨房一边做饭一边唱歌。   饭好了,我通知了他一声,他不需扶了,自己就能上桌。我给他盛了饭,他却迟迟不动筷,只盯着隔他最近的一盘菜看个不停,头也不见抬一下。彼时的我又哪里知道,彼时的他正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吃啊。”见他迟迟不动筷,我便夹了两块肉放在他碗里并催道。   “罗琳,我有些话必须和你说清楚。”他依旧不动筷,两手撑在板凳上,但终于抬起了头,看着我郑重地说道。   我放下碗筷,也郑重地回道:“你说,我好好听着。”   “那日你说你要嫁给我,把我吓狠了,你不必可怜我……”   “我没有,我不是可怜你,我是真的喜欢你,真的,小鑫哥哥,这个问题我认真想了很久的。你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有多担心,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定然活不成的。”不等他说完,我就打断道。相处了两年,他让了我两年,我想,嫁给他,这辈子他定会一直让着我,也没什么不好。   “我们不合适,我连个家都没有,又是烂额头又是瘸腿的,你跟着我没有好日子过的……”他说这话的时候,看不出是何情绪,平静得很。   “我不在乎,我是真的喜欢你,想要一辈子照顾你。”我赶忙直抒胸臆,顾不得女儿家应该讲究的那些端庄矜持,生怕慢了一拍。   他依旧不急不慢地说道:“就算你喜欢我,可你有想过,我喜欢你吗?”   我愣了,是啊,他从来没有表露过。   “我有喜欢的姑娘,她也喜欢我,她家就在青山村,与我合适得很。自从离开青山村起,我就不爱笑了,因为见不着她了。”他顿了顿,眸子明媚得如同午后的阳光,睫毛忽闪忽闪的,好像在回味那段纯真的感情,我不得不承认,其实除去烧伤,他的五官是极精致的。我还来不及感叹他的美好容颜,他又抿了抿嘴唇接着说道:“我长大了,该成家了。等我腿好了,我是要回青山村盖房子的,房子还是要盖在原来老家的位置,马儿也是要拉回去的。等我的房子盖好了,我就会同她结婚。”   眼泪一颗一颗地滴在饭碗里,我不敢抬头,不敢相信,难道往日那些关怀,都是我的错觉?   “虽然你有哥哥,不缺我,不过,我还是一直把你当成我的亲妹妹。以后,相信她也会喜欢你的。”他云淡风轻地说完,然后象征性地吃了两口饭,再就是一瘸一拐地上了楼。   他的人生规划如此朴素,听得出来,确确实实没有我的位置,我也着实配不上。他喜欢的姑娘必是温柔娴静与我截然相反的。我始终不是他喜欢的姑娘,我只是陪他成长了两年而已,这两年,他越来越坚毅挺拔了,我却越来越糊涂了。 作者有话要说:  偌大的黑暗,无星无月,去留两无意~ 沉醉忽又醒,终散去~ 情绪低落不能自拔,无笛音可听,无处排解~ 平沙漠漠愁无迹~ ☆、故人重逢如初见   当天傍晚,阿爹和阿娘背着辉辉拎着几袋土特产回来,没等他们放好东西,我就仓促地说完混账话出走了。走的时候,午饭的盘碟还摆在桌上,那壶柿饼酒也没有取出来,中秋节的团圆饭也还没吃。在街口碰到哥哥嫂子,我也没说一句话,黑着脸就坐上车走了。这一走,就是十年。其间我也想过回家认罪,只是想着万又鑫,就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其实,我并不怨恨他,就像他从未责怪过我一样。甚至,最初在异乡孤立无援的时候,都是那肩头的温柔扶着我走过来的。我没有文凭,到大城市只能干些洗碗打杂的粗活,从前在家里我也很少干这些,每每想起家,又是一把辛酸泪。不过,想起他曾经撑着我的肩,我就是他的拐杖,我的嘴角还是会不自觉地形成一个温暖的弧度。   不对呀,他说他要回青山村盖房娶妻,可是阿爹说他至今未娶……   我后知后觉,现在才发现破绽,想赶紧问出些什么,却不知从何问起,缓了缓神,我才听见自己以低不可闻的声音问道:“现在,他在哪里?”   “你走后没多久,他就出去打工了,说要挣钱回去盖房子。”阿娘握了握我冰凉的手。   “那他的额头……”我神思恍惚,一时间,竟像大海上沉了桨的小船,找不到靠岸的地方。   “植皮做得很成功,手术风险期刚过,他就跛着脚打工去了,就在县城边上的砖厂烧砖,每次回来都要给你嫂子买衣服、给你阿爹和我买补品。不过砖厂也不景气,烧了两年后他就另谋别事去了,好像去深圳进了什么电子厂,我也不太清楚。”阿娘顿了顿,继续说道:“小鑫这孩子也实在争气,说什么也不要我们分给他的房子,烧了两年砖就回老家盖了房,就差娶个媳妇儿了。”   “阿娘,他还是没娶吗?”我激动得流下了眼泪。难道他当初那番话是假的?还是他同那姑娘感情上生了嫌隙?   “小罗是个不错的孩子,看得出家世也好,你如今找到了好人家,就不必想当年的事了,我们不会怪你的,小鑫也不会怪你的。”听我问起婚事,阿娘开始苦口婆心地劝慰我。想来,他们应该一直以为我是抗婚才出走的吧。   就在这时,哥哥一边慌里慌张地跑上楼一边喊道:“阿娘……我见到小鑫了……他……他就在镇上……”楼梯被踏得嗒嗒响,我和阿娘都凝了神。   他还未跑到房门口,我和阿娘已经出来了。望着气喘吁吁的哥哥,阿娘率先开口:“我去做饭,你快去喊他回家吃饭。”   “我刚刚去送酒,正巧碰到他,我早喊了,他不肯来,说是这回没给买礼物,不好意思来打搅。”哥哥喘了口气,才顺溜地说出这番话。   “你怎的这般没用,把他拽来啊。”阿娘说着,就要去做饭。这时,我看到罗宁也出来了,一身的酒糠末儿。   “还是让嫂子去吧。”我不由得说出了声。不得不承认,我是想见他的,想看看他这些年的改变,想看看他短发的样子,想看看他的脚跛得厉害不。   嫂子听说自己亲弟弟回来了,挥挥手示意让我过去接替她的位置,帮忙卖酒,她则利落地出了门,辉辉听说自己舅舅回来了,也紧跟着嫂子去喊人。   嫂子和辉辉果然把他喊来了。   嫂子和辉辉走在两边,一个留着长发、背着个大包提着一个绿色塑料袋的男人被他们母子拉着就进来了。便是拉的小鑫。我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我,两两无言。   我们昨天才见过,他就是我那落魄恩人。十年而已,他竟如此沧桑了,我竟没能一眼认出他来。想来,他应该早就认出我了。是了,我早该想到,他一向怕我,那慌乱、躲避的眼神,正是他独有的。   许是家里好久没有这样热闹了吧,阿娘很是高兴,脸上挂满了笑容,一挥锅铲炒了满满一桌子菜。满桌的菜,样样都是我熟悉的,焖茄子,清煮白菜,腊肉片,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好生感动。   阿爹还取出了那壶加了个柿饼的酒。想来,柿饼是圆的,意味着团圆,我们本是准备中秋夜喝的,自我走后,他们便也不喝了,就放存着等我。   既然阿爹肯取出酒来,想必也是慢慢原谅我了,也就表示接受了罗宁。   饭桌上,他们争着给小鑫夹菜,嘘寒问暖,不小心冷落了我和罗宁。我是自家人,没什么,罗宁倒也大度,一点没计较,还甚是享受地吃了两大碗。   饭后,我和嫂子收拾残局,他们则在堂屋闲谈。去端碗的时候,我仿佛听见阿爹在同罗宁说话,阿爹的语气和善了不少,可能是小鑫回来了的缘故吧,阿爹一向对小鑫赞赏有加。   他们谈了一阵,也都各执其事去了,罗宁倒是很会表现,进进出出忙里忙外的,很把自己当成自家人。   “琳琳,我看罗宁很不错啊,长得好看,穿得又好,酒楼边上停着那车子是他的吧?好生气派!一看就是个富家公子,对你也是无可挑剔。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卖酒的空当,嫂子八卦地向我打听道。 作者有话要说:  重逢不诉离别意,君向潇湘兮我向秦,真真痛心~ ☆、吃饭喝汤忆往昔   说起来,我与他的相识也是狗血一场,我就像灰姑娘一样,误打误撞捡了个便宜。“呵呵,嫂子,你说笑了。说起我和他认识的话,是五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在餐厅打杂,他是我们美女老板吴媛媛的男朋友,我们老板是个很接地气的美食家,通过吴媛媛,我机缘巧合认识了他。”我不太想多做解释,只平铺直叙。说完这几句,看到嫂子惊讶的神情,我才恍悟自己这话有歧义——这不明摆着告诉别人自己是小三吗?   “不是的,嫂子,我是说……”意识到自己方才笨拙的言辞,我赶紧解释。   罗宁和吴媛媛从小就是同学,两人家世登对,且郎才女貌,本一对天成的佳偶,却不知为何,他们却突然分了手。吴媛媛分手后很是伤情,便将餐厅转手他人,便独自去完成她年少时的梦想——做一个自由的旅行美食家。   餐厅转给了别人,我却无处可去,便还得待在这里,是以我便成了别人的员工。不知怎的,和吴媛媛分手后,罗宁隔三差五还会来餐厅。我初初还以为他是眷恋前任,后来想想,不对啊,吴媛媛还在时,他一个月也就来两三次,现在则一周要来两三次。   在我打碎了两个看似名贵的盘子、因为英文障碍得罪了几个外国顾客后,新老板终于对我忍无可忍,觉得我笨手笨脚,又不会做菜,便有意辞退我。   这时,我和罗宁已经渐渐相熟了,我换了工作,经他介绍去了一家售后服务机构做接待员,这份工作倒还清闲,只要登记一下来访顾客的信息就行了,收入倒还颇高。那时的我傻乎乎的,根本不知道一名普通接待员是根本没有这种待遇的,我以为,罗宁最多就是想着我是他前女友的员工,他前女友走后他便出于友善关照一下我。是以,我便不觉得亏欠他什么,谈吐倒也不卑不亢。   两年多相处下来,我和他也算成了朋友。如果他送我什么东西,我又不接受,他便必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比如“看你独自漂泊,就替伯父伯母照顾一下你”;他经常邀我去他独居的别墅吃饭,我便少不得要顺便帮他收拾一下屋子,这时候,他往往会嬉笑着说:“自从家里有了个女人,一切都像样多了”之类的鬼话。更不靠谱的是,我做菜的手艺实在差到原地爆炸,他却吃起来一脸享受,还每每吃个精光。   就这样与他暧昧了两年多,谁也没有打破僵局,我以为他算是我落魄生涯的一个蓝颜知己,我们会有一段纯洁的友谊,直到他突然表明心迹。说实话,我一直把他当成兄长,就像我亲哥哥一样;当然,有时候我也觉得有一个有钱朋友也不错,逢年过节会可怜一下你,为你花点小钱。但真没想到,他居然会喜欢上我!   或许是那段时间我太孤独了吧,我竟莫名其妙地同意了,想着:万又鑫不在我身边,没人让着我了,有一个人愿意让我一阵也不错。   本以为会很快分手的,谁知,我和罗宁相处得倒也不错,可能是他什么都让着我的缘故吧,两三年下来,倒也没积出什么仇怨,还有了些相依为命的感情,转眼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其实,他给了我精神依靠,如果不是他我,我就算哪天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被车给碾死了,恐怕也没人知道。   我和嫂子略微说了一下过程,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起嫂子,也是个典型的温柔善良的性格,什么都听我哥哥的,从来不闹事。我让小鑫几乎失去一条腿,嫂子也没半点埋怨我。这些年为着酒楼忙前忙后,真是苦了她了!   忙活了一天,我觉得胳膊有些酸,才一天而已,我就如此矫情了,阿爹阿娘他们天天如此,可想而知是有多累。罗宁也是一整天都在忙,他倒中用,在酒炉边能使力,也能开车送酒,为阿爹与哥哥省下不少力气。   我们家居室和店铺都在一处,便少不得要仔细讲究些清洁,所以把厕所安置在了后院偏东的一处吊脚楼下,那里隔正堂屋还有些远。本来,饭前饭间是十分忌讳厕所的,尤其是在我们酿酒的罗家,可是,这天晚饭前,我十分不争气地想要解手,便在摆饭的空当偷偷摸去了厕所。我们家晚饭摆得一向较晚,要等人们都不再来打酒了才传菜,所以,此时,屋外已经一片乌黑,老天做出再过一刻就要全全黑黑脸的神色。   糟了,我走得急切,竟忘了开灯!太尴尬了,我要是一脚踩进……里可怎么吃饭?厕所灯的开关偏偏又设在正堂屋,真是无奈,希望自己憋住才好!于是,我不得不回屋开灯,刚刚转身,还未迈步,昏黄的灯就无声地亮了。   从前和此刻碰撞,这才恍惚记起来,刚刚昏黄的灯光无声亮起的一幕好生熟悉,记得十年前,我忘事的本领一点不比现在差,也是常常忘了开灯就径直奔向厕所,而灯总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无声亮起,每每如此。从前,那个开灯的人是小鑫,他一直留意我的行踪,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一如昏黄的灯光般温暖着我!   我出得厕所,饭菜已然摆好,却发现罗宁不在,一问,嫂子才告诉我,罗宁带着辉辉到隔壁王掌柜家串门去了。罗宁既不在,那灯厕所的灯又是谁开的?方才阿娘在厨房忙,嫂子又在柜台清账,阿爹也去了老朋友家,便只能是小鑫!   我抬头望向他,他却并不在意,依旧自顾自吃着碗里的菜。这时,嫂子给他夹了一筷牛腩,他抬头对嫂子笑笑,刚好撞见我的目光,他便又一闪躲,然后又默默地吃起饭来。   当天夜里,我与阿娘同睡,罗宁则与小鑫同睡。躺在榻上,我又将我与罗宁的相识相知的过程同阿娘讲了一遍,她直叹罗宁没架子又有风度,让我珍惜眼前人。 作者有话要说:  小鑫三十岁了,罗宁也三十岁了,琳琳也不小了,二十八岁,似乎这样设定不太合理,主角年岁大了些。不过,这是一个岁月沉淀后才留下来的故事,只有年岁上去了才有那种沧桑无常之感。 莫要担心,我的新文《长门误佳音》里女主还很年轻,那是一个描写小女儿情义的古风文,欢迎大家一并围观了去~ ☆、酒楼新客皆散去   第二天早上,罗宁换上了我哥哥的衣服,看起来也依旧气宇轩昂,很给我长了些脸。从昨天到今天,好些我从未见过的老街新媳妇们都陆陆续续来家里做客,名为看我实为看他,若是看到了,便要脸红一阵,若是没看到,便随意喝杯茶后打道回府,掂量着下回掐准时间再来。我都明白,也没有什么愤气好发作的,还是老样子,依旧觉得自己幸运。   这天刚吃过早饭,小鑫便说要走:“我的马儿还请李家姑娘帮忙照看着,得回去一趟。”   我想,他口中的李家姑娘,就是他那心上人吧。看来果有其事,他没有骗我,倒是我多虑了。   哥哥让我出去送送小鑫哥哥,我便解下围裙,前去帮他拎行李。   他背着大包走在前面,我提着小袋儿走在后面,我看了看他走路的样子,确定没有簸,才堪堪放心那颗悬着的心。   路上,我本想找点话来说,可好久不交流,我已经不知道应该对他说什么了。还是他率先了打破这尴尬局面,他没有回头,走在前面,用一个我刚好能听到的声音说着:“十年不见,你懂事了,也变漂亮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好想看看他的表情。   我只好从善如流地说:“你的腿好了就好,我也一直记挂着,十年前,是我太无理太任性了。”   “没事,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他说着说着,回头对我一笑。那是一个好温暖的笑容!   未到新街的小车站,他就已停步,等我赶上来,他才微笑着对我说道:“就送到这里吧,外面风大,你快些回去吧。”   “对了,这是那天晚上罗宁放在鞋袋子里的钱,昨天晚上我本想还他,可他说什么也不肯要,我便还给你吧。”他拿出一叠钱来,递到我面前,作出我必须接受的表情。   我接过钱,心中顿时五味杂陈,苦涩就此袭来。我与他,竟如此生疏了吗?竟要分得这般清楚吗?   他上了车,我还愣愣地站在哪儿。那司机接着电话走开了,车上只得他一人,看得出那车一时半会儿还不忙走。思索良久,我还是走到车窗前,打算再同他说几句话。谁知道下次见面是何时,谁知道还会不会再见面!   我走近,还未开口说些体己话,他就抢先说道:“也不知道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希望你永远欢欢喜喜的。罗宁是个难得的好男人,你跟着他我也放心,你要好好珍惜他。”说这话的时候,他苦口婆心,像我阿娘一样。   他倒是催我催得紧,可他自己呢,我便也急急回道:“你什么时候结婚一定要通知我,就算……就算万水千山我也是要回来见证的,你要记得啊,我一直牵挂着……”我不中用地流了泪,竟一发不可收拾,眼泪不停地往外滚。   他见我这样,并没有说什么安抚的话,反倒将头转向一边。   良久,他倒也说了一句话,确是极令人心酸的:“我们山里人结婚,只要登记一下就行了,操办什么的都不太在意的。你不必为了我的事再回来,只要你同罗宁好好的就好!”   我虽嘀嗒着眼泪,见他这样祝福我,我便也说道:“早些成亲吧,帮你看马的姑娘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要辜负了她。”   说起那个姑娘,我其实倒好想同他回青山村看一看,看看那姑娘是究竟何风采,看看那姑娘对他可好。   “那匹马儿我也好久没见过了,真想念它,好像再摸摸它。”我依旧流着泪说着话。   他没有看我,只暗自说道:“你放心吧,她把马儿照顾得很好。”他口中的她,不难猜!   我真想拉开车门坐上去,去青山村看一看,看一看那人那马,以及他新盖的且将居住一生的房子。   可我看到了罗宁,他就站在车站口上望着这边。   大胡子司机领着几个乘客来了,原来刚刚是司机是接人去了,司机回来了,我和他的谈话便就此终结了。车子很快走了,我却还愣愣地站在原地。见我久久不动,罗宁来到我身边,为我擦了擦眼泪,然后拉着我回了罗家酒楼。   方才在车站的那一番交谈,好生见外,好生疏离!我与小鑫,竟真的成为了无话可说的两个人。   人成各,今非昨。陆游与唐婉的旧闻,如今提上来讲,也无处考究,只那遗憾了千年的两阙《钗头凤》还未抹去!   第二天一早,罗宁换上了来时的衣服,还把我叫了过去,有些不悦地说道:“公司有些事儿,必须回去一趟,我们先回去吧,过了年再来……”   “这么快就回去啊,才待不到四天,阿娘会难过的,而且我还不想这么快就回上海,这边空气多好啊,我自从回来,皮肤都通透了不少。”我听见自己容色镇定地说道。其实,就算我们要走,阿娘也不会不高兴的,阿娘如此明事理,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讲这样一番话。   “那我先回去,半个月后来接你,不,用不了半个月,十天……如果你想我了,就给我打电话,我随时派人来接你。”他居然说出“派人”二字,平时,他是断然不会说这种话的,事关于我,他便必定亲力亲为。而且,他习惯去哪里都带着我,这一次,他居然这么快就妥协了!   “我知道了,你走吧。”我有些不高兴,便赌气说道,语气很是生硬。他僵了一僵,也没有多说什么,只礼貌地和阿娘交待了几句便告了别,然后就开着车走了。他走得很突然,我其实并没有太多不舍,毕竟这么大个人了,哪能像小孩子一样事事依赖别人呢;倒是辉辉,见罗宁走了,还拧着小脸儿嚎哭了一阵。   饭间,见我闷头吃饭,也不夹菜,阿娘便问道:“你怎么愁眉苦脸的?”见我不答,阿娘又取笑道:“看来我的幺女真的长大了,知道相思了。”阿娘逗我,我却依旧不说话,只放下碗筷去到柜台前,胡乱拨弄着阿爹算账用的老算盘。   阿娘见状,便笑着说道:“人家工作上有点事儿,先回去处理一下,过几天就来接你,又不是不要你了。”听阿娘这么一说,哥哥嫂子也都笑出了声,就连辉辉也似懂非懂地跟着笑了起来。   我却没笑,还有些不高兴。不知怎的,我也知道他不是不要我了,可就是高兴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香樟叶儿落了一地,又没人扫,踩上去便有些沙沙的声音,有些感动。 也不知为何香樟叶会选择在这个时节飘落,青青黄黄的一地,十分珍贵~ 其实,相比写小说,我更喜欢写一些杂谈逸趣,跳脱小说人设,一切话语说来十分自由,对于万物的评价客观冷漠又疏离,也许这样更好。 有位名家曾说过:“作者死了。”意为小说一旦完成,便是独立的个体,与作者不再有关,我觉得这个说法没毛病。 什么时候有空,我会奋力写一点杂谈随记放出来(我发现晋江有这个功能,可以发一些小短文),反正,咱有的是时间,慢慢耗,慢慢读,慢慢成长…… ☆、十年光影十年痴   夜里换洗时打开行李箱,看到那提亲礼,才想起来,我生气,难道是因为他忘了提亲吗?好像也不是,我都快忘了提亲这回事了。   其实仔细想想,这些年来,罗宁一直跟着我,有些时候我真的过得不太随意,他走了也好,我也正好乐得自由。事实证明,我果然善忘,没过两天就忘了那桩不快,带着辉辉玩得可好了!   每当酒楼不忙、辉辉又上学去了的时候,我便常常一个人去以前放马的后坡转悠,在有暖阳的日子里,也会去河边坐坐,玩玩沙子啊小圆石头什么的。同这些久违的老伙计作伴时,顿觉烦恼抛九霄,脑空一身轻,整个人都变年轻了,像是在石沙间重拾了那段单调而纯净的少女时光一般。   可我有时候又会无故寻仇觅恨,估计是年纪大了吧,人容易感伤些!看到后坡早就没有马了,青草倒是还有一地,我会想起儿时常哼唱的那两句歌词“青青河边草,悠悠天不老。”青草历冬又逢春,真可算是寿与天齐了,可是我们都老了。是的,阿爹阿娘老了,哥哥嫂子老了,我与小鑫也老了,那匹马也早就成了老马,想来也驼不起我们了。任性无知的青春,真的回不去了。想起这些,我又心情沉重起来。   这天得空,我又去了后坡,想起小鑫冷漠疏离的神情,想起马儿的缰绳在另一姑娘手中握着,明明晒着太阳,那悲伤却还是灌顶般笼罩着我。我哀伤得坐在地上靠着树睡了过去,等醒来,倒还抓住了几缕阳光。我打开手掌,将手掌对准太阳,然后慢慢移动手掌,让太阳在指缝间穿梭来回,倒也自得其乐,仿佛抓住了一股不会消散的温暖,一时间也不愿再想别的事。   回去的时候,经过河边,竟看见了略带沧桑的孙小兵。约莫他也混得不怎么样,反正看起来不太精神,只见他背对着我,手插口袋,故作深沉地望着对岸发呆。   他没发现我,我便想吓他一跳,就无声无息地走过去在他耳边大吼了一句:“孙子……”想来,他怕是在深思什么,一时没有防备,被我吓得魂飞魄散,一直倒退,差点没掉进河里。   见他这般,我忍不住失笑,一边笑一边问道:“你小子在吸毒吗?怎么这般没精神”他被吓得不轻,许久才缓过神来,指着我结结巴巴地说:“小……小罗琳……”   “上一次你还喊我罗大爷,这改口改得挺自然的嘛。怎么,这样害怕,莫不是把我当成了孤魂野鬼了?”也就和这吊儿郎当的娃,我才能像儿时一般漫不经心地说话。   他瞳孔急剧收缩,片刻还不能说话,我看了想笑,便笑着问道:“对了,你怎么在这里?,怎么看起来有些落寞?”   见我窥视到了他的落魄面,他也不加隐瞒,直接吐露道:“我打牌输了点钱,出去静了几天,今天才回来,就又被我媳妇儿劝了出来,她说让我再静静。对了,我刚回来就听我媳妇儿说你带了一个长得好看又有钱的男人回来,可是真的?”   “是啊,怎么了?”我承认下来的时候,他表情曼妙得很,我有些好奇他想说什么。   “没想到你还敢回来,我真佩服你,居然上演逃婚戏码,你就不怕被你阿爹打残吗?。”他说着说着,踢了踢脚边的石子,直把它们踢进了河里。   原来他们真的以为我在逃婚,就连一向不长脑子的孙小兵都这么以为。难道在他们眼里,我就是这样的人马?想到这里我便有些伤情,就没说话 ,只垮了脸,准备往回走。   孙小兵追上前来,十分不解的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人家鑫哥现在腿和额头都好了,有的是姑娘喜欢,你也不必自责。大家都是老朋友,有话好好说,你别垮脸啊。”他居然喊小鑫为“鑫哥”,我只当他见我生气,想说点好听的话讨好我,也没往别处想。   “我没有逃婚,是他说他有心上人了,我才走的。”见他提起旧情,我也只好十分无奈地解释道。   “哦,鑫哥还有心上人?你说的该不是青山村那李小雪把。”他扯过一片草叶,含在嘴里略有兴味地说道。   “他们说的李家姑娘,应该就是吧”我的心一沉,原来确有其人。   “哈哈,说起来,那姑娘也是年轻得很,才将将十八岁,我也见过,人倒是生得很好。唯一的不足就是……就是没看上我,你看,虽然鑫哥是真好,可我也不差啊!”他一口吐了草叶,摊了摊手,颇为不服地说道。   “你不是已经娶妻了吗?怎么还惦记着十八岁的小姑娘?”我笑一笑,然后打趣道。   等等,十八岁的小姑娘?   “你说什么,那姑娘当真只有十八岁?”我近乎疯狂地扯着孙小兵的衣领问道。   他被我的突然的莽撞吓了一跳,只弱弱说道:“是啊,十八岁,千真万确。怎么了,你嫉妒她年轻?”   我放开他的衣领,神思飘忽地往回走。现下已近黄昏,我慢吞吞地往酒楼走,感觉自己慢慢走进了夕阳里。夕阳的余晖是金黄色的,却不如想象中那般温暖,我走在洒满夕辉的羊肠小道上,竟感觉有些发冷。   那姑娘只有十八岁,十年前便只有八岁,怎么可能与他互生爱慕之心。他定是骗我的,他定是不想让我跟着他吃苦。   那么,他定是一直喜欢我的。   我决定去青山村看一看,如果那李家姑娘是真心待他,我便能稍稍放下些心。   阿娘听说我要去青山村,也没多说什么,只拿了些豆谷让我带去。嫂子听说我要去,异样地看了我一眼。   “你倒是应该去看看,记得到了多帮着做点事,别反倒让小鑫伺候你。”临走时,哥哥意味深长地对我说了这么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抽空独自出去走耍了一番,去了学校旁边的那条菜花湖边,即便一路上垃圾堆不停散臭,我还是去了,其情可嘉! 湖中飘着几团脱了根的青荇,看着它们自由自在飘飘摇摇,我很是羡慕,又觉得有一点儿可惜…… 倘若要飘零,多走几处也好,走累了才晓得原地的珍贵…… 所以,我是不同意“父母在,不远游”这句话的,年轻就该远游,老了方才可收心去过安身立命的太平日子! ☆、青山暗隐双皎月   十年,的确不短,这十年里,老街已经普及了手机,青山村也通马路,记得十二年前,我和嫂子还是徒步进的山,哥哥领着小鑫来老街时,也是走的路。依稀记得,那次我同嫂子一道去青山村,刚到他们家,我便恶狗扑食似的冲向水缸,把过道上的小鑫吓得闪到了一边。   记得那天我与嫂子是清早就出的门,下午才到,路上也没见着什么人家与河流,到了小鑫家见到水缸,我一口气喝了大半瓢水。当时是真的渴狠了,是以有如此惊人海量。   十年后的今天,我坐上车子,和村民一起颠簸着驶上了山路。一路上,他们谈笑风生,说的无非是一些淳朴的话题,比如今年土豆丰收、最近青豆降价了、停桥镇上的王小喜家要在大年初三办满月酒……   车子颠簸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青山村。这个小村子村如其名,四面环山,倒也清秀得很,在这腊月里,西壁的山崖上还有一派新绿,很是亮眼。   上一次来青山村,还是十二年前。十个轮四季流转,山河没有破碎,河流也没有改道,小山村倒是变了不少。若是在青山村上方安一个摄像头,想必镜头里,这村子必如那墨笔般一笔一笔画来,一屋一人慢慢清晰……   整齐的田土,屋舍俨然,此刻又正值清晨,炊烟笼罩着屋顶,晨光在在山间缭绕盘旋,鸡犬之声不停,这幅景象很是动人。   村子里的羊场小路又重新编排了一翻,易了路线,铺上了光滑的石板。   这石板小路,让我想起了电视剧里的隐士居园,电视剧里,石板路尽头必是几间竹屋,屋子旁边必有一派绿树清溪。   今日放眼望去,村民们住的不全是木屋了,已有几间红砖房。经人指点,我才悟得修得最好的那栋两层的砖房,正是小鑫的。   跟着石板路走,随着石板弯曲,我伴着清露的脚印也蜿蜒得颇为好看。越向前,我便越紧张,不知道见到他该说什么。待到了他门前,我这颗心都差点跳了出来,只见门开着,我进得屋,他却不在,也不知是去了何处。屋子很是干净整齐,虽没什么豪华大样摆件,却也是样样精致干净。   他的砖房里没有设有厨房,倒是堂屋的西壁有一间小小的木棚,便是厨房。厨房很小,光线倒还明朗。瞧见他还未动烟火,我于是将带来的豆谷放在厨房小木桌上,便开始洗锅。   锅还未洗完,他就提着一颗白菜回来了,原来他是出去砍菜了。他没问我为何而来,愣了愣后红着脸说道:“用电器做饭很费钱的,我就搭了这么个小棚,煮饭还要烧火,让你见笑了。”   “呵呵,不碍事不碍事,我倒觉得火灶上煮的饭菜是极好吃的。”这话是我由衷之言,记得小时候我经常和老街的孙小兵他们在后坡野炊,我们轮流揣着调料背着锅碗跑出去,在别人家地里随意偷菜,到也能煮出好几碗颇为可口的菜肴。记得有一回,我们还在王小喜家的菜园里埋锅造饭,菜直接在菜园里揪,揪好了就拿到他家里去洗,七八个无赖,把他家菜园弄得不成样子,他爷爷回来后,只颇有童心地笑了笑,倒并未责怪。想起来,那时候的混蛋事果真样样干得娴熟。   我洗完锅,便想去烧火,他却抢先一步,并说道“我来。”   我只好去洗菜,菜是他刚刚砍回来的,小小的一棵白菜,两个人吃倒也够了。   “罗宁呢,怎么不见他来玩玩?”吃饭时,他随意问了一句。   “哦,他公司有事,先回去了。”我漫不经心地说道。   “那挺好,你刚好可以到处走走看看,以后去了上海,就不能这般随意了。”他一边扒饭一边说道。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他并不冷漠,对我的态度和几天前有着天壤之别!   “山里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今天你就到处逛逛吧,随便看看,饭点记得回来吃饭,我要去帮别人家干活儿,马儿也会拉去帮别人家驼东西,你就放松放松散散心吧。”他很快扒完饭,然后放下碗筷对我说道。   他上楼换了一身灰色的破旧衣服,下楼时我正捧着菜盆子喝汤,他见这情形,只抿着嘴唇笑着对我说:“对了,钥匙我会放在门口的鞋里,你要是要出去,回来时自己开门。”说完,他就带着十分的精神走了。   见他要走,我便放下盆子躲在门后看了一阵,只见他拿着一柄锄头,从马棚里拉出了白马儿,抚摸着马儿颈上的绒毛,在马儿耳边嘀咕了几句,然后他拿着锄头,与马儿一个步调离开了。我还盯着那一人一马的背影发呆,心里有些欣喜不言而喻,原来并没有什么帮他看马的李家姑娘!   本以为他不会回头,谁知,在拐角处,他忽然回头,见我还目瞪口呆地偷望着,他羞涩地笑了笑,然后叮嘱道:“这里你还不熟悉,别跑远了,注意安全!”我一阵窘迫,也不好意思回话,只傻傻地笑了一笑表示听到了。   我回到小桌边,坐在小圆凳子上甚为享受地吃完饭,将饭碗拿到水龙头边清洗了,然后开始像个精灵似的在村子里胡逛乱窜。   我胡乱走着,偶尔坐在稻草堆上歇脚,偶尔揪一节路边的菜苔生吃,过得倒也欢快得很。太阳正当空,植物与人畜的影子都淡泊了,我把尘杂都忘了,这里真是个美好的地方,真好!   好是好,不过,刚过正午,我就饿了,他早上煮的菜虽简单清淡了些,却让人食欲大增,我又馋了。   走到屋前,我在门口的破鞋里取出钥匙开门,这是一把简单的月牙多排钥匙,钥匙有着很古老的麦穗花纹,透着一种原始铁锈的淳朴。开得门,去到厨房,准备自己去砍菜做饭吃,却见小木桌上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饭菜在锅里,多吃点。”字儿是极好看的,起码比我写的好看。   其实我可以自己做饭吃的。他说帮别人家干活儿,定是干很累的重活儿,不然用不着特意穿一件破衣服去。干这么累的活儿,还抽空回来为我做饭,也只有他了!   菜依旧简单清淡,但是,胃口这个东西真的很怪,反正我吃得很是欢畅!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一个年轻人,拿一段时间来,像个老人一样朴素平静地活着还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生活不能保证永远给你惊喜,迟早要回归平淡的,早一点尝尝无波生活的滋味也好。 不过,还是要保持一定的活力啊……春天里,记得出去走走,记得拥抱好时光…… ☆、晨昏一轮祭苍老   下午,悠悠暖阳照着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我上午已经差不多逛遍了这个村子,下午也就没有到处走了,只在屋子周围走走看看。走累了,看累了,便得坐坐,最初是在屋前的石凳上枯坐了几分钟,发觉石凳冰凉,便移去一旁的木头疙瘩上坐着。   傍晚慢慢到来了,有的农人傍晚时分才结束劳作归家,此刻方才生火做饭,是以与晚霞交织的还有几分炊烟。炊烟是清白的,晚霞是浓艳的,却还融动。木头是暖和的,炊烟是好闻的,我睡得是轻巧的。   醒来时,我已经睡在屋里了。我睡过去后,仿佛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肩扛一柄锄头拉着一匹白马归来,见我睡眼朦胧,便急忙丢下锄头将我抱了进屋。那景象朦朦胧胧,就只一个温暖的怀抱很是清晰。   借着点点练白的月光,我才将身处的这屋子瞧得清些,屋子较小,是间未漆粉的砖房,摆设倒也简单得很,只角落里有一口挂了锁的红漆木箱子,外加这一张不大不小的木床。屋子虽简单了些,床单褥子倒像新的一般,很是干净。这应该是小鑫二楼的客屋吧。   我呆呆盯着窗外并不明朗地月光,听着屋外没什么节奏的虫鸣,倒也没过一会儿就又睡了过去。   这天晚上我睡得极好,睡得很深很沉,第二天早上醒得极晚。睡梦中,我仿佛还梦见了我的少女时代,梦里,一个悠长的暑假里,我和小鑫是平起平坐的好朋友,我们一起骑马放马、一起上树打枣下河摸鱼,形影不离。   醒来时,晨光已大片大片地落进窗户。见着眼前的小窗和阳光,想着等会儿还能见到小鑫,我顿时有种回到了从前的感觉。   下楼,果然,我见到了他,跟那个夏天一样,他的笑容都是为我展现的。   他是憨笑着说的这句话:“你好能睡,还和以前一个样。”我十分惊喜,原来四下无人时,我觉得他和以前是一样的,他也觉得我和以前是一个样!   我简单洗漱了下,便笑着问他:“你煮了什么?我闻到熟食香了。”我笑,他也笑。他的笑容,灿烂得如同化雪天的太阳,我心里的那点薄冰,早被晒化了!   他一边掌火一边说道:“今天我们不止吃白菜了,我把你带来的豆子炖了腊肉。”   他一向勤快,以前在老街厨艺就颇受阿娘称道,这些年在外漂泊也不见荒废,厨艺反倒精进了不少。简简单单的食材,他却煮得很是入味,菜汤鲜美,青葱瓢在汤面上,豆子也炖得恰到好处,入口后一嚼即化。这顿饭吃得很好,很欢畅,我足足吃了两碗米饭,许久没有这般胃口了。   我们没有为彼此夹菜,却也没有半分矜持礼让,全然不顾吃相,打开味蕾各吃各的。   饭毕,我抢着洗碗,他也没说什么,只闷闷抿嘴一笑。我火速洗好碗,到处望了一阵,却没有发现他人影。   出得屋,才看到他在屋前修整锄头。   见我出来,他也不同我客气,笑笑说道:“我要去竹林湾锄地,你便帮我看管马儿吧。”   “好啊。”我笑笑,便跳跑着牵着白马出去了。昨天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看,马儿就被他牵走了,今天我定要好好看看马儿。十年流水,马儿果真老了,毛色远不如从前光亮了,眼睛也不再机灵。不过,还是看得出来,照顾马儿的人很是用心,马儿虽不可避免地老了,却也没瘦,倒还胖了几分,皮毛也还是顺滑干净的。   管理了会儿马儿,我便问着路去了竹林湾。   我在竹林边上望了望,一川的竹海,风吹来,竹巅儿弯弯摇摇,听得阵阵沙响。我感觉自己皮肤饮足了活气,将那些陈杂都全盘卸下了,肩上空空的,除了自然清香什么也没有。   我走到他锄的那片地里,想帮着捡捡石头扯扯杂草什么的,他却厉声制止,我只好返去将马儿拉来,让马儿在这里啃些草,让我们有更多相处的时间。不愿看到他独自劳作,我便借扯草喂马想方设法扯几把草,复又说碎石会伤着马蹄,便一个一个捡开。对于我天衣无缝的言辞,他终于无话可说。   到了饭点,他让我先回去,自己则拉马儿去喂水,午饭是他做的,我就帮着洗洗菜递递柴。吃过饭,我们又重拾旧业,直到别家妇人吆喝孩童、直到马儿不再啃草,我们才止了劳作打道回府。这一天,我们就在劳作中度过了,时而随意谈谈从前,随意聊聊山河庄稼,非但感觉不累,倒是欢乐和充实挤满了我的心扉。   说起“心扉”二字,我便想起念书那会儿看的闲诗,那诗怎么说的我忘了,只晓得有一句是:谁叫你十二种颜色的心扉都化作了淙淙流水。其实,即便到今天,我也和当初一样,一样不清楚为什么心扉有十二种颜色,这世上不是一共只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个色吗?   也许,是所有颜色融洽到了一起,便生出了那温暖的十二色吧!这十二色,不是糊涂的温暖,是犹如淙淙流水般冷静地温暖!   傍晚来了,我们在妇人们此起彼伏呼唤孩子的乡音里走出竹林,走进霞光里。他扛着锄头牵着马儿走在前面,我两手空空走在后面。   这寒冬里,劳作的时候非但不冷,还热得出了汗,可一回到屋里,汗水干了,凉意便来了。   卸下锄头进得屋子,他十分贴心地问我:“冷不冷?”   “有点儿”我略微有点不好意思地答道。   “屋里也没有暖气,我去生火给你烤烤吧。”他说完便着手去生火。我也不好闲着,便去找烧水壶,想烧些水洗洗。   我们坐在矮凳子上,围着火坑,手放在离火苗很近的地方,闲谈几句,倒也温暖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  暗夜,幽灵未至,感恩…… 荆楚平原的雨夜,字符在指尖穿梭,我会有一种回到了山城永善的错觉…… 那原地的味道,当真是极好的,所以,我喜欢这样寂静无言的雨夜…… 愿雨滴在润湿新苗的时候,也能淌一些进你的梦境,助你完成那十二色的心扉构建,让你温暖又冷静,直如那淙淙流水一般…… 夜凉如水,想起家乡的小河,谁又敢说它冷呢?没准人在在清冷月辉下也是温暖的也未可知! ☆、慈竹香里论炊烟   这几天第二天,我起得很早,却仍没有发现他的踪影,在他房间门口看了看,也没见着人影。趁他不在,我便鬼使神差地进去瞧了瞧。屋里陈设是简单了些,不过倒还很干净,没有什么尘杂得痕迹。放眼望去,屋里仅有一张床、一个红漆小衣柜和一个同样红漆的箱子,木床上放了一个褐色壳子的小本子,旁边有一只笔;衣柜里挂了五六件干净的衣服,墙角立了几双洗净的鞋。   我出于不死不休的好奇,便翻开了那小本子,里面倒也没记什么,只有些数字算式,想来是他盖房时核算材料费用和时候写下的,这本子本也普通得很,就本子最后一面记得有几个奇怪的日期,分别是:“2004年3月24日,晴天”、“2006年8月15日,雨天”、以及“2016年11月17日,晴天”字样。他写下的这几个日期和天气怪模怪样的,不晓得是什么意思,我也没有多想,只合上放回原处。   另外,在他房间还有一个收获,便是我注意到小窗上放了两双鞋垫,一双是普通的鞋垫,另一双却是增高鞋垫。有了这个发现,我不禁哑然一笑,他已经够高了,一米八五的高个子,没想到他还用这个。这增高鞋垫我见过不少,雨馨的就有好几双,雨馨是女孩子,不穿高跟鞋时在休闲鞋里加个增高鞋垫也属常情,毕竟女孩子高挑些好看点,可小鑫他本来就高高壮壮啊,莫非他还嫌自己不够高?   我越想越想笑,又怕他发现我晓得了他的秘密,便将东西放回原处下了楼。我是蹦跳着下的楼,楼梯被我踏得嗒嗒响,我却无所畏惧,反正小鑫不会像阿爹阿娘那般说我没样子。下得楼梯,我在堂屋发现一张字条,上面赫然写着这样几个字:我去趟镇上,很快回来。小鑫虽小学毕业就没念书了,字儿倒写得好,力道刚劲浑厚,又不失坚毅与柔情,毫不夸张地说,颇有些颜筋柳骨的风韵。   又是一个艳阳天,真好啊,我在院里伸了伸懒腰,然后放任自流地倒在藤椅上晒起太阳来。山里的太阳很善良,不会把人晒伤,只会让人更温暖。   闭着眼睛享受这一刻自然暖意的洗礼,只觉山影摇曳,白云飘忽,时光倒也过得飞快。   我飘飘悠悠地睡着,意识像是醒着,又像已经沉落。感觉自己变得特别轻,来一阵风,就能把我的头吹歪似的。   本以为他要中午才回得来的,谁知我才晒了不多久,他便回来了。此刻我已有些发饿,幸而他回来了,不然懒惰如我,怕是要将早饭给略过了。   见到我慵懒的样子,他只抿嘴笑了笑。   我也跟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很快收回张扬的姿势,规矩端庄地坐着。   他依旧笑眼弯弯说道:“我去买了灰面和韭菜,我做包子给你吃吧!”阿娘很会做菜,阿爹常夸奖说我们家可以转行开饭馆,阿娘也很会做包子,阿娘做的包子馅儿齐全,芹菜、瘦肉、藕块、白菜、韭菜各种馅儿的都有,而每次韭菜馅儿的必然做得最多,因为我最喜欢韭菜馅儿。   过了这么多年,他竟还记得,我最喜欢吃韭菜馅儿的包子!   我虽爱吃包子,却也是从来不会做的,从前,阿娘叫我站在厨房见习时,我每每总能十分专心地出神,压根儿没有学进去。阿娘见我这般,便摇头叹气道:“你若不嫁一个好的,只怕是要被饿死的!”   小鑫没有吃早点的习惯,我们便在十点半将早点同午饭一起吃了。包子很是好吃,馅儿也很到味,像极了阿娘的手艺,我呼哧呼哧地吃了四个小的三个大的。   吃过包子,还喝了一碗青菜粥。只用小米和青菜熬成的粥,特别简单,很是浓稠,养胃增食欲。   我记得余秋雨先生说过,有一回他携他妻子外出游历,到了南半球某个岛屿,他妻子水土不服,吃不惯当地的食物,又受了些凉,便病倒了;当时海上风浪滔天,他们一时出不去,又无法与外界联系,岛上医疗设施也不齐全,便对妻子的病无计可施。眼看妻子日渐垂危,余先生很着急,却也是于事无补。海上风浪不息,长期照料妻子,劳累过度,余先生也病倒了。   本以为他们夫妻二人怕是要客死此地的,谁知他妻子某天吃下了当地渔妇端来的青菜小米粥,哪些不适竟全消了,见妻子无恙了,余先生便很快也好了。   余先生说,他妻子本是什么也吃不下的,但见了那儿时常吃的青菜小米粥,竟十分开胃,便吃了一碗,这一碗粥下去,身上的不适于疲乏竟全不见了,像是回到了家乡一样。   此刻,吃着这惦记了多年的韭菜包喝着青菜小米粥,我已经无憾。   我还在吃,小鑫便已吃好了,见我吃相不雅,他只也没说什么,只抿晓一阵。等我吃完了,他才笑着说道:“我要去老林里砍些慈竹,砍回来做豆藤竿子。你依旧去看马吧,我下午回来煮饭给你吃。”   “哪边的老林?”我装作随意地问了问。   他晓得我要跟去,便说道:“你就不要去了,林子里蚊虫多,好好放马!”   我面上答应下来,心里却谋划着要跟踪他,哪怕去帮他扛半捆竹子也好。谁知,他却一眼识破我的小心思 ,直说:“你先走。”   我便只好拿了个包子一边吃着一边出了门。   老天爷很是好脸色,一直放晴,使我我有种回到了夏天的错觉。   马儿慢悠悠地老实啃着草,我嘴里叼着一根干枯了的狗尾巴草,在大石头上坐着哼哼唱唱,唱的还是那首童谣:青青河边草,悠悠天不老……   下午我回去时,在院子里就看到了他砍回来的一大捆慈竹,闻到了慈竹的清香,也闻到了米饭的熟香。我进得屋,见蒸饭的锅上白雾弥漫,米饭刚好到了可以揭锅的程度,甚好!   他把上午余下的包子给蒸热了,还煮了一个白菜汤,另热了半碗昨天吃剩的腊肉炖豆子。很是丰盛。   “回来了,我还想等会儿去喊你呢。”看见我,他笑笑说道。   “肚子饿了,就识相地赶紧往家跑。”我一边笑着一边帮忙摆饭,我尚且没有意识到自己将“家”这个词说得如此自然,他却微微一愣。   “你碰了马绳,也不洗洗手吗?”他问道,彼时我已在往嘴里扒饭。 作者有话要说:  小农经济的概念: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 这个概念,沿袭了千年,有人向往了千年…… 光影斑驳,灯下的自己粉饰着回忆,忘了几场别离…… 静静睡去~不理朝夕~ ☆、青色竹叶扰静湖      “我在溪边洗过了,就是竹林湾左边那条小溪。”我赶紧解释道,同时不忘往嘴里送饭。   “你怎么跑那里去了?”他一边嚼着饭粒一边狐疑地问道。他嚼食物的时候,很专注,眼神很是空灵,很好看!   “我没事嘛,就到处走走,多熟悉一下。”我没有告诉他,我其实是想再去竹林湾看看,再看看昨天我们开垦的那片荒地。   他笑笑说道:“好奇心还和以前一样强,呵呵,当真是一点没变。下回要去哪里和我说一声,我们山里有蛇有野蜂,不太安全。”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他这句话不是简单的关切,还有……还有一点点宠溺!而且他说“下回”,我十分乐意听他说这个词,因为这个词没有别离的意思。   我大吃了一口饭,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回道:“大冬天的,动物都忙着冬眠,哪有时间理会我。”回答他关切的话语时,我就像一只躲在岩洞里冬眠的小松鼠,感觉很温暖。   下午他没有再去远处劳作了,只在菜园里扯杂草。   见我也跳进竹栅栏,意欲帮着扯草,他便微微一笑,随即同我随意地说道:“我许久没有回来,菜园里的菜都是李奶奶帮忙种的,吃现成的很不好意思,改日得帮他们家做点事!”   “嗯,这样说来,这李奶奶人真好,应该帮衬着他们家!”我由衷地说道,果然天天与泥土打交道的人们都如泥土般朴实善良。   他笑笑,复而又若有所思的说道:“是啊,虽说我把土送给邻里种了几年,但那几亩荒土其实是不管什么用的,他们却对我极好,我盖房时蔬菜柴米都是他们送的。”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吃苦耐劳,定是平时别人家里的活他没少帮着做,别人心里记得,才回报些。不知怎的,我非常喜欢听他聊起这些朴素的话题,他的生活我参与得太少,多听一些,便多了解他一些!   傍晚,他烧好水,并找来他的一身衣服,让我换洗。其实,我早想梳洗一翻了,碍于没带多的衣服,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夜风里,我已梳洗过,穿着他的衣服,宽松自在。抬头看看夜空,寒月吐着清辉,三三两两的星子嵌在黑暗中,星子虽稀,在这偌大的暗夜里,倒也明显得很。   “晚上冷,你怎么还站在院里,快进来!”彼时,他刚刚换洗出来,发尖还在滴水。此刻,他的头发是湿的,拧成一团,便没能盖住额头,我看到了他光洁完好的额头,他的面目也很是干净,再配上他明亮而又深邃的眼睛,当真十分动人。   其实,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即便已经三十岁,稍微梳洗一番便又是一个英俊小伙,如果再拾掇打扮一番,必然夺目得很,只怕也是个少女杀手。   只他头发长了些,遮住了这俊俏的容颜,当真是低调过度了,我便随意调侃道:“你干嘛还留着长发,剪了头发会变帅的。”说着,我已经听话地进了屋。   他愣了一愣,随即笑道:“呵呵,习惯了。”   我本也该笑着继续说话的,奈何这面目瘫痪了般,再也笑不出来。他说习惯了,为何会有这个习惯?想起曾经是我的无心之言让他习惯留着长发,我忽然心头发冷。   见我低头不语,他好似知晓了缘故,只听他像是一点不在意一样的安慰我道:“我怕冷,冬天太冷了,我才留着的,等气候暖和了,我就去剪成平头。”他说这话,想必是知道我在自责,说来安慰我吧。   那夜,我带着自责,睡得便不怎么好。   天刚刚亮,我就醒了,却不肯起床,眼睁睁地看着晨光一点一滴地洒进小窗里,就像眼泪又一滴一滴回到眼眶一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用这个比喻,这明明是个不好的意象。   约莫是饿了,我才慢吞吞地起床。往常这个时候,小鑫已经做好饭了,不知怎的,今早我却没有听到锅铲在锅里翻搅的声音,也没有闻到饭菜的香味,更没有吸到那带着温度的炊烟。   难道他又去镇上买面粉和包子馅儿了?我一边想着,一边下了楼。   刚下楼,我就看到了那个我暂时不愿想起的人。   是的,我看到了罗宁!小鑫也在,他并未去镇上,他们二人神情怪怪的,两人都站着,不曾见坐下,也未见谈话。   罗宁见我穿着小鑫的衣服,先是一愣,又很快恢复如常,随即温柔地笑着对我说道:“我妈很想你,快过年了,我们回去过年吧。”   我还未说话,小鑫就抢着说道:“琳琳她早就想同你回上海了。只是她衣服洗了,还没干,又没带换洗的来,便……”   罗宁没有回小鑫的话,而是对着我说道:“我知道,我给你带来了。”说着,他把身旁的一个白色袋子递给我,复而又说道:“快去换换,我那边还要忙,等会儿就走吧。”   我换了衣服下来,听得小鑫劝我们吃了早饭再走,罗宁很明事理,知道得吃顿饭再走才显得礼貌,便跟着洗菜去了。   我烧火,小鑫却不见了,罗宁不懂怎么在火灶上做饭,我也有点不太确信自己的厨艺,是以只得让火空燃着。   很快,小鑫回来了,他也没有说自己去了哪里,碍于罗宁在,我也不好事事巨细地问。小鑫让我去帮他收拾一下饭桌,便是把罗宁带来的一堆礼品搬上楼,他自己则接替我烧起火来。   再抬眼看小鑫时,他脸上已有了一抹锅烟霉,我有些想笑,他却不知情,依旧烧火掌灶双管齐下。   就在我想提醒他那污物的存在时,屋里突然进来一个穿着一身青色衣裳的高个子姑娘。   “鑫哥哥,你看这是什么?”她笑着走过去,手腹在他脸上随意一划,继而将沾了锅烟霉的手在他面前摊开。   那姑娘显然对这屋子很是熟悉,来时如风,没有一丝磕绊,走得轻快活泼,又是逆着光进来的,是以我并未看清她的面容。待走到他们侧面,我才瞧得清楚:那姑娘明眸皓齿,笑眼弯弯,长长的黑发扎得很高,高高瘦瘦,穿着虽朴素,却也灵动得很,简直元气满满。看起来,还是不到双十年华的模样,当真是心无城府的好年华啊。   那姑娘摸了他的脸,他却只是腼腆一笑,也没有说什么,像是这样的动作早已习惯。   “鑫哥哥,这位姐姐是……”那位妙人儿瞧向我,大方地问道。   “她是我姐夫的妹妹,叫琳琳,这是琳琳的未婚夫罗宁。”他向她介绍我,此时,罗宁正好端着洗好的菜进来,便也一同介绍了。   “琳琳,她是李小雪,我不在的时候,我的马儿就是她帮忙照看的,前几天她去她外婆家了,今天才回来。”这姑娘来后,他眼里便有了光,向我介绍她时也是如沐春风的。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不忍心同你说,你期待的,都是会令你失望的…… 最残忍的还不止如此,最残忍的是,你会忍不住继续期待下去…… 私以为,只要无声沉静就可以了,沉默温柔是最难求的,是最可贵的,可是,难得成全。 不过,好在这世间确然存在温暖,便是隔着千山万水,便是不能山行水宿去寻求,我也会一直期待…… ☆、参天石上愁不减   原来,那个十八岁的漂亮姑娘是当真存在的。   没想到,我和他只能相处如此短暂的三天,今天,罗宁和小雪就都出现了。   其实,我们都得面对现实啊,毕竟“人成各,今非昨。”现在才懂陆游与唐婉那段孽情的真味。   “琳琳姐,你好漂亮啊。”小姑娘夸我,我实在有些自惭形愧,在她那般脱俗清爽的容貌与天然去雕饰的装束面前,我当真是俗得很!   四人吃饭,却只得一个油汤煮白菜,小鑫很是谦让,吃了半碗干饭才见夹一回菜;罗宁一直低头吃,也不见夹菜;我也没有什么胃口 ,只倒了些菜汤喝。那小雪姑娘倒是耿直得很,全不造作,咕嘟咕嘟吃了两大碗。   小雪扒饭的空当,抬眼看了看小鑫,又看了看我和罗宁,然后眨巴着两只明亮的大眼睛闷闷地说道:“我是不是太彪悍了?”   “没有,你很坦荡,我们都很喜欢你的率真。”小鑫抿着嘴唇轻笑道。   听小鑫这样说,小雪得到了鼓励,只大方一笑,便又扒起饭来。   饭后,罗宁接了个电话,放下手机后他对我说道:“五哥听说我来了涪陵,非要我在山上给他找几株草药带回去,你再玩玩吧,我们下午再走。”说完,他便和小鑫说了一下,然后按照小鑫指给的方向进了山林。   罗宁走后,便只剩下我们三人,小鑫与小雪准备同去放马,邀我同去,不知怎的,本来我还心心念念定要和那匹马儿作别的,现在却突然不想去了,于是推说自己要晕车,坐车前想先静坐缓缓。   听我这般说,小雪便十分贴心地回道:“那琳琳姐你好好休息休息,别的事儿就别管了,养好精神再走吧!”我微笑应下来,只见他二人两人举止亲昵,笑笑闹闹地便出去了。   我想找些事做,至少应该为他做些他不会拒绝的事。锅碗已被小雪抢着洗得干干净净,屋里也很是整洁,根本没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   我在屋里转足足转了三圈了一圈,还是找不到可以插手的事,便想去他的菜园看看,哪怕帮他砍一棵菜回来也好。走到后门口,突然发现门墩上靠着一双敷着黄泥的皮鞋,这是他的鞋,我心头一喜,便准备拿过去洗。   我从来没有为他洗过鞋,就有些激动,想着他会穿上我为他洗的鞋子,看到这鞋他便有可能想起我,我倒也欢欢喜喜地洗了起来。本来还好好的,取出鞋垫来刷的时候,我忽地抖了起来——那鞋垫一只薄一只厚,厚的比薄的足足高了三公分。   当初他左腿被锯去了一截坏死的骨头,那么大的折损,怎么可能恢复得了?然而我一直在默默观察他的步调,却发现他走路并不带跛,不奇怪吗?   我忽又想起立在他房间小窗上的那四只鞋垫。那四只鞋垫奇怪得很,哪有大男人用增高鞋垫的,且他那么高,根本用不着。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屋里的鞋垫就是用来掩饰跛脚的,那四只鞋垫不是低低高高的两双,而是一高一低的两双!怪不得阿爹说他还跛着腿,阿娘却又说他早好了,怪不得小鑫回来的时候,一向温婉的嫂子会用异样的眼神看我!   说着,我便带着手里的这双鞋垫奔去了他的房间。推开门,原先放在窗台上的那些鞋垫却全不见了。我不管不顾地在屋里寻找了一番,愣是没找着。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发现床下有一双帆布鞋,蹲下去朝里望,赫然发现那鞋上摆着两双不对称的鞋垫。   我将那两双鞋垫拿了出来,抱着它们无声地流起泪来。   这个傻子!他是个傻子,一个只知道默默付出的傻子!   那次在停桥镇的小车站,他说“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的时候,我竟信以为真。我竟比他还傻!   回来的时候,小雪不见踪影,就小鑫一个人。此刻他的脚一点儿也不跛,我不知道他有几双一高一低的鞋垫,但他此刻必定垫着这么一双。   “小雪被她奶奶喊回去了,没人陪你说话,你一个人也不好玩,不如喊着罗宁早些回去吧!”他恢复了冷漠,仿佛前三天与我相处的那个人不是他。看到院前晒了一双鞋,他也没什么起伏的情绪,只若无其事地拿过扫把扫起地来。   “你还想骗我吗?”我红了眼眶,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眼泪又包不住了,只好任它顺顺当当地流出来。   他又扭过头去,径直扫地,不肯看我,径直说道:“我没有骗你。”   “你骗了我,你的脚明明是跛的,小雪现在才十八岁,十年前你根本没有什么心上人。”我控制不住,声音不自觉地加大了些,音量大了,泪水牵连出的哭腔便更明显了。   他可能意识到在院里这般说话不妥当吧,便放下扫把去了小厨房。我心里想着今天一定要同他说清楚,便也跟着去了。   他坐在灶堂前的小木椅上,那椅子我之前也坐过,在他身后是一堆当柴烧的怪木头。我没有坐,只是靠着灶头直盯着他。这一次,我不许他在我眼皮底下说瞎话。   “我承认 ,十年前我是骗了你。”他虽承认了,可依旧面无波澜,让我心头一喜,复而又一沉。   我起伏的情绪并没有牵连到他,他还是那沉着冷静的样子,是一个陌生人的样子,只听他十分平静地继续说道:“十年前,我的确喜欢你,那时候,我是舍不得你跟着我受苦的,所以,我才编造了一个小雪出来。”   “可是,现在小雪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我不在的时候,我的马儿,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也是她在帮着照看。帮我种菜的李奶奶,就是小雪的奶奶!我和小雪的事,她家里人都是许可的。你也看到了,小雪活泼可爱,对我又好,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姑娘。”他顿了顿,然后以轻不可闻的声音说道:“而且,你也有了罗宁。”   说完这句话,他顿了顿,片刻,只见他又恢复了音量,郑重地说道:“我现在也过得去,自己盖了房子,活得倒也自由舒坦,你放心吧!你要是实在觉得愧疚,便给我些钱离去吧,好好去过你的日子。”   我没有说什么,我还能说什么?抱歉,祝福的话语我暂时还说不出来。与他待在一个屋子气氛是极怪的,我便走了出去,想去看看马儿。他和小雪先前出去的时候,我在小窗里偷偷看了两眼,是以记得大致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忽阴忽雨的,正所谓阴雨连绵…… 雨倒是下得痛快了,可苦了无伞的行人和飘摇的春草…… 窗外的小水洼本来清清浅浅的,这雨一来,小水洼便遭了稀泥的道,跟着浑浊了不少…… 今天的雨是伴着汩汩春雷来的,春雷难得,破土惊笋,十分的可贵~ 已经记不得上次听到雷声是那一天了,时隔太久,至少隔了一个季节那么长…… 尘缘叹短,人间路长…… ☆、又别山影黄昏里   青山村虽四面环山,很是偏远,倒还暖和,比老街都还暖和,想来,是这厚实的山体挡住了寒流的缘故吧。所以,在这腊月里青山村还长着黄菜花,一路走着,嗅着淡淡菜花香,踩着石板路,心情倒还爽快,空气中冲刺着自由而无畏的力量,出来走走果然比待在屋子里的体验要好。   摘下第一朵菜花的时候 我在心里想:他既已承认喜欢过我,且提出了让我用钱补偿,我也没有什么好再纠缠的。看得出,他喜欢小雪,那小雪姑娘对他又是真心的,而且,他说得对,他现在过得去,我也有了罗宁。我便看了马儿后便走,一刻也不留。   我知道,他是不屑接受钱的,且钱根本弥补不了一条腿,他只是想让我心里好过些。   马儿在一块闲置的水田里啃着边边角角的青草,旁边还有正在耕种的农人,这一幅景象,配上那块黄菜花,倒也和谐得很。如果有人站在比这四面山还高的位置,向这方看来,配上山头那镀金的暖阳光圈,想必定会感觉很温暖。   这里这般好,他一辈子住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的,这山河,都会祝福他的,都会温暖他的。   这一刻的宁静与温暖,竟打消了我看完马就走的念头。   反正也不急,早早回去罗宁定也没有回来,我和小鑫也懒得尴尬,便就在这边待到下午吧。   马儿昨天还很亲近我,今天却好像已经不认识我了,也不知是它健忘,还是因为小雪更令它难忘,导致它已经对我没有什么印象。我听说,牛马是最讲究忠诚的,认定了主人,就随主人加鞍,一生也不会再搭理其他人。   一旁在冬田里挖土的老奶奶倒是不认生,抬起满布纹路的脸笑着同我说话。“姑娘,你不是本村人吧?”老奶奶热情地问道。   我也笑着解释道:“奶奶,我是镇上老街罗家的,就是卖酒的那罗家,万蝶是我嫂子,我来看看嫂子的弟弟。”老年人劳作已是艰难,却还肯对我笑,我也自然甘愿好好回应。   老奶奶听我这么一说,眼里有了转动,睫毛忽闪了两下后笑呵呵地说道:“哦,我晓得你,十年前,我们还以为你会嫁到青山村来呢。”   我只笑笑,也没有再说什么,见老奶奶要一边挖土一边捡石头,甚是艰难,便走过去帮忙。   起初我想帮忙挖土,老奶奶却说什么也不肯,只让我帮忙把田里的杂石捡开。后来她歇气的空当,我乘其不备拿起锄头便挖了起来,她也没说什么,只憨憨地笑起来。   午饭我是去老奶奶家吃的。想必,小鑫见我还没回去,定以为我去山林里找罗宁了吧。   老奶奶姓陈,她的老伴儿死了四五年了,儿子出去打工了,两个女儿都也出嫁了,是以只得一人独居。可能家里很少来人吧,我一来,她十分高兴,倒也同我说了不少话。   “现在,你和万二娃的事儿黄了吧?”饭间,老奶奶不经意地问道。   老奶奶夹了些榨菜吃,见我不语,便独自悠悠地说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他和李家那姑娘,虽差了十来岁 ,结婚却也是迟早的事。”   “看你这神情,是还放不下那万二娃吧?很正常,那小伙子很有干劲,人也长得精神,我还是姑娘那会儿,也很喜欢那种类型的。”老奶奶说这话,我无从反驳,也不知应该说点什么。   “要怪,就怪那小雪姑娘太大方了点。”老奶奶独自说道。   我不再低头咽饭,疑惑地抬头看向老奶奶。不知,她说的“太大方了点”是何意思。   收到我困惑的眼意,老奶奶心领神会,顷刻便解释道:“你还不知道啊?就是万二娃回来盖房子的那年,那时候正值大热天,万二娃请大卡车拉了许多钢筋和砖来,那时候咱们村和邻村的人都是盖的木房,第一回看见有人拉了城里盖房才用的材料,便十分惊叹。这惊叹的背后,也没有什么好事,即便咱们村的人不会动手脚,可邻村的人少不得是要眼红的,所以万二娃便不得不搭了个小棚夜夜守着那些材料。那李小雪是个无父无母的,被她奶奶拉扯大,便管得松些,就有了夜夜跑出去同万二娃作伴这一出。那时候小雪才十二岁,万二娃也只得二十二岁,一个娇艳得像那刚开的芭蕉花,一个又正血气方刚如同青岗树,便少不得传了些流言。”   “其实就算没有发生什么,到底姑娘家的声誉也坏了,小雪奶奶便去找万二娃谈了谈。那万二娃也爽快,两方很快便达成了协定:等小姑娘长大,若是没有别的心上人,万二娃就娶她。”   听了陈奶奶说的这番,我却没有对小雪生出什么坏印象,反而觉得:那姑娘为他管马,小小年纪就敢为他不忌伦常,真真是率性果敢!   吃完饭,洗了碗筷,陈奶奶找来木盆在地坝里的水龙头边洗衣服,见她老人家要摸冷水,还要用手拧干衣服,我十分不忍,便抢着将老奶奶的衣服给洗了。待衣服全晾好了。我才离开,离开时,已经霞满西山。   踩着石板路,闻着菜花香,倒真真是惬意得很。好好面对他吧,我们的那段过往实在不算美好,就不要再提往事了!   于他于我,寒冬都会过去的,温暖定会到来的!   我回来时,小鑫不知去哪里了,门也是锁着的。钥匙虽还在门口那破鞋,我也没有去开门,就在院里的怪木头疙瘩上干坐着。   没一会儿,罗宁就回来了,他鞋上敷有山岗上的黄泥,手拎一把透着清香的草药。   我在屋外看着他走近,他也是一早就看到我了,刚刚走到我身边他便一刻也不缓地说道:“琳琳,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回上海,现在便起身吧,先回老街歇一晚,陪陪阿爹阿娘。”他说着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不知为何,他的眼神透着急切,也不知什么事能让他如此着急。   “你可有带钱?”我望向他,他立马明白过来,摸出一张支票来便要往上写,我赶紧打断道:“最好是现金。”我知道,若是给支票,未免有点欺负人的意味。直接给钱虽俗了些,可总好过给一薄薄的冷票据。   “在车里,你等等。”说着,罗宁便迈上石板路去了公路边。   小鑫不在,也挺好,省得拿钱时尴尬。罗宁拿了一个厚厚的牛皮信封过来,我从那破鞋里掏出钥匙开了门,然后将信封放在了堂屋的小木桌上。这些钱,足够他和小雪过完平凡温暖的一生了。我能弥补他的,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我这里下起了如柱豪雨,不同于昨天的温情,今天这雨当真凌厉。 顶着风雨,我还是出去趟了一番浑水,感觉并非不好,外头清静,人心无为…… “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正是此理! 一个人,也蛮好,至少自由,至少不必掩饰,那种快乐,温情得很。 我不懂管风琴和BWV,便不去强装;对先秦诸子的思想不敢兴趣,也就不必说领略了圣贤风光。 情思这东西,也许涉猎越广会越酣畅,但是,执著一处未必不好~ 还是想写一个深深沉沉压抑在沉淀的岁月后头的故事,故事里“听得见他赞美,看不见她憔悴。” 落花执意赴流水,永远…… ☆、山行巧识画中人   他昨天留给我的字条还躺在堂屋桌上,被小杯子压着,上面安静的字儿“我去趟老街,很快回来”一如昨,旁边还有一只笔。我拿过纸条和笔,在纸条的背面写下“这几天是我胃口最好的一段日子,谢谢你”几个字。我记得,他十年前也曾对我说过,我照顾他的那几天是他胃口最好的一段日子,那么今日,扯平了。   锁上门,将钥匙放回原处,我们便开着车走了。   路上,罗宁突然说道:“你的手粗糙了不少!”这几天,我帮着做了些活儿,手便少不得糙了些,我也没在意,罗宁倒是注意到了。   我对他笑笑,示意不要紧,他却微拧了拧眉头。   “可有带手机?”车子驶出山口时,我望着眼前的山景问道。   他停下车,一边把手机递给我一边悠悠地说道:“我走了这么些天,你手机也不看,这会儿才想起“手机”这个名词吧!”   “山里信号不好,我便没带,让辉辉拿去玩游戏了。”我知道,他是在怪我没有联系他,我突然有点理亏,便推说给辉辉玩了,实则,我来青山村就没想过要带手机,手机一直放在老街的行李箱里。   我接过手机后下了车,在山口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山崖在下午炎凉的夕辉中冒着露汽,青山村则温暖和谐得像是使用了“一米阳光”滤镜一般。   车子又在山路上爬行了,我望着窗外不断更换的山景,想将这寒冬景致再多装些在眼里,便就一直望着窗外。   罗宁的手机还在我手里,突然车子一颠,我的手指无意识地在屏幕上划了一下,那照片就放大了数倍,是以,看得到青山村那绵延的石板路,看得到小鑫屋子的侧影,还看得到那个在屋前凝望的人。我的眼睛就此看不清山脉起伏,也看不清水流路线,只盈满了泪水。   他在暗暗目送我,他心中也有不舍……   我和他都很清楚,我们回不去了,那三天,像是上苍的疏漏!   车子渐行渐远,青山村被远远甩在了后头。就此,我退出了这个山明水净的地界。也作别了我一生所求的温暖。   我和罗宁回到了老街,家里摆了好些礼品和补品,据说都是罗宁带来的,他当着我的面向双亲呈出了提亲礼,且给了每人一个胀鼓鼓的红包,还说了好些掏心窝的话……   阿爹阿娘很高兴,不住地称赞罗宁;哥哥嫂子也很为我高兴,就连辉辉都晓得姑姑是要嫁人了,奶声奶气地说了好些语文课上学来的祝福类成语,什么喜结良缘、早生贵子、夫妻同心之类的。看他们的神情,是真为我高兴。   一家人都兴高采烈地吃着饭,我却想哭,不知道是不是快要结婚的女子都这样,这是一份对之前恩情的不舍吧!因为此时面庞带泪很不应景,我便低了头,悄悄将泪流在了碗里。   饭后,阿娘见我实在郁郁寡欢,便对罗宁说道:“小罗,要不过了年再走吧?反正再过十几天就过年了!”想来,阿娘最懂女儿心思,她定是知道我不想这么快就与他们分别。   罗宁饭后便帮着收拾碗碟,收拾好了就逗辉辉玩,阿娘说话时,他认真地听完,然后放下辉辉彬彬有礼地回道:“阿娘,这里山水空气都是极佳的,我也想和琳琳在这里多住一阵,只是公司的确有些事要忙,把琳琳丢在这里我也不放心。不如把你们接去上海,我们一家人好好过个年。”   阿爹见罗宁这样说,便答道:“罗宁,别听你阿娘的妇人之仁,男人就应该以事业为重,你们回去吧,以后多回来走走就行了。我们就不去上海了,年纪大了,不适合奔波,在这里也住了大半辈子了,住惯了,去上海怕是不习惯的。”说到“以后多回来走走”的时候,阿爹也哽咽了声音且红了眼眸。想来,我那十年不归家快赶上大禹的记录,也是着实令人胆战心惊吧!   听阿爹这么说,罗宁便诚恳地应了下来。阿娘也没再说别的,这些事情上她一向听阿爹的,只过了一阵,阿娘又突然说道:“对了,小罗,婚倒是提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   “阿娘,你放心,我们结婚的时候一定会告知你们的,只是今年也快过完了,回去又得忙一阵,怕是只能明年了。不管什么时候结,罗宁一定来接大家。”罗宁温和地回道。   结婚,我曾以为我会在双十年华嫁给一个傻小子。如今,早就过了双十年华了,我也终于要嫁人了,只是,要嫁的人是另外一人。   临睡前,阿娘端了一碟甜点递到我面前,十分忧心地说道:“这里去上海怎么也得坐两天车吧,出门在外难免吃的不顺口,琳琳你什么也不吃怎么行呢?”我接下碟子,却只拿了拿,实在没有胃口,见阿娘还在关切地注视着我,便少不得要往嘴里喂两口,只是,香甜的滋味此时却味如嚼蜡。   “阿娘,您放心吧,机票已经订下了,从江北飞回上海要不了几个小时,到时候车子会有人来开回去的,我会好好照顾琳琳的,您就放心吧。”罗宁甚体贴地说道。他事无巨细,考虑得很是妥当,我的确幸运。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我们便走了,临走时,辉辉不知怎的突然醒了,见罗宁要走,跑过来抱住罗宁的腿狠狠地哭了一场。辉辉对罗宁的留恋,一点不亚于对小鑫。   后镜里,抹泪的家人模糊了,老街远了。山河岁月,崖石印记,都慢慢远去。   我不晓得我一生会离开这里几回。以后定是还要回来探亲走耍的,可走耍一阵还是要离开的。儿时我过得酣畅自由,一点也不晓得多愁善感,把念书学来的词句当成儿戏,只道“小松岗,月如霜,人如飘絮花亦伤”是节气的巧合”,又道“十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是人未成名的矫情之作。但凡人间事,没有感同身受一说,自己经历了才晓得个中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  如何才能来去自由,不带一点包袱? 又听了好些老歌,喜欢《女儿情》里面直裸的说明,一面“女儿墙”无非便是王权富贵、戒律清规,还能有什么呢? 可是,也就是这简单的女儿墙生生挡住了女儿情。 《女儿情》之所以放不下,之所以被传颂,大概就是因为那未被成全的女儿情义实在令人难忘吧! 情义总是这样,被成全了就易忘,遗憾的才记得牢。 ☆、海上星月俱无踪   早就听罗宁说过,他家里大姐二姐都已出嫁,三哥四哥同他一样都是商人,算是承了他父亲的衣钵。就五哥很是自由,没什么事业心,常年在外厮混,偶尔过年才回一趟家。不过五哥倒也争气,从不向家里要钱,混了几年,自己有车有房,还有了一帮志同道合的兄弟,派头搞起来像个不法黑帮。   “我那五哥很是不羁,早年就爱撞南墙,这不,听说他常驻重庆都是因为一个女子。”找不到什么话说,罗宁便和我讲起了五哥的风流韵事。   我笑笑回道:“那岂不是好事,以五哥的深情浓意,我们怕是不久就要喝喜酒了,他这不算撞南墙吧!”关于五哥的情史,我倒是听罗宁妈妈说了不少,他虽是个情场老手,可每一场谈下来,五哥都以长情著称,从不伤害女孩子,据说分手后,前女友要重新租房,五哥依然会绅士周到地帮忙搬东西找房子。   “没那么乐观,听说五哥喜欢的那个女子是个女强人,且早有了心上人。”罗宁稍有感叹地说道,听他的语气,五哥胜算不大!   我虽没有见过五哥,却也听得罗宁说起过,家里六姊妹,五哥罗彬与他最是要好。可能与罗宁交好的缘故吧,五哥对我热情得很,电话里一再邀我们过去住几天再走,似乎很想见见我,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倒是好奇得很,是谁能让罗宁如此费心?我们必须见见面!”   我心情不大好,加上本来就相貌平平,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也就婉拒了。罗宁也没多说什么,只说工作很忙,等过年五哥回家再一起好好聚聚。我想,我这副模样,又不会说话,怕是有点拿不出手吧!   这回罗宁是开的自己的车,而我们要去赶航班,好在罗宁想得周到,早派了人来接应车子。   小时候每每爬到山包顶上,总是免不得要欣喜一场,像是睡梦里飞起来了一般,快活得很。站在山顶上,若是晴天,晴辉拨开了云雾,便有种俯瞰芸芸众生的出尘之感,还会装腔拿调的背两句诗,譬如: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再譬如: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当自己到了一个无上的境界,全然不顾后面还有一句: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   此刻,飞机缓缓升起,我在舱口看到一副盛景:田野和城市,是一样整齐的。   小时候,脚踏大地,我们看到的田野是歪歪斜斜的,巷子也是弯弯曲曲的,我们十分自由地奔走在山岗上,不被规律所束缚;可是,我们长大了,成熟了,就会不再在乎那些,平行世界里,灵活达观的人景固然最好,可对称死板的图案也有自己的用途啊!现在,我觉得只要田野能种稻谷、城市尚有街道就行了。形状不必固定,一切有一点活气就行了!   有的事情,只要表面看着过得去就行了;有的人,只要不与社会格格不入就行了!   贵宾舱里,罗宁突然问道:“在想什么?”彼时的我正凝望着窗外专注地出神。   “没什么,想想小时候。”我淡淡答道。   “我走了几天?你可清楚。”他好似随意地问道,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这是故作自然,且正在紧张地等待着我的答案。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这么问,说实话,我也真的不知道我们分开了几天,便没回答。   他见我答不上来,面露沉痛之色,然后悠悠地说道:“七天,我与你整整分离了七天。”他这么隆重地公布答案,我也突然想起来了,是的,七天,我在老街待了四天,在青山村待了三天,第八天,罗宁便出现了。   没想到,七天过得如此之快,时移物换,我们很快就会回到上海,回归之前的生活,就如同没有没有去过老街一般。   我又恍恍惚惚地睡了过去,但意识还存了半分,感觉到有人为我披了毯子,还悠悠地说了一句:“或许我太自私了,但我会一直对你好,比他,比他对你更好!”   睡醒后,我俩谁也没说话,一直到抵达上海。   到了机场,他依旧一边拉着箱子一边护着我,周到而又绅士,看不出之前有半点不快。他没有让人来接我们,而是自己去取了那辆专门存在机场附近备用的车,我们便又上了路。   车上,我终究忍不住,还是问出了声:“你想说什么便说吧,反正现在还没结婚,还来得及。”我说这话实在有欠考虑,因为话音刚落他就停了车,他眸子黯淡,且面上有掩饰不住的沉痛之色。但我实在不喜欢他粉饰太平的模样,我想,以他的洞察力,怕是早就知道我和小鑫的旧事了吧。   以我对罗宁的了解,看上去很好相处的他,其实是很挑剔的,他喜欢纯粹的人。就算他不追究我的过去,可是此刻,我也不敢保证自己心里没有小鑫。   这一停便停了很久,我打定主意,只要他言语透露一点出不快,我便立即下车。可是,他久久不语,直到我握住车门把手,他才急忙开口:“我没有什么想说的,我只是在生自己的气,因为我发现,你没我想象中那么依赖我。”   我回头望他,他眼里有不安的神色。在他的殷切注视下,我终究还是放开了把手重新坐下。   明知道这样对他不公平,我还是随他去了。   我们刚到他独居的别墅,他妈妈就遣人来将我们接了去。   罗宁的爸爸不在,也不知去了哪里,几年来,我总共就见过他两回,他对我这个准儿媳既不反感也看不出喜欢,好在罗宁妈妈挺喜欢我。罗宁妈妈看起来只有三十几岁,保养得很好,是个优雅温润的女人。   罗宁喜欢的,她妈妈也都很喜欢,所以她对我我一向很好。他妈妈随和得很,一点儿电视剧里豪门阔太的架子也没有,对我甚是亲和。吃完饭,她就拉着我的手不停唠嗑,问我回重庆的见闻,还一个劲儿地说我瘦了,见我不怎么说话,她就多说些,把罗宁小时候课堂上放屁被老师闻到的糗事以及中学时代的早恋都和我细细说了一遍。其实这些事儿,她都同我说了无数回了,罗宁是个乖巧性格,恐怕混蛋事儿也就做过这么几件。   我兴趣索然,罗宁妈妈却正在兴头,我便也只得微笑作陪。罗宁怕是看出我的倦态,便讪讪说道:“大仙女,你再说我的糗事我就要把我的小仙女带走了哦。”   罗宁妈妈知道罗宁的脾气,他说要走,即便是开玩笑说的,也是真要走。便急忙问道:“公司的事不是早就都忙完了吗?”罗宁妈妈说的这话我很是不解,公司的事早就忙完了?不可能啊,罗宁的公司还有很多事儿要忙啊,他前几天还特意回来忙活了一阵,且这次回来也是因为工作上有很多事要处理,我亲耳听到他同阿娘这样讲的,他不会骗阿娘的。而且,想想也不可能,那样一个上市大公司,年底怎么会不忙呢。   罗宁笑笑,然后托腮,故作一副倦态地说道:“是啊,是忙完了,可是,大仙女,你的儿子刚刚开了很久的车,还没有洗漱休息就急忙赶来请安,现在就差两眼一合……”罗宁竟也说忙完了,我更不解了,如果真的忙完了,他为何不与我在老街多待一阵?   罗宁妈妈笑了笑,然后说道:“什么两眼一合,尽是胡说。”她只有罗宁这一个孩子,自然也就事事为他考虑,没过多久就让人拎了果品送我们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秀气的杉树静静立在校园一角,它好高,好安静,满身新芽……我见过不少杉类树种,却不识得这一种,走近看,它树干上赫然挂着“池杉”二字。池杉,好素雅的名字,它们虽无缘长在池边,不过有这样清秀之躯和自然脾性,也就够了。 对人而言,有一双勤劳的双手和善良富裕的心灵也就够了。对于植物而言,能抗拒严寒风霜,能在春日里展露新芽也就够了。 “只要天空又成深蓝色,所有阴霾就都散了……” 遥远天空下的晴朗世界,我惦念你的青树绿丝绦,以及清溪浅河,还有那片土地上的人…… ☆、对坐温酒伴知音   罗宁工作效率当真奇高,在办公司闷了几天就把该这些天堆积的工作搞好了,便也闲了些。只他对工作一丝不苟,刚闲几天就又忙了起来,像是在规划年后的进度,总之,他还是挺忙。   一切似乎都没有变,罗宁依旧很忙,我依旧很闲,竟真的像是没有回过重庆一样!我又过回了从前的日子,丰衣足食,麻木不觉快乐!   我依旧上班,关于我那份接待员的工作,罗宁劝了好几次让我不要去了,可我总得做点什么吧,便没有听他的话,他也清楚我的性子,便也由着我去了。只是最近我们售后服务的部门经理不知中了什么大奖,对我很是照拂,经常让我早早下班。我有时候会想,这真的是残酷市侩的大上海吗?怎么本就很好说话的上司又更通情达理了?   大城市的夜空总是无星无月,我也就这样无风无波地过着,像个假人。   看来,罗宁没有说谎,他没有骗阿娘,公司的确有很多事要忙。罗宁一直忙着公司的诸多年终事项和年后策划,经常在书房里一坐就是大半天,但凡我给他拿杯牛奶送个果盘进去,他总能丢了沉闷的眉头冲我温柔笑笑。如果我再做顿饭,即便色香味不齐全,他也总能流露出一幅幸福得很的神情。   有一次饭桌上,就着我炒的两个小菜,罗宁怪里怪气地问我:“听说专注的男人很好看,有一种特别的魅力,你见我认真工作的时候,都没有感觉?”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便低头扒饭,他以为我不好意思吧,竟痴痴地傻笑了起来。   大年三十近在眼前,五哥回来了。五哥长得剑眉星目,穿一身黑衣,很有气场,嗓子自带磁性粗音,难怪罗说他派头看起来像个不法黑帮。   细看,会发现五哥很像罗宁,两人虽同父异母,却也有三四分相像。不过,不得不承认,五哥没有罗宁好看,罗宁外形刚毅得正好,看上去冷漠而又沉稳;五哥却坚毅得有些过头了,就显得有点粗犷。   五哥一见我,便粗着嗓子直言道:“你果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漂亮。”这话,旁人听了怕是觉得不对味,要吐血三升,我听着倒是极好,总算碰到了一个快言快语的豪放男儿。   我和五哥一见如故,聊得很欢,罗宁妈妈不在的时候,五哥若是递烟过来,我还会像模像样地抽上一支。   大年初二,五哥来罗宁的住处找我闲聊,我们甚没样子地背靠背坐在地毯上,喝着他带来的啤酒,时不时爆几句粗口,呼啦啦地从小时候喜欢刘德华的歌聊起,聊到现在的美元贬值英国脱欧,话题虽平淡无奇,言语倒很是投机。   罗宁没有加入我们,只在一旁发了愣地望着我们。畅聊了好一阵,五哥突然感叹说:“你若不是有亲娘,我简直以为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复而又说:“你若不是我弟媳,我简直想娶了你。”我晓得五哥只是口不择言说笑,以表对我相见恨晚的相知之情,罗宁倒是很介怀,听了后面一句话立马黑脸,做出要撵走五哥的神情。   五哥嫌弃罗宁太小气,便拉着我出了门,一边走一边粗着嗓子说:“我们出去聊,这里不稀奇。”五哥像是真的生气了,罗宁便也没有拦着,由着五哥将我拉了出去。   我们去了五哥妈妈生前住的房子,那里虽常年没有人住,也不算富丽堂皇,却也打扫得很是干净。这是个小别墅,屋前有个雅致的小花园,里面白蝶飘飞,花藤绵延,雪松挺拔,落叶化根。我们又背靠背坐在屋里聊天,聊得很是尽兴。   电视剧里豪杰交识的镜头不是在桃园石桌旁,便是在漠漠草原上,且他们那场景必得有一个酣畅的配乐,相比起来,我们这般就有些拿不上台面,我便开口说道:“五哥,要不咱们放个曲子助谈?”   我正欲打开手机时,五哥一下按住我的手,十分神秘地说道:“等等!”说着,五哥便去了楼上,两分钟后下来了,手里多了一盘CD,他朝我笑笑说道:“有它就够了!”   古老的CD机里播放着异国革命歌曲,是俄罗斯的《喀秋莎》,地毯上背靠背坐着的我们像是久别重逢的战友。   通过这一番接触,我知道五哥不愿待在上海、不愿经商,其实是对他父亲有所怨恨。他觉得当年母亲新丧父亲却又很快再娶,明显对他母亲不够长情。我还知道他喜欢重庆的一个砖厂女老板,只是那个女老板心里有人了,他至今还在苦苦追求。我也同他说了不少,他知道了我和罗宁的相识过程以及小时候有个傻里傻气的男生曾为我断了条腿。   其实,在小鑫的事情上,我对五哥仍旧有所保留,我没有说我与小鑫后面的纠葛。   天色渐晚,五哥便亲自送我回去,在罗宁的别墅门口,他很不正经却又万分认真地问我:“说真的,你想不想回去?”   我没有回答,只放大了瞳孔看着他。我很奇怪,五哥为什么会问这话。五哥和罗宁一样绅士,见我不语,便做了解状,然后下车替我打开车门。我刚下车,便看到了站在一旁的罗宁,他脸色不是很好,阴沉着脸,摆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就像不是故意等在这里,只是不经意路过一样。   进了屋,罗宁又像没事儿人一样,依旧对我好言好语。   就这样又过了两天,大年初五了。这几天五哥好像有点忙,我都没见着他,也不知道他在上海还是回重庆去了。   这天中午,还没下班,五哥便来我上班的地方找我了。看他气度不凡,又一身黑衣,放荡不羁的就走了进来,我们经理还以为我闯祸惹了黑帮,赶紧给罗宁打电话。这时候,我才知道经理一直对我好脸色、我薪水出奇的高以及我经常迟到早退还没有被炒鱿鱼的原因——罗宁关照过的。   五哥没有理会我们经理的大惊小怪,径直上前对我说:“我要回重庆了,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大本营,这是我的联系方式,罗宁那小子要是敢欺负你,尽管同我讲。”我甚是感激地答应下来,然后目送五哥离开。走着走着,五哥忽又回头,他这一回头,可把我们经理吓坏了,以为五哥要将他怎么着,五哥倒是见怪不怪,依旧粗着嗓子对我说:“可别不联系我啊!”我笑着点头,目送他雄赳赳地离开,然后拿出手机将他的号码存好。   正巧雨馨方才上厕所去了,出来时便只看到五哥的一个背影,看那样子,雨馨似乎对五哥十分好奇,便向我打听了好一番。说起来,雨馨也是个异类,明明是个元气少女,却不爱小鲜肉,单对沧桑粗犷的大叔感兴趣,她追星也是奇怪得很,不爱吴亦凡黄子韬,偏偏喜欢演纣王的马景涛,让我很是惊讶。   回道住处,罗宁还在翻阅文件。见到我,他抬头问道:“都知道了吧?”   我沉沉悠悠地回道:“都知道了,以后我不会再闹着要上班了,你放心吧。”他放下文件,走过来一脸温柔地对我说:“知道了也好,以后我会让大姐二姐多带你去逛街喝茶,我妈妈也会抽时间陪你,有空我也会赔你到处走走、旅游散心。你就不要老想着上班了,毕竟……”后面的话他碍于我的自尊心没说,但我知道,他想说毕竟家里不缺这几个钱。 作者有话要说:  平淡的日子,颓废也未尝不可~ 还是坚信,人性的原始状态是平静,相比一切,闲暇的时光于我而言永是最珍贵的,这时候可以不论“女儿墙”~这时候对年华,对未知,依旧无惧无畏~ ☆、山药含情遥相应   年假结束,罗宁又忙了起来,忙得不可开交。我往常就很闲,现在不再上班,就更加闲了。虽说罗宁的大姐二姐的确待我很好,常常约我同去买衣服喝咖啡,我却并不见得开心多少。罗宁觉得有些对不住我,也常常抽空陪我,可我要的不是有人陪,我想找点事做,他不是不知道!   闲来无事,我便天天刷微博,看看热门八卦、追捧一下网红直播,过着一种平静而又肤浅的生活。罗宁见我这样,有些不满,我以为他是希望我多看看时尚杂志或是美妆技巧什么的,也没多在意,便继续刷微博。   刷着刷着,看到有个人发了一条旅游日志。点开来看,是个叫“宁愿”的博主,我忽然想起,以前我在吴媛媛餐厅打工时,和她有过微博互关,这个“宁愿”就是她的ID。她的定位显示在西安,点开来看,这篇旅游日志的配图也很是有趣,只见吴媛媛一边啃着肉夹馍一边逆光微笑,文艺又鬼马,这是她的风格。   我也曾在微博上晒过我与罗宁的合照,想来她也看到了,且他们两家是世交,她不会不知道我和罗宁在一起的事!想起这些,我忽地又泄起气来,仔细想想,她对罗宁用情极深,我虽没有插足,却也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她的幸福!   出于愧疚,我便翻看了她的微博,想知道她这些年去了哪里,有没有再遇到良人。看来,她这些年过得蛮好!微博上一篇篇的美食报道都署她的名,定位有时在国内,有时在欧美,天南地北的很是多彩……看来,她旅行美食家的梦想已然实现。   我本想来个“无痕浏览”的,奈何手一滑,点了个赞。我也没多想,继续刷网红分享!   刷完了,眼睛累了,胳膊也麻了,想退出微博,却看到有一条私信,是吴媛媛发来的。可能看到我点赞,她也就顺藤摸瓜想起我了吧!点开私信,里面赫然躺着这样两行字:“罗宁还喜欢吃你做的菜吧?别忘了我的功劳哦,毕竟你的厨艺是我调教出来的!”是啊,我在老街时被阿娘她们惯坏了,连饭也不会做,现在这点儿手艺,还是在吴媛媛餐厅打工时学来的。   我也没多想,只在对话框里回复了一个微笑表情。我常听雨馨说:“四十岁以上的人才会使用这个正儿八经的微笑表情,年轻人活力无限,是十分反感它的。”每每这时,我便会问:“难得你不觉得这个笑容很温暖吗?”雨馨听此,必然哈哈一笑,然后戏谑地回道:“也只有罗宁会喜欢这么傻的你。”   也许,这个呆板的笑容真的比较老气吧,也不晓得吴媛媛看到会不会失笑。   其实,我后来又重新将吴媛媛发来的那两行字儿看了一遍,想想也是奇怪得很,我这一丢丢不精的厨艺,完全可以忽视为无,罗宁却对我做的菜赞赏有加。要知道,我可是连个初级厨师证都考不到的,我做的菜,胃口挑剔如辉辉之流的,吃了还少不得要哭天抢地大嚎一阵,罗宁却吃得很欢,还每每乐不思蜀,多次鼓励我穿上围裙操持炊事,真真是稀奇。   其实,我也怀疑过罗宁是否味觉障碍。只是每每有要紧应酬不能推脱时,他若在席上与合作方谈论美食,倒也能谈笑风生有理有据。我当然也怀疑过那些条条框框是他背下来撑场面的,只是每次他妈妈设宴款请我们,他便又能指指点点,说这碟松露多了那盘鱼子酱少了,令我很是吃惊。   总而言之,罗宁的味觉是个谜。   罗宁的妈妈有时会喊我过她那里去,无非是给我买了新衣服啊新护肤品什么的,想让我试试,然后和她喝喝茶唠唠嗑。偶尔一同逛街,她会说“下回买大一号的,这衣服腰间小了点儿”或者“你的睡衣啊该换换了,我看那孕妇专柜的款也蛮好的。”我再蠢,也知道她在暗示我什么。   其实,生小孩这方面,我还真没想过。罗宁也知道我还不想这么早就失去自由,也都随我。   我依旧懒困倚微风,无聊度日。   这天,罗宁上班去了,他大姐二姐也没有约我出去,雨馨也回江苏老家了,我着实无事可做,便开着罗宁那辆备用车出了门,打算去五哥妈妈那房子里看看。那地方清静,五哥待我不薄,他又在意那房子,我去帮着打扫一下也好,我实在太闲了!   刚坐上车,我就嗅到一阵草药晴香。难不成是这车自我们回来便没用过,是以每没有开窗透气,罗宁采的那一把草药的气味还残存至今?不对!罗宁开去重庆的车不是这辆,我们只是回来的时候坐了这辆!不对!罗宁说五哥要草药,可是我们根本没把草药给五哥,而且五哥事后也没有问起!   我在车里找了一阵,发现后备箱的角落里静静地躺着几株草药,它们已经离开生活的土壤二十几天了,早已没了生机,只虚弱地喘着微气,吐着那最后的芬芳。   “五哥,我是罗琳。”我拨通了五哥的电话。   “怎么了小丫头,怎么现在才想起我?可是罗宁那小子欺负你了?”五哥依旧粗着嗓子戏谑地在电话那头说道。听他的语气,似乎心情不错。   我有些害怕,终究放心不下,还是问出了口:“五哥,你的草药忘了吧?”我紧张地等待着他的回答。   五哥像丈二的和尚般摸不着头脑,云里雾里地问道:“草药?小丫头,你没打错电话吧?我的草药?我拿草药干嘛?我又不需练长生药和肾宝丸!”我一个出神,手机就这样掉在地上,摔得哐当响。   待神思镇定,我才捡起手机来看了看,手机倒是无恙,只五哥听得刚刚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叫得比较凄惨,他喂了好一阵,见没人回,便粗着嗓子直问:“你出车祸了?”   “五哥,我没事。”我赶紧回答道。   他听我这句话,像是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便又放松了些问道:“你刚刚说起草药,怎么回事?”   “五哥,这件事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等我回重庆再和你细说。”说完,不等五哥继续好奇,我便挂了电话。五哥接下来定会问我为何又要回重庆,是的,我得再回趟重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雨终于歇停了,在屋子里咋一看,外面依旧是灰色长天,可去到那天空底下,挣脱房屋的遮蔽,停足细看,会发现灰白的云层缝隙里,是有蓝天的~ 外头土坑里的水氹子一时半会儿还消不了,那水是个犟脾气,若没有晴天来哄个几日,它是不肯遁形的;不过,它在也好,谁又敢说它对那一方花草没有恩情呢? “晴林泥土”每天都要快快乐乐的~ ☆、飘摇无神暂忘魂   五哥没有让罗宁帮他采药,罗宁却为几株草药消失了大半天,并且罗宁出现在青山村的那天又突然冒出来一个小雪姑娘,这一切不蹊跷吗?我当时被小鑫和小雪的事气糊涂了,也没有多想,现在想起来,只怕这其中大有文章。我得回重庆,去弄清楚这一切。   只怕,小鑫又在瞒我。他定是下定决心要让我离开他,这才找了罗宁合谋。   这天下午,罗宁下班回来,见我黑着个脸靠墙站立,大厅灯也没开,他倒也没有说什么,还好脾气地对我笑笑,然后走近哄我,见我依旧面色冰冷,他便也没有再自讨没趣,也就开灯做饭去了,厨房里是一副贤惠的形容。   饭好了,他见我依旧靠墙站着,硬是没挪一步,视线也没有打折,便连拉带哄想将我带到饭桌边。他坐在我旁边,为我夹了菜,把汤勺柄端指向我。我虽坐下了,却依旧呆若木鸡一动也不动。   在他为了夹了大半碗菜,殷勤注视了我无数次后,我终于松动了嘴唇,开始娓娓道来:“罗宁,你是个难得的好男人,我不是不知道你的好,别的女孩盯着你看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幸运。”想到我接下来的话即将摧毁五年的感情,我也很难过,便忍不住流了泪。   “可是,那几株草药提醒了我,我还有更放不下的人。”他前倾的身子僵在当场,拿着纸巾想为我擦泪的手也停在了空中。他僵了几秒,还是为我抹了眼泪。   他明知我已经猜中了几分,却依旧强颜欢笑地说道“琳琳,你不要想多了,我只是忘了将草药拿给五哥……”这不是他的风格,我认识的罗宁,是个工作上雷厉风行果断机敏的男人,他不会卑躬屈膝做这样没有意义的事。   “我已经问过五哥了。”见他为了我这般放下颜面,我却要离他而去,我也很是难过,眼泪继续滚落着。   他没有再否认,也就是说,那的确是一场骗局!定是罗宁和小鑫商量好的,罗宁在场我与小鑫不便敞开心扉,待他离开,小鑫便与我撕破脸,说些绝情话令我死心。小鑫那般淡泊的人,是断然不会说出以钱抵债这种话的,只怕,这一切都是罗宁的意思!他是商人,拿钱处理事情是他一贯的作风!   想到这一连串,我不禁心凉了半截,只冷冷说道:“退婚的事我会和阿爹阿娘说清楚的,欠你的我会想办法还你。”说完,我就起身准备离开。   走到玄关时,他在后面说了一句:“你会觉得幸运,却生不出半分醋意,是因为,你根本不爱我。我的真情,你拿什么来还?”他哽咽了声音,即便不回头,我也知道他已经拧了眉头神色沉痛。   我什么也没带,更别说回重庆的路费了。无处可去,便去了雨馨那里,她比我小两岁,26岁的开朗姑娘,一人租房独居。她同我很是要好,我来到上海,说起闺蜜,也就她一人而已。她回老家了,但她出租屋的备用钥匙一直在我这里。   我在雨馨屋子里闷了不到一天,她便回来了。见到我,她先是吓了一跳,再是十分心疼地将我拎出去吃饭。见我什么也不说,她便什么也不问,只加倍对我好。   雨馨依旧每天上班下班,她知道我不会自己出去,便按时买米和菜回来,见我依旧不为所动,便给我买了两箱泡面回来。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丫的你不想饿死就泡点儿面吃,贵的我是买不起,可是买泡面还是绰绰有余的,你先将就着,等罗宁气消了会来接你的。”看来,她觉得我和罗宁只是在怄气。   我、小鑫以及罗宁的那番纠葛,实在难以说得清楚,我便没有同她说。   雨馨喜欢逛街,即便只是多看少买,她也乐得逛逛。她偶尔得闲会拉我出去逛街,我若不去,她便会说:“坏心情是需要挥发的,一个人待久了,难免见花落泪捧书吐血,你要是抑郁而终我可怎么向罗宁交代?” 我若还不去,她便会说:“你丫的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就不能让我使唤一下么?走,去给姐拎包去!”我便只得用她的化妆品穿她的衣服然后陪她出去乱窜一阵。   我是周二投奔雨馨的,今天已经周六了,转眼就过了四天。对于雨馨这样风雨兼程的上班族来说,周六简直是颗大蜜枣,今天,她先是睡了一上午,下午则拖我起来梳洗,把我打扮得花里胡哨之后终于得意地收手,就拉着我出了门。还美名其曰:“一周只能任性一次,带着我的艺术品,今儿个怎么咱也要出去吃个饭。”   说起要出去吃饭,我本以为她会带我去西餐厅大出一盆血,退而求其次地说,怎么也要去个餐馆吧。谁知……此刻我们正坐在路边的“重庆酸辣费”摊前。   唉,节衣缩食的女人不恐怖,恐怖的是只缩食不节衣,而且缩食全是为了不节衣!   其实,雨馨也不容易,在上海,物价本就高得出奇,她还要月月寄钱回家,给正在上大学的弟弟做生活费,也实在没有什么余钱。是以,我到现在还不好意思向她借钱回重庆。   这时,已经慢慢入夜,我们逛完了步行街,在一家正在打折的地下广场看小饰品。雨馨拿着一对耳坠子放在我耳朵下,对着镜子,眨巴眨巴眼睛俏皮地说道:“宝贝,你看,这个好不好看?”   我刚想开口,就见一伙男人走进了广场,他们四处寻找着什么,目光凶恶,时不时说几句我们听不懂的方言,猥琐得紧,怕是一伙搭档扒手。雨馨依旧自顾自地看着小饰品,偶尔拿着饰品在镜子前比来比去,丝毫没有注意到我递去的眼意。   那伙人路过我们时,雨馨依旧无动于衷,我出于防备,便走过去替雨馨捂紧了包。   我猜错了,他们不是扒手……   真是下流!龌蹉!他们居然……袭胸!我两手按着雨馨的包,没有防备,便被一个穿着黑大衣的猥琐男袭了胸!   见我先是打了个激灵,再是按住衣服咬牙切齿恨不得哭出来,且脸也气得泛白了,雨馨终于明白过来。那伙人走后,雨馨抱住我,不停地说道:“宝贝,对不起,都怪我,都怪我把你打扮得这么花枝招展,要不然……要不然他们是不会对你下手的。”太尴尬!太耻辱!   听了她的话,我不知该笑还是该哭。她的话语有喜剧色彩,我知道,她是想让我好受些,可是刚刚那一幕,至今还历历在目,我碍于女性的传统价值观无法痛诉,只得由罪魁祸首光明正大地离去,想来,这必然成为我永久的阴影。   我还陷落在痛苦里无法自拔的时候,广场外面响起了群架的声音,声势浩大,人人都看热闹去了,就连饰品店主也不顾生意去看了一阵。   “说不定是坏人得到惩罚了,宝贝,我们去看看!”说完,见我还在发愣,雨馨扯起我就走,硬是拉着我靠近了热闹源。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心情不错,都是诸多恳求带来的效果,谢谢你们的捧场,我愿用这场青春来熬一锅粥,粥里没有牛奶没有果脯,也没有头发和纸屑,只有文字…… 希望他日相见,我对你们来说也是亲切的,而不是感觉我离你千里,只有我的文字才是陪你走过孤独岁月的那件珍物…… 努力哦…… ☆、海风回暖山行远   打架的那个圈子很是热闹,不光参与打架的人多,看客也不少,里里外外围了好几层,观众们指指点点,殴架的双方手脚飞舞,好不混乱。虽两方都人多势众,但也不难看出,有一方狠占了下方!   这里是地下广场,人民警察一时半会儿还没有收到讯息,便先由得他们打个够。   人影跳动中,我看到的确是刚刚那帮恶棍和另一帮人在打架,且占下方的正是那伙恶棍,仇意涌上心头,我便挤了进去,想上去趁乱抽两个耳刮子。但是刚挤进去,我就止住了,因为我看到了罗宁。袭我胸的那人正被他踩在脚下,那人早已鼻青脸肿,嘴角还有些血迹,罗宁却并未收手,复而又拎着那人的衣领,将人提起来狂揍了一通。此刻,罗宁眼里全是黑漆漆的恨意,深不见底,他紧抿着嘴唇,全不似平日里温文尔雅的那个罗宁,说实话,我从没见过他如此嗜血的模样。   这时,罗宁身边的小李走了过去,给了那猥琐男心窝上一脚,又说道:“宁哥,我确定,就是这个家伙对嫂子……”说到这里,小李便止住了,因为寻我心切的雨馨已经挤到我身边,且那丫头忽略了距离,我就在她身边,她还大声喊道:“罗琳,你不要冲动……”我与罗宁本就名字相像,她这一喊,便惹得罗宁和小李一伙都望向了我。   我与罗宁才分手,本就很尴尬,此刻又在如此尴尬的局面相遇,真是再尴尬不过了……我实在无话可说,便跑开了。罗宁将猥琐男丢给小李他们,便紧跟着我跑了出去。   我跑出地下广场,上了高桥,他也跟了上来。知道他会跟上来,我于是站在高桥中央等他,有些事,还是同他说清楚了好。   他很快走了过来,离我三步远,没有说话,只目光炯炯地看着我,好像在看我有没有受伤。   “谢谢你,罗宁。”我想尽量笑一笑,可就是笑不出来,只得僵硬地说出这句话。   “我们回去吧,这里风大,有什么回去慢慢说。”他走过来,想为我理一理被风吹乱的头发,我却一闪,他顿时落寞了神色,手又僵在了空中。几天不见,他似乎颓废了不少,眸子灰暗无光,胡茬也没有刮,下巴上青青的一片,以前我从没见过他这不修边幅的模样,应该是这几天工作上的烦恼太多了吧。   他苦涩一笑,又站回刚刚三步之遥的位置。   我也苦涩一笑,想与他彻底说清楚,便镇定自若地说道:“我知道,你还是放不下吴媛媛,你一直很喜欢吃我做的菜,即便口感极差也吃得一脸幸福,是因为吴媛媛吧!我做的菜里有她的影子,并且我也知道我与她性情很是相像……你主动一点与她和好吧!不要再怄气了!我看了她的微博,她现在在西安,既然放不下,就去找她吧,她也一直牵挂着你的。之前的事谢谢你,以后你不要再派人保护我了,我心意已决,我们就此别过吧!”其实,他将我当做吴媛媛的影子,我早该发觉,即便吴媛媛不提点,我也应该退出的,毕竟,做人替身这事儿委屈得很……   我说完就要走,他却又说道:“为你做的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你不用还,更不用觉得亏欠我。”他的语气怪怪的,像是喉咙里很不畅似的,说起话来让人听着很压抑,可能是,他自觉对不住我吧,毕竟,这么多年我都是别人的影子……   我绕开他,往回了几步,复又听他沙哑着喉咙说道:“是,小雪的出现是一场骗局,陈奶奶那一番话也是我早就策划好的,小鑫和小雪只有纯洁的兄妹情谊。你回去找他吧,他一直在等你。”不知为何,他总是这样,每次都放下尊严,在我转身后还继续说话。   雨馨还在桥头等我,我继续走,他继续说:“阿爹阿娘年纪大了,我们的变故你先别同他们说,等你和小鑫的事定了,我自会和他们说清楚的。”我没有回头,只背对着他淡淡说道:“谢谢,你嗓子不好,记得多喝温水。”我始终没有回头,因为,我怕自己会舍不得。   走到雨馨身边,我才发觉今夜的风真的好大,而刚刚站在桥中间却没发觉,其实,是因为罗宁刚刚站在那里为我挡了风,那三步之遥的位置,他是掂量了才站定的!   我泪眼婆娑地和雨馨回了她的小屋子,洗漱、躺下,睡到不省人事。第二天,是来电铃声将我吵醒的,此时已经日上三竿,雨馨早已不知去向。   我见到屏幕上赫然显着“五哥”二字,便立时强打了精神,尽量不迷糊地说道:“五哥,有什么事儿吗?”   五哥依旧是嬉皮笑脸地语气,只见他不急不缓地粗着嗓子说道:“我给你转了点儿钱,你前几天不是说要来重庆吗?既然是来重庆找我,钱当然是我出。就这样啊,来了联系我!”说完,不等我回答,他便干脆挂掉电话。   不用五哥说我也知道,定是罗宁见我如此决绝,知道给我钱我也不会要,便告诉了五哥。   五哥很是大方,我查了查账户,里面有很大一笔钱,足够我混吃等死好几年。   雨馨不喜欢别离,她说上学那会儿最怕和家人别离,想起他们还站在路口痴痴地望,自己却已然慢慢远走,便少不得要心碎几场。说起来,我与她早些年就相识相知、相依为命,我也算她的亲人,她若是看着我走,又不知道何时能再见,定会哭得不成样子。   我给她留了一张字条:“我回重庆了,想找回最初的爱情,我一定要和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一定要!你也是,多留意有心人,勿念,暖安!”彼时,寒潮正慢慢消退,上海正在回暖。   没有行李,带着一副耳机,我便上了火车。   我于周遭人景是个过客,也无意停留,轻松痛快,只闭眼听歌,全无束缚,身心自由!   纯洁美好的爱情还在那里,我这就去寻它,我不怕走回头路,就怕它不在了,还好,它一直都在!余生最美好的,便是千帆过尽后重遇初心!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如何,但有一丝机会,我就永不绝望!   因为未知,所以美好。   偶尔睁眼,窗外新绿初绽,景象倒是暖人得很。如果不出来走走,我会以为好好活着就是我的全世界,今天,我的全世界有了新的定义,那就是:即便二十八岁,我也可以开朗笃定地去追寻我真正想要的。   小鑫,现在,你在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黄菜花已经全部遁形了,而菜籽荚也全部成形了,此消彼长,各自风光,很是公平! 唉~罗宁有点悲催啊,喜欢他好好活着,不要自行了断啊~ ☆、画面流转负千里   火车在山道上蜿蜒爬行,也在隧道里进进出出。   睡梦里,我看到了许多熟悉的画面。这些画面很奇怪,像是睡梦中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又像是清醒时映在那铁轨上的。睡梦还是清醒,对于自己此刻的状态,我一时竟也分不清楚……   一个画面:一大早,老街还是安静无声地,一个瘦精精的男孩就起来了,他坐在酒楼的门墩儿旁,托着下巴干巴巴地望着眼前陈旧的街道,这是他来这里的第一个早晨。不一会儿,这古老的街道就热闹起来了,只见老街孩子们踏着这陈旧的街道一波接一波地上学去了。他很羡慕他们,可是,他不会让自己流露出羡慕的神情,因为,他不想让姐姐因为他没能继续上学而自责,所以他得收敛神色,不让别人看到他那羡慕的眼神。就在他想移开眼睛时,酒楼里走出了一个姑娘,那姑娘留着好短的头发,看起来像个男孩子。姑娘背着双肩包,哼着“青青河边草,悠悠天不老”就又跳又跑地上学去了。姑娘从他身边跑过,他却再没能移开眼睛,只傻傻地盯着姑娘的背影,直到那个背影同歌声一起消散在巷落里,他也没能挪开眼睛。   一个画面:一个穿花衬衣的姑娘和一帮小男孩在后坡野炊,他们将小耳锅架在石块拼成的临时小灶上,在锅里煮了两个清水南瓜和好几个皮也不削的本地黄瓜,简简单单的菜食,却可以让他们蹲在锅边吃得津津有味。而十米开外站着一个沉默腼腆的男生,他不说话,不加入他们,也不朝那边望,只呆呆地守着一匹白马。其实,有时候 ,若是听到那个姑娘的欢声笑语,他还是会用余光悄悄看一看那姑娘,不过,他不会让别人发现他自己的目光!那马儿向是可怜他,时不时会用粗糙的舌头舔舔他的手掌心。后坡一直有着此消彼长青草,不论什么时节,这片土地总还是有些生机,不至于光秃秃的。这片青悠悠的土地上,都是同龄的孩子,有一堆是热闹的,有一人是安静的。   一个画面:还是那个瘦精精的男孩子,只他长高了不少,眼眸也更坚毅了,他拉着马儿在后坡吃草,哪一丛草丰茂一点他就拉着马儿走向哪里。他抚摸着马儿脖颈上浅浅的绒毛,温和地笑着对马儿说:“我的好马儿,你先吃饱,等下琳琳放学回来了,你驼一驼她,你要乖哦,她和我一样,是你的主人也是你的朋友,万不可摔着她。”说起这个姑娘的名字时,他的酒窝柔和得像装了一整锅甜粥。   一个画面:像是过了好些年,那个瘦精精的小男孩已经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他长很高了,很是精壮。这天下午,他在车站捡到一个行李箱,这个行李箱看起来很名贵,不是常见拉链封口的那种,而是带了海关锁的铝框箱,上面还有几个他根本不认识的英文字母。他就这样傻傻地站着,拉着箱子站在车站门口最显眼的位置等着失主,只因箱子上有个图案,那个图案是他喜欢的姑娘最喜欢的水果——一个圆圆的红柿子。失主应该也是个爱吃柿子的姑娘吧!她丢了这箱子该有多着急啊!   一个画面:他去山里砍慈竹,要砍回家做豆藤竿,他喜欢的姑娘正帮他看着马儿,如果姑娘不忙走,应该能吃到慈竹竿上结的青豆。山林里,枯叶满坡,凋零闭塞,冷冷清清,他看见一只小松鼠在树洞边上望着他,因为没有树叶隔挡,他看得很是清楚,那树洞口上还有一小堆野柿子呢。他记得,姑娘非常喜吃柿子,便走近,拿了一个揣在衣袋里。不过,他不会白拿小松鼠的东西,他将自己做午饭的两个韭菜包子放在了树洞边上,以作交换。回家的路上,他扛着一大捆豆儿竿,还时不时地掂掂衣袋,生怕柿子给抖落了。回到家,姑娘因为他始终留着长发抹了泪,他怕姑娘见了柿子再度自责,便没有拿出来,只等姑娘的未婚夫接走姑娘后,他才小心翼翼地将它拿出来,放在自己屋里的小窗棂上,让它风干,留下最干净的醇香。   一个画面:姑娘走后,山里下起了大雨,这雨是半夜里突然袭来的,熟睡的村民们都没有防备。没有响雷,他却突然惊醒,意识到下起了大雨,他立马爬起来冲向院子,将那双鞋收了进来。但是,即便他动作再快,也赶不上山雨的迅疾,本来差不多干了的鞋子,又在这场雨里浸了水。这双鞋,是姑娘走前为他洗的!接下来,雨连着下了好几天,他不敢烧火烤鞋,生怕火星蹦跳起来将鞋烧坏了。第四天终于放晴了,他的鞋终于迎来了晒干的机会。鞋子晒干了,他欣喜地去将它收了回来,放进自己房间唯一的黑漆木箱子里,箱子里还有一件他二十岁时穿的灰色衬衣,是那个夏天里,他喜欢的姑娘为他洗的,从此,他没敢舍得再穿,便这样一直封存着。   我在半夜醒来,车外是深不见底的一片漆黑,像是在山间,因为没有半点灯火,隔着严实的玻璃窗也听不到车外的声响,倒真像是深处一个万籁俱寂的山野。车厢里满座的都是疲累乘客,他们大多都靠着座椅就睡了,只有三五几个还在打牌闲谈。其实这车里,人与人之间少有相熟的,此刻却如此和洽,睡的睡放心睡去,闲聊的低声聊着,真是好温暖的一幅景象。思及我的周遭,便也念及他的安身之所,那个淳朴的小山村,此刻怕是更温暖一些吧!   行在途中,手机信号不停更新,电量便也跑得飞快,是以,我的手机早就没电了。   听着和谐号的广播,又过了半天,终于到了火车站。听到报站的那一刻,我像是刑满释放的罪囚一样,十分激动地跑下了车。倒也不是因为车上环境差,而是我就要真正奔向我一直的向往的地方了。   没有行李,轻装上路,去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洒脱如此,说走就走的自由之旅,大概也就这样吧!   我没想到,我会在出站口遇到五哥。他看起来已经在此处等了许久,因为他眼里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倦意,想是辨认来来往往的行客太久的缘故吧。   一见我,五哥便强打精神,乐呵呵地说道:“丫头,可算接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别急,虽然琳琳和罗宁分手了,罗宁还会再出场的哦~ 周末到了,别忘了对自己好一点,多睡会儿吧~即便错过餐饭也不打紧,反正躺着的人不会长胖~ 快乐不过是做你想做的而已,所以别再逞强,洒脱做自己啦…… 对了,我发现香樟叶儿全换上了新的,绿得晃眼,十分美好……也不必为上一季的叶儿伤感,它们只是去了自己应该去的地方,扑根成泥,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反锁思慕于心底   “五哥,你怎么亲自来接我啊?”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只得闷呼呼地说出这句见外话。   见到了五哥,他又喜欢热情款待朋友,看来,我还得在渝北待一阵啊。   五哥一边示意我跟着他走,一边带着忧国忧民的语气说道:“你什么也没带,什么时候走的罗宁也不清楚,手机也关机了,我们都联系不上你,你们俩这是闹了多大的仇气啊?”看来,罗宁没和五哥说,五哥只当我们在赌气。   我没有回答关于罗宁的事,只讪讪地说道:“我起初一直在听歌,电便用得快些,所以很快手机就没电了。对了,五哥,你怎么知道我是坐火车来的呢?”   五哥笑笑回道:“我以为心情不好的人都喜欢慢节奏的旅途,便在这里等你啰。”   顿了一顿,五哥又问道:“罗宁那小子是不是欺负你了?他不会有外遇了吧?”   我刚刚还轻松得很,听到五哥提起罗宁,便变得有些沉重了。我也不好回什么,一时半会儿是什么也说不清楚的,便跟在一旁什么也不说,只当人声沸腾自己没听见他的话。   见我不说话,五哥也没在这个话题上继续耗下去,只又说:“你呀,也有点岁数了,就先别回娘家了,省得你父母忧虑,去我那里住一阵吧,顺便帮我支支招儿,助我追到明天。等啥时候罗宁那小子来求你了,我让他先在你房前跪一两天,若他有诚心就好好跪着,等跪完了你考虑再跟他回去。”   我未说一词,五哥就说了一堆,善做主张地将我的时间给安排了。以五哥的性格,我只能住上一阵再偷跑,不然,他怕是觉得我这个丫头太不给他面子了。思虑一阵,我打定主意,便有了说句话的底气,于是,抓住重点问道:“明天?是个姑娘的名字吧?”   见我疑惑,五个笑笑解释道:“不错,名字是随口了一点,不过人倒是极少有的,值得你五哥去守护。”   “哦,怎么个少有法?五哥不是要请我做军事帮你研究战略吗?不妨说说看,我也好从长计议,助你早得佳人。”听了五哥的话,我好奇心大起,不禁忘了方才的阴霾,拍起马屁来也是头头是道。彼时,我们已经走出火车站,坐上了五哥的车。   车子徐徐行驶,五哥一边把着方向盘一边脸带笑意地说道:“她很是重情重义,认定了一个人便不会轻易放手。可惜我和她认识得晚,不然,我也不至于没有机会。”听来,这个明天姑娘大有来头啊,竟能让不羁爱自由的五哥说出“没机会”这样的丧气话。   这就难为我了,五哥都说没机会,那必然很是棘手……叫我怎么支招啊?   算了,自己的事都没弄好,我淌这趟浑水干嘛?纵然我是五哥手下一员得力大将,也无法扭转女儿心思啊。五哥,你自求多福吧!我在心里默默定锤。   五哥的住所很是接地气,周围都是民居,他的房子在一处院落里。进得院落,看见一栋只四层的褐色方形房子,屋顶上还有个盖着瓦片的黑烟囱,也不知那烟囱是真的还是假的,门前有个篱笆小院,院里居然种了萝卜和葱蒜,很是文艺,很难想象他的住所是这样一番风韵,全不像罗宁父母住的庄园,倒像极了他生母的住所。   “怎么样?还秀气吧?”五哥扬了扬眉,打趣地问道?   “不像你,这房子没一分像你,简直……”我找不到形容词,便只留下一串省略号由他自己配词。   五哥本想帮我拎行李,见我什么都没带,便笑笑说道:“真方便,我都不用帮你拎行李,走,进去看看,自己选一楼。”   虽是栋小房子,里面却也样样齐全,且打理得很是精致,很有生活气息,一点江湖味道也没有。看来,五哥是打算长居此地的!   我选了第四楼,因为站在四楼的阳台上刚好能望到不远处的一课柿子树。   这里也不错,不如先在这里住个两三天,了却五哥招待我的夙愿,然后说想阿娘了,便溜回去,五哥定也不好再留。   我是下午一点半到的,午饭未吃,早已饥肠辘辘,五哥看出来了,待我选好屋子便叫我出去吃饭。   私菜馆里,看出我的疑意,五哥停了筷子讪讪地解释道:“没看到我家楼上有个烟囱吗?不是我不会煮饭,只是看你太饿了,怕你等不及,便将你叫到这儿来。”他说完,笑笑便又接着吃了,也不知道他说自己会做饭是真是假。五哥怕是常来这里,看他对菜谱轻车熟路,完全不看就能直接点,别说,这私菜馆还真不赖,手艺没的说,居然还配有榨菜,好评!   作为一个地道的涪陵人,有榨菜的一顿必然胃口大开、心情大好。   饭后,五哥硬是拉着我去买了几套衣服。见我行动迟缓,他便哄道:“丫头,我还不缺这点钱,你将来可是我弟媳妇,咱们是一家人,你再客气我可要生气了!”见我仍旧不为所动,五哥便又说道:“就算你和罗宁这道坎翻不过去,你也是我的妹子啊,应该的!别在意!”   不同于罗宁的绅士温柔,五哥说起话来直接果断,其间,他还逗趣地说道:“别多想,我心里只有明天,你别给我犯别扭。”他说完这句话,我不禁噗嗤一笑,心里敬佩他的耿直,便也没有再做推辞。   夜里,梳洗后,扎扎实实地躺进被窝,心无杂念,一觉天明。感觉自从离开老街后,再也没有过拥有过比这更轻松的睡眠了,这是彻底的睡到自然醒啊,感觉就像回到了那无知的顽童时代。   念书时,我只晓得胡天胡地,若见着同学在教室大声吵嚷约架,非但不会劝阻,还会拍手叫好,挑衅滋事地混在人群里吼道:“雄起!”若是在哪里捡到一纸情书,我便非要当着同学的面在教室念出来不可,全不顾当事人的滴血脸,还自以为是个千年难遇的风流种。早上我一醒来,脑子里想的便是这些。   洗漱完毕,换上五哥给买的衣服,我高高兴兴地跑下了楼,想去五哥的篱笆小院扣个萝卜来啃啃。   “喂喂喂,死丫头,你懂不懂品味,我那萝卜是种来给这房子配色的,只可观赏不可亵渎知道吗?”五哥也起床了,此刻正抽着烟,笑嘻嘻对我说。彼时,我已经得手,正在水龙头边洗萝卜。   “你是在讽刺我的品味吗?我品味的确不咋地,不过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看看,这身衣服是你买的吧?你自己说,土不土?”我也反击道。不知为何,我总能把五哥当初童年的玩伴,如同对待孙小兵一般,在他面前我不会顾及什么端庄矜持,互黑起来也是带劲得很。   “好好好,再说下去难免比起长相来了,说起长相女性是最激动的,到时候我岂不成了引导你走向尖酸刻薄之境的罪人。你若变得尖酸刻薄拉不回来,罗宁知道了怕是要和我打一架的。咱不说这个了,走,吃饭去。”说着,五哥又领着我去了那家私菜馆。   “你什么时候才能将那明天女神约出来与我见一见,不然你这师事岂不白请了?”我一边跟着五哥走,一边在一旁悠悠说道。其实,我知请我做军师只是个幌子,五哥只是想尽尽地主之谊照顾照顾我。   “唉,我何尝不想天天见她,只是缺一个出现在她面前的身份罢了。”五哥突然伤悲起来,眉头一皱一皱的。我也伤悲起来,缺一个出现在他面前的身份,对于小鑫,我又何尝不是呢?   我与五哥一路无言,直到在私菜馆坐下,他才又启齿:“她是女老板,社会精英,实干家,白富美,要什么有什么,不缺我这一号。”他兀自喝了两瓶冷啤酒,神色凄凉。我从未见过五哥如此颓废的神情,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便只得低头扒饭。   “我不该对你说如此丧气的话。”五哥突然又说了这么一句。   回到五哥的住所,我们都想搞活气氛,便又互相怼了彼此一通,只说的都是些不痛不痒的闲话。情面上好过了些,我们便各回各的房间了。   我进了屋,却怎么也睡不着,午觉对我来说本就可有可无,方才又吃多了些了,此刻便无甚睡意。于是,我走出屋子,来到走廊上,手肘撑着围栏,手掌托着下巴,盯着不远处的那颗发叶全脱的柿子树看了一阵,便才回屋躺下。   躺下,我思量了一番,看来,五哥和明天的事我是插不上手的,那便早些回去吧。我决定了,明天便走,回老街见见阿爹阿娘,然后再去青山村找小鑫。虽才分隔一月,但这一月里跨了年,便像分隔了整整一年似的,好生思念! 作者有话要说:  懒困倚微风,透风的地方最是坦荡~ 走在湖心小岛上的时候,我有些忧心,这柱台很是不稳,这岛若是陷下去了,我该如何自处呢? 我想,我定会先徒劳无功地针扎一番,然后呼救,然后没人理,然后任其吞没…… 最可悲的是,我本不是旱鸭子,之所以凫不起来,是因为舍不得手机…… 没错,手机会拖累我的…… 呜呜呜……多么痛的领悟…… 最后,在这里谢谢发放食物的萌蠢室友~ ☆、心中有尘难安定   下午,我在闹哄哄的沸腾声中醒来,像是五哥的朋友来了,怕是有好大一波人吧,这院落里满是嘻嘻哈哈的回音。他们在院子里吃吃喝喝,又在天台上烧烤,吵闹不休。我本不想参与,可五哥喊了一个姑娘来叫我,那姑娘虽与我不熟,却十分热络地再三邀我,人家都来喊了,我也不好再矫情,便也跟着去收拾了一番残局,顺便把肚皮吃得圆圆的。   一个唤作阿虎的见我出来,还以为我是五哥的新欢,便嫂子前嫂子后地叫我。我实在听不下去了,便也打趣说:“阿虎,你确定我真是你嫂子?我们之前见过,上次见面我挽着的人可不是你五哥。”说起来,我也觉得有几分凄凉,上次,我挽着的人还是是罗宁。   阿虎长得甚是憨厚,也不知是不是酒喝多了的缘故,只见他想问题时像个孩子一样反手摸头,   很是可爱,他眼珠转来转去犹豫不决,半天还是这句“你是……你是……”却没个结果。   见他这副可爱的模样,大伙儿都笑了,逗起阿虎真好玩,我也不忍他再犯迷糊,便提示了一下:“咖啡店。”   “哦,我想起了了,你是五哥弟弟的女朋友,上次我去给你们送车来着。”阿虎听了我的提示,忽然一喜,像是期末考试捡到了个小抄一样高兴!   阿虎看起来也就25岁左右,比我小,我觉得挺可爱的,便逗他道:“是啊,谢谢你哦小虎虎。”众人听闻,都笑成一片,前前后后吆喝着小虎虎。   原来,阿虎打电话约五哥出去玩,五哥没给好语气,阿虎听出五哥心情不好,便邀了一伙人来他家里哄他开心。果然,见这么多朋友都来了,五哥心情好了不少,一扫之前的阴霾,笑起来也豪气得很。   他们酒足饭饱后说要去唱歌,知道大家一片好意,五哥也没推拒,便跟着去了。我没去,推说脑子昏涨,想休息一下,实则是想收拾一下行装,准备明天一早出发回涪陵。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下了楼,刚想和五哥辞行,却见阿虎就风风火火地跑来了。顾不上我在场,阿虎就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五哥,那小子回来了,咱们安插在嫂子身边的人亲口说的,千真万确。”五哥神色凝重,像是如临大敌,未战先输。   莫非,是五哥的情敌?   看来,五哥真的很在意自己在明天眼中的形象,思虑了一阵,他终究无法,只鼓足中气说道:“叫弟兄们记住,不要使卑劣手段。”   五哥正是情场失意时,此时离他而去,未免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于是,我倒也没有说起辞行之事,只与五哥闲谈了几句便又回了房间。无妨,再待两天吧。   掏出许久不曾用过的手机,发现上面赫然躺着一条未读短信,是罗宁发来的:“天还冷,别冻着。”   想了想,无事可做,我便给阿娘打了个电话。我用的仍是上海那个号码,他们应该不会知道我回重庆了,这样也好,省得他们早早焦心。   “琳琳啊,起这么早啊?你吃饭了吗?”家里用的是个座机,是嫂子接的电话。   “嫂子,你们都还好吗?阿娘呢”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特别温暖,因为我听到一旁的辉辉仿佛在喊我姑姑。   “阿娘出去买菜了,今天是辉辉的生辰,我们要多弄几个菜,你要是在就好了,大家一起开开心心地吃饭。”嫂子心情挺好,想是家里小可爱生日的缘故,亲妈挺激动的。   “一晃辉辉都十二岁了,真是惭愧,我这个做姑姑的,连个礼物也没准备。”平时最怕和妇人话家常,总觉得自己找不到话说,也接不上她们的话题。此刻与嫂子隔着电波说话,却也十分自然,这份关怀,虽隔着群山,也不曾冷却。   “你们不是寄了礼物回来吗?好大一箱小孩子礼物,吃的穿的玩的都有,我看署名是罗宁。”嫂子说完,我猛然一惊,想不到,罗宁竟如此有心。不过,我与他已然划清界限,他实在用不着如此,可能是他发现把我当成吴媛媛的影子这件事上亏欠了我,想弥补一下吧。   见我久久不语,臊子便找了些话说:“辉辉才满两岁,礼物就接了不少,这不,小鑫也拎了一堆来。”   “他也在吗?”我听见自己清晰而急切的声音。   “他昨天来过,不过当天下午就走了,说是去渝北有点事儿,只留了一堆礼物。”嫂子毫不经意地说起,我却得了一惊。   匆匆挂完电话,我便伏在桌上胡思一阵,心里七上八下的,好不容易修得的那点冷静又被扫走了。半刻,我又开始怪自己,怎么不问问他在渝北哪里?这人海茫茫的叫我怎么找他啊!   我又往家里打了通电话,这回接电话的是阿娘。阿娘一听我的声音,很是欣喜,高高兴兴地与我说了许多话。阿娘最是懂我,和她讲话不必绕来绕去,我便直言道:“阿娘,小鑫近来如何?听说他不在青山村,可是真的?”   “小鑫好得很,前不久,他在青山村北边的老林里发现了一座矿山,听说有大老板赏识他,要出资帮他在青山村建小学呢,这不,就昨天,他去渝北与大老板谈生意了。那个大老板似乎和小鑫交情很不错,小鑫刚和他联系上,他就命人把建小学的材料都拉来了,诚意大得很呢!现在啊,小学已经在筹建了,说不准,小鑫就是推动我们家乡发展的大人物呢。”   怪不得嫂子如此高兴,原来不止辉辉生日这一喜事。我听着阿娘道出的这番话,不由得又忧又洗,喜的是他得了命运眷顾,终于要出人头地了;忧的是青山村那大好河山,恐怕要因挖矿而折损了。   “阿娘,你可知小鑫现在何处?我想托朋友帮他参谋参谋,别被那个什么大老板骗了。”我随意这么说了句,只是想问得他的落脚点。   “这倒是不晓得,他没用手机,又走得急,我们也没问。”阿娘又语重心长地说道:“你放心吧,小鑫人虽老实,却也聪明得很,他也在外面闯荡了这么久,不会轻易落入他人圈套的。”阿娘安慰起人来真有一手,有理有据的,不过她说的也很对,小鑫不傻,他很聪明,在他两次骗过我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好啦好啦,你就放心吧,没事的,大事小事小鑫都会和我们商量的,家里的电话他也知道,等有了进展我再和你说。就这样啊,我的菜怕是要煳了。”阿娘挂了电话,我却依旧捧着电话出神。   五哥说有事要出去一趟,让我午饭自行解决,我也乐得自在,便高高兴兴应下了。五哥厨房里锅碗齐全,我打算自己做一顿吃吃,可惜找了一通,冰箱里就只得几支啤酒,硬是没有什么食材,想必是昨晚被搬空了,倒是米缸里有满满一缸米。昨晚虽吃得多,可今早没有吃早点,肚里早已内容空虚,便又去了那家有榨菜的私菜馆。   前几次我与五哥来时,都不是正值饭点,菜馆里几乎没什么人,今天却刚好撞上就餐高峰期,挤得没话说,我差点没挤进去。老板和五哥很熟,便也很照顾我,将我领到了一个较安静的窗边坐下。   见我坐下,邻桌的一个漂亮姑娘对我热络一笑,以示友好。姑娘的黑直长发分在两肩前,眉清目秀,很是养眼,犹如画中人,更难得的是并不清高,笑容款款,落落大方。后来我想,大抵真正见过世面的女子才能如此自然,如此落落大方吧。而我,偶尔也故作气势,也只有自己才知道那是狐假虎威。   姑娘正对我而坐,与他同桌的是个男子,我只看得到他的背影,不过想想也知道,能与如此丽人同桌,想必这位男士定也风姿卓然。   我点了两菜一汤,即便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却也注意起了吃相,毕竟不远处有位佳人,人家端庄文雅,我也不好意思狼吞虎咽扫人胃口。   都说重庆姑娘大方热情,以前我不以为然,因为自己就不是那样的,阿娘与嫂子也都不是那样的,今天见着旁桌的姑娘,我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着假的重庆血统。   那姑娘和她的男伴在谈工作,我隐约听到“采矿”、“投资”等词,看来人家都是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哪像我。我听不大懂,便也没有留意,只想早早吃完离开。   我本想温文尔雅地吃完饭,可吃到一半就发现自己装不下去了,便暴露了本色,径直大筷夹菜大口扒饭,活脱脱像个牢房里逃出来的囚犯。那姑娘见我这般,也并不显惊怪,反倒颇为欣赏地冲我一笑。知道她的笑并无恶意,我却不减羞愧,想早些吃完离开,我们本就萍水相逢,现在丢了脸,也不要紧,毕竟以后不会再见面。想到这一层,我,全然不顾其他,扒饭的速度又快了一成。   风卷残云不过如此,囫囵吞枣也未尝不可,食道果真给力!人的喉咙简直太神奇了!   眼看就要吃完了,眼看就不用再憋屈了,眼看就要解脱了……我……咳咳……吞得太急,还未细嚼,一团饭菜就困在了喉腔里,一时不上不下的,我大咳了起来。可把我给呛狠了,感觉米粒意犹未尽地往我鼻里钻,我尽量控制音量,奈何还是声惊旁桌。这种感觉太丢脸了!以前从罗宁那里学来的从容不迫宠辱不惊全被狗吃了,我竟如此狼狈……从盘碟映出的影子里,我看到了自己被呛得通红的脸,也看到了一个人朝我递来纸巾。   我不好意思抬头,只默默接过纸巾,想来怕是那位大方姑娘递来的。好不容易将那团饭菜吞了下去,我喝了杯水,情绪暂时稳定了,刚想道谢,却发现站我面前赫然有一双擦得很是干净的男士皮鞋。 ☆、两地相思三人逢   我错愕地抬头,赫然看见西装革履的小鑫站就在我面前。他剪掉了长头发,留着一个清爽干净的小平头,整个人显得很有精神,原先那份沧桑竟不翼而飞。我看到了他的整脸,他脸型很好看,额头光洁如玉,鼻梁高高挺挺,眉目刚毅,眸子清澈干净,唇瓣细腻柔滑,脖颈上白衬衣的领子笔挺,这套西装也突出了他高壮精朗的身姿。今天,他竟像极了偶像剧男主角。   我就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他也并未闪躲,是的,他这次没有躲避我的眼神。   就在我认为他是为我而打扮,为我而出现的时候,那位大方姑娘走了过来,她朱唇轻启,嘴角上扬冲我笑笑,然后又递给我两张纸巾,然后便是自然地将手挽进小鑫的臂弯里。   我这才明白,原来刚刚背对着我的人是小鑫,原来大方姑娘的男伴是他!   十年后的两次重逢,我竟都没有立马认出他!   “谢谢。”我接过姑娘递来的纸巾,尽量笑着说了这么一句。此刻,我情绪复杂,即便小鑫与小雪感情纯洁如兄妹,那眼前这位姑娘呢?   流水十年,不可能小鑫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吧!我像个小人一样贼眉鼠眼地悄悄打量着他身边的这位姑娘,她眉眼生得分外清秀,但看上去并不柔弱,反而有种直率御姐范儿。一身军绿色大衣,长发披肩,尽显年轻活力。   “罗宁呢?”见我不咳了,神色也放缓了,小鑫才问了这么一句。   “哦,他还在上海。”我该怎么回答呢?此刻,面对劲敌,我也要面子要得紧,现在实在不好意思说我和罗宁已经分手,只得将模糊效应搬了出来。   那姑娘紧挽小鑫的手臂,只见她明媚的眸子望了望小鑫又转而望了望我,然后带着肯定的语气说道:“是琳琳吧?今天总算见着你了,你很可爱哦。”我脑子一时不够用,也没想她怎么会认识我,只晓得以傻笑来掩饰我此刻的苍白。   以我对小鑫的了解,他是不会轻易向别人提起我的,毕竟我与他有些前科。她既知道我,便必是与小鑫有着密切关系的人。二人举止亲昵,绝非简单的朋友,如此看来,她怕是小鑫的女友吧!   小鑫是个低调谨慎的个性,事情没有修成正果之前,他是不会张扬的,即便有个漂亮女友,他也不会显摆。我就这样望着脚尖默默揣度着。   “她是明天。”小鑫向我介绍起来。   真巧啊,她就是明天,她就是五哥的女神!   只怕还不止这么巧,五哥说过,明天是女老板,如果我没猜错,明天就是阿娘口中的那位大老板!   我突然又想起那天五哥颓废的神情,只因明天心有所属。唉,五哥,原来你如此悲观实属常情。我突然明白了五哥的处境,自己也心伤起来。   看来,不止五哥注定孤旅一生,现在又多了一个我。小鑫与明天,如此一对佳偶,叫人怎么忍心拆散?叫人怎么拆得散?   前一刻,我还信心满满地想着要回去找他,要不顾一切同他在一起。此刻,他就站在我眼前,我却几近心如死灰,之前的夙愿已经不敢再提。   “琳琳,一起去家里坐坐吧,很近的。”明天贝齿轻启,向我掷出诚挚的邀请。她说的家里,恐怕也是小鑫的家吧。我无地自容得几欲逃走,却还是大方一笑,今天小鑫没有躲避我,我也不想怂。就算我与他无缘相守,好歹也是彼此的亲人。   “好啊。”我鼓起勇气说道,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大方无畏。他们俩走在前面,我故作从容地跟在后面。我还特意留心注意了一下小鑫的步子,他步调平稳,看不出有什么差错,怕是左脚垫了鞋垫的缘故。想到这里,我便十分自责,可看到他们交挽着的手臂,我又十分愤懑。   我听说,一个女子若愿挽着一个男子行走在闹市中,则表明她以他为傲。此处还算僻静,并非繁华闹市,不过我很清楚,女性本就是机敏的动物,若不是那么喜欢一个男人,断然不会主动挽他,比方,我就从来没有主动挽过罗宁。   待入得那庭院,我终于明白五哥为何住在此处了,因为明天就住在五哥隔壁的院落里。   明天的屋子和五哥的大同小异,风格都是一样的,一栋四楼的褐色方形房子,上面有个盖着黑瓦的小烟囱,门前是一个篱笆小院。与五哥不同的是,明天的篱笆小院里有泓小溪,烟囱旁边还有颗不很高的柿子树。   原来我平时凝望的那颗柿子树竟是她家的!   我也不知该喊明天什么,直呼其名当然不好。姐姐?她看起来并不比我年长;妹妹?又显得自己认老;嫂子?我又实在喊不出口!   “琳琳,你比小鑫小两岁吧,我和小鑫同龄,你喊我天天姐就好。”她很聪明,轻易就将我的纠结看了个明白,然而又没有丝毫故意窥察我的嫌疑,就连她的余光都是大方的,这样的女子,当真宜室宜家!   虽坐立不安,为了掩饰本质,我还是装模作样地喝了两杯上好的绿茶。是了,就是上好的绿茶。龙井是绿茶的一种,也是绿茶中的精品,而精中之精便属西湖龙井和明前龙井。罗宁曾经与我细细讲过茶品看人品:暴发户为了为了赶上上流社会的价值观,一般会盲目地囤些诸如武夷山大红袍、安溪铁观音之类名茶的来填充身份,待有名媛富少来访时,带着炫耀与自得满满地泡上一盅;而真正懂茶的人往往是最具真性情的人,他们不能容忍茶被铁盒封存,他们从不囤货,要喝就喝最新鲜的,不然宁可喝白水。   适才这一杯看似最寻常不过的绿茶,正是罗宁最钟爱的明前龙井,现下离清明尚远,想必是去年清明节前采摘好,送去澳洲温存越了冬,才将将运回来的。且那泡茶的水也来头大得很,炎凉中带有几分泥土的醇香,又有几分桂瓣的清远之气,定是取了陈年落雪装在那东陵玉坛里,于八月中旬埋于桂树根下,到了泡茶时才取出来的。唉,我这道听途说不懂茶道的人,实在是侮辱了这两杯好茶。   罗宁也说过,绿茶虽养神益气,却不可多喝,因绿茶中含有鞣酸,喝多了会影响人体对铁的吸收,所以切忌不间断的续杯。我方才这一些举动,连喝两杯,明天必是将我的土鳖本质给看透了。   我竟如此俗气!我竟如此在意细节!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我不该想这么多,更不该分析得如此透彻严实的。她拿什么来,我吃了便是,何必处处留意!   喝下那两杯很高明的茶,沉淀了一会儿后,我终于清醒了很多,我嫌自己还不够清醒,便又灌了一杯白水。一杯白水下肚,我竟才不再士气低迷,反倒有了联合五哥棒打鸳鸯的想法。这念头真恐怖,我忽又被自己吓了一跳。   这念头虽不大正派,我却好受了不少,不再是那低眉顺脸的神色了,胆子也大了起来,竟大大方方地与明天聊了一下午。她问起我和罗宁,我便使出一副正在热恋的神情,她问起小鑫的童年,我便随意说些,比如他姐姐是我嫂子,他和他的马儿是好朋友,他和小雪情同兄妹……   说起他和小雪的时候,明天没有一丝紧迫感,只抿嘴浅笑,依旧优雅,倒是小鑫,放大了瞳孔看着我,好像很吃惊,他怕是没想到我已经知晓了那场骗局吧。   我与明天说了很多,只没说小鑫为我断腿的事。   我也大大方方的问起他们的相识相知,明天从容自若,说了很多,像是毫无保留的样子。原来,小鑫之前在她的砖厂里烧了两年砖,后来砖厂不景气,她便转行经营起了采矿,小鑫腿脚不大灵活,不宜进山挖矿,便去了深圳进电子厂。前几天小鑫在青山村北方山崖发现了一座矿山,给明天打了电话,明天便邀他来此详谈。   看来,他们还不是情侣,不过,明天虽没说,我却也看出来了,早在多年前,明天就看上了小鑫的踏实勤恳,也看上了小鑫这个人,但两人之前差距太大,小鑫便婉拒了,只身去了深圳。   如今小鑫回来了,看得出来,明天依旧是独身且对小鑫一往情深。小鑫也没有表示拒绝,他穿了笔挺的正装,英姿飒爽,与明天谈笑自若,真的很般配。 作者有话要说:  心绪不很平稳,还可以说乱糟糟的,感谢悬浮空中,无处解脱,无法降落…… 还是应该去做自己的事,不然,我真的无事可做了…… 现在不改变就别想奢望以后~我会写完这个故事的。 ☆、巷落直通古月门   我还在冥思苦想的时候,明天又自道起身世来:“我自幼就是孤儿,由养母一手带大,她待我胜过亲女,我要创业,她想也不想就变卖房产支持我,正在我事业有点起色的时候,她却突然因病离世。我又再次回到无依无靠的孤女身份,心中万分凄苦,几欲随她而去,好在遇到了小鑫,那时候,他就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我不禁为明天的身世感叹,她却像是全不在意,说起话来风轻云淡,看不出一点心绪起伏。不得不承认,她实在内心强大,谈起过往波折,依旧从容大方,就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这样的女子,我只见过她一个!   不过细细思虑下来,我恍然发现自己仿佛还有一线生机,因为看不出小鑫对明天也如明天对他一般情深。不过,我又有什么可高兴的呢?人家是女强人,人家是白手起家的白富美,人家可以决定青山村的命运,我又有什么呢?   我虽愚钝,却也明白:若是明天与小鑫相好,那青山村的矿便也有了主,合理开采绝不是难题。一旦矿山开工,村民们也就有工可做了;再说采矿必得损伤田地,明天定会为村民做些赔偿;且阿娘说明天会为青山村资助一所小学,且木钱连材料都拉去了。如果一切可行,那还真是改变了一个村子的命运!   明天年轻漂亮,娶了她一点不吃亏,小鑫倒是好好赚了一把。   小鑫是个识大局的人,该怎么办他很清楚。   吃过饭,我便想回五哥那里去了。明天让小鑫送我,我虽巴不得,却也笑笑回道说:“不必了,就在旁边。”听我这么一说,小鑫显然一愣,我立即会意,又补充道:“罗宁他哥就住在旁边,我跟着挤一挤。”听说我和罗宁哥哥住一起,他目露异样,却也没说什么。   回去的路上,我不禁回想起今天的经历,非惊即喜,时而惶恐无措,时而心里酿蜜,真是伤我元气。   唉,人倒是找着了,家也就不忙回,看来,我得再叨扰五哥一阵了。不过一想,我与五哥还真是有缘,先是说话投机互相看好,再是我们认定的人又是一对儿,唉……真是孽缘!   “你去哪儿了?吃个饭还迷路吗?阿虎他们找了你一整天也没找到。”五哥站在篱笆院前对我说道,看他的样子,竟没半点责备之意,倒是写满了关心,就像小时候的那些个傍晚,夜风吹散了我的玩心,我招摇着回家,阿娘一边解下围裙一边问我“怎么才回来啊?”。   “我错了,五哥。”见五哥故作责怪,我也配合得很好,故作自责了一把。   他没说话,像是在等我继续自圆其说,我倒也没有推辞,只欢欢喜喜地说道:“我的好五哥,你妹子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你说你们找了我一天却没找着,真的吗?”我有心逗他一逗。   五哥不说话,只白了我一眼,看来,他真的担心我担心得狠了,一时接受不了我的怀疑,哪怕是假意调侃,他也无法接受。这就是五哥和罗宁不同的地方,五哥脾气硬些,若是罗宁,只怕早就服软了。   看五哥似乎有些气意,我便只好说道:“我的意思是,你们找了我一天也没有找着,我当然是去了你们想不到的地方。我这不是去收集情报了吗,我见到了明天,还去了她家,这不刚从她家回来吗?”五哥听我这么一说,不由得立马聚集了精神,两眼发直的望着我。   “她还好吧?”五哥竟问了这么一句。看来,即便五哥成了明天的邻居,也没能时时对佳人顾盼生辉。   “她很好,漂亮大方,温柔解意。你喜欢她很正常,她的确值得你爱慕,呵呵,就连我都差点喜欢上她这个情敌了。”我走到回廊上,手肘枕着阳台、手掌托着下巴,望着远方那并不明朗的霞彩悠悠地说道。   我刚说完,五哥就非常夸张地紧捂着嘴,然后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翻过篱笆去到回廊上,带着惊恐万状的大瞳孔说了句:“妈呀,你啥时候喜欢上我的?你不要罗宁了?”   五哥可能以为我是说笑吧,他也跟着说起笑来,我却觉得一点也不好笑。   见我流了泪,五哥才意识到有些情况。   我将我同罗宁已经分手以及我与小鑫的过往都同五哥说了。五哥神色凝重,什么也没说,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余光瞥到他也目不转睛地看着远空那淡淡云彩。   良久,五哥才苦涩地笑笑,然后缓缓说道:“之前在上海听你说过,有个人为你断了腿,我便猜到你们有一段过往!看来,那小子对你并非无意!唉,如果我在他之前认识明天,也许,现在明天身边的那个人就不是他了,而你,也不用这么纠结了。”   “明天的成长环境与常人有所不同,她最是看重情义,她若是认定了一人便是真的认定了,永不更变!万又鑫消失了八年,她便独身八年,期间她始终对我毫无回应。”五哥像是已经习惯了被冷漠,此刻谈起伤心事来,反倒没有那么伤情。   我也没有想别的,只径直问道:“怎么,他回来了,你要放弃了?”问完我便后悔了,因为我发现五哥面上虽很是平静,实则心波无声翻涌,一个人要掩饰内心的时候,面上是最沉静的!我想,五哥一向坦荡,现下却如此神情,怕是想打退堂鼓了吧。   五哥没有回答,只是笑笑问我:“你呢,回去找罗宁吗?”   我想都没想,劲直回道:“我不会回去了。”   五哥看了看我,又转头看向愈渐消散的霞彩,然后悠悠地说道:“其实罗宁对你是真好,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是不会轻易放手的,看来你还有很多路要走啊。”   他这话怪怪的,在我听来就如嚼烂葡萄一样,想来他定是觉得罗宁痴情如一。我也不好将自己成了吴媛媛的替身之事同他说,便问道:“你呢,你就不用走路了吗?”   说到自己头上,五哥突然变得死气沉沉的,说起话来也是怪压抑的,他面无表情,情绪更是稳定得可怕,只听得他悠悠说道:“我走了不少弯路,很累了,他既回来了,那她也不再需要我的守护了,我应该去休息了。”他说着,便往房间走。   “五哥……”我还想安慰安慰他,他只背对着我摆了摆手,示意不需要,然后又恢复以往的语调粗着嗓子说道:“对了,刚刚找不到你,我就给罗宁打了个电话,罗宁很担心,他说他明天来这里看你。你不要倔了,年纪也不小了,别总想着从前了,好好同他回去,女孩子家安稳一点没有什么不好的。”说完,五哥便关上了房间门,只留下我在走廊前回不过神来。   自我告诉五哥小鑫回来后,五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他一向急躁好动,现下却静如止水,我有点担心,在他门口听了一阵,却是什么声音也没听到,我便也回了房间。   我睡不着,因为小鑫就睡在明天家里,且罗宁明天会来重庆。想到这些,我心头一阵烦闷。又想了想五哥说的话,是啊,我已经过了那个追求爱情的纯真年华了,早几年我干嘛去了?   若是我十年前没有离开,一切都会不一样吧!若是我一个月前没有离开,一切也会有所不同吧!   我心绪纷乱,实在睡不着,况且现下尚早,才将将日落西山,我便更无睡意。若是在老街,此刻,我们定还忙着经营酒楼。我睡不着,便又爬起来,去得回廊上观望远方。   霞彩已经被夜色一点点一点点地吞没,只天心处还有最后细弱的几丝,看着十分孤立无援。   我就这样定定地望着天空,望着越来越明显的一片漆黑。   隔壁的院落像是开了一扇门,灯光漏了出来,映了几抹在我一旁的窗棂上,我便注意到了从那门里走出来的人。   这一小束灯光,让我想起了熟悉的一幕:在我幼时,老街总爱停电,我们家晚饭又晚些,每逢停电,便得点个煤油灯方可进食。灯燃起来了,我们便欢快地吃饭喝汤,再自然不过。那时候,一灯如豆,满堂光影,灯光只为吃饭这件事存在,而我们一家人的禅,却不止是碗里的饭和桌上的菜,还有那微弱灯光!   我因灯亮陷入回忆,也因灯灭回到现实。隔壁的灯光熄了,那屋里走出一个人,是我旧时离不开的人。我的目光再也离不开他,随着他的身影移动而移动,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幼时我总会出现在后坡,为什么我总带着孙小兵他们出现在他面前——因为我想时时看到他,我希望他不要太过孤勇,我希望他和我们玩在一处!   借着天心那一小滴霞光,我看到他走出了屋子下了楼。他依旧刚毅如初,独来独往。   不知道他要去何处,竟没有叫上明天。   我干了一件不光彩的事,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可我还是跟踪了他!对,跟踪!   他出了院落,我也拐出了巷子。院落里寂静无光,外面倒还有些灯火,街巷如昼,不用手电也能前行。   他对这里似乎很是熟悉,只见他轻车熟路地走进了一条小巷,想来,他在这里烧了两年转,又与明天交好,对这里熟悉些也无可厚非。   巷子里路光黯淡,害怕他发现我,我特意等他走了一会儿才进得巷子。这条巷子异于其他,黑乎乎的,全不见光,只能摸索前行。起初我不免害怕,不过想到他就在前头,遇着麻烦大呼一声就是,便也没有什么好怕的,也就大着胆子紧随其后。   我以为小鑫是去见什么故交,想不到这深深巷落竟通向一处庙宇,他更是从容地迈进了那庙前的古色月门。   月门上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月门下是一丛青青绒草,借着灯笼朦胧的清光,我看得门上挂着一个略腐朽的木匾,上题“留愿寺”三个字,这古门旧匾,很有点别致韵味。我就这样在月门前偷望,待他走远了我才踏进月门。   寺里空空落落,只院边种了些花草,却并未见烛火,也是,僧尼一向歇得早,此刻怕早已睡下了。   他像是在寺里转了一圈,我还在东张西望寻他身影的时候,他又突然绕了回来。那时候我还在月门近旁徘徊,见他慢慢走进,一时无处可躲,又怕那月门上的灯笼光照着自己,以至于被他认出来,我便在一旁的一棵大树背后躲了起来。   这是棵参天的榕树,恐有些年岁了,树干很是粗壮,两人也未必能环抱,是以,这树能将我挡得严实,我躲在它背后倒是安全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  夜雨忽来,荆楚无山阻。 和故友聊天,十分暖心,十分怀念,就算回不去了,情义如星斗,光辉永不朽。 夜雨踏山,鹤心林间,垂暮钓叟…… 上次下雨,我在簌簌雨声中出门,撑伞去了校园的小湖边,本以为自己是这寒气中遗世独立的那个人,却赫然望见几个钓叟依旧直立静待,鱼钩不抖。 雨中的意味,真是深长…… ☆、绢条飘红青条垂   榕树上挂了好些红布条,高高低低的,高处于夜空招摇,低处拂我面目。   我正望着榕树出神,思量着要不自己也来挂个红布条许个愿,却听得那脚步声越来越近,慢慢的,鞋子与落叶摩擦的声音越来越轻,脚步声在树前停下来的那一刻,我心头猛然一抖。   他发现我了吧!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走出来,却听得他悠悠说道:“老树,我来看你了。”他顿了一顿,方又说道:“我又见到她了,她很不开心,恐怕是感情路上遇到了坎坷,老树,你帮帮她吧。”   与罗宁分手,我感情不顺;明天和五哥也没个结果,何尝不是感情不顺呢?我不晓得他说的她是谁,是明天?还是我?我缺席他的人生太久,他的心思早已不是我能猜得透的。   想到这里,我又失落万分,竟不觉他又慢慢走进。待我一旁的树叶被拨动时,我才惊觉他就站在我左边,他的鼻息很清晰,我刚好能清晰听到,甚至能捕捉到他呼吸的节奏。见他还在慢慢靠近,我吓得大气不敢出,幸得他最后停在了我旁边,且我们之间刚好还有两根枝条帮忙挡着,不然,他怕是早已发现我了。   寺里有淡淡光影,我偷偷瞧去,见他正聚精会神地将一根红布条绑在头顶上方的树枝上。他专注的神情好看得很,只见他拿着红布条,将布条绕过树枝,再绕回面前,然后仔仔细细地将布条儿打了个结,最后给结结实实地绑在那树枝上。   整个过程,他的面目虔诚而又沉静,眸子如月辉,清浅干净。忽而,我看见他眼睫毛忽闪忽闪的,像是树灰掉进了眼里,但他并未停下,待布条儿系好了才揉了揉眼睛。   我好想冲出去,看看他的眼睛要不要紧,却终究没敢,因为我一出去,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失去偷看布条上文字的机会。   系好了布条,揉了一阵眼睛,他又负手而立,静默了一阵方才离开。   见他走出了月门,我方才从树后走出。我站在他刚刚站立的地方,抚摸着他方才系上的布条,呆呆地望着这一树飘摇的红绢条。暗夜光影,很是琳琅。   那根红布条在夜风中飘曳难定,我走过去,理开浓叶,将那布条的正面拨了出来。只见上面写着:“2017年1月18日,再次重逢,感恩机缘。愿她遇难成祥,温暖一生。”   他是在一月十八号这天与我重逢的,可是,他与明天,又何尝不是?   若是单看这绢条,自然分不出他意在指谁,可我就在此处,且记忆没有消退,尚还记得他方才的言语“她很不开心,恐怕是感情路上遇到了坎坷”,明天见着他,高兴得很,而我一直愁眉苦脸的,她这个她,说的定是我,那这绢条,自然也是为我而系!   事实证明,并非我妄断,这一树的飘红里,他不止系了这一条,紧挨着这一枝的另外几根红布条上都有他的字迹。   我将它们逐一拨弄开来,逐一辨认,有条好认些的,看这绢条鲜艳干净,像是将才一并系上去的,字迹分明,上有“2016年3月24日,我们重逢,她一切都好,变得大方懂事了,出落得很漂亮,希望她永远活在阳光下。”另外两条绢布很是废旧,上有雨迹风痕,打结处也折痕苍老,看得出有些年岁了,只见一条依稀写着“2004年3月24日我们初见,她是老街女孩,爽朗干净,很是不同,希望她一声都活在欢声笑语中”。另外一条字迹难辨,像是被人握在手里蹂躏了多次似的,绢条破旧不堪,好在我善于复原辨认,恐是念书时抄作业练出来的吧,只见这几近褪色的绢条上写着:“2006年8月25日,我们分别。她在中秋之夜被我气走,也许,我们这就是永久的分别,只希望她过得更好。”   我忽地想了起来,上次在青山村,我便在他床头看到过这几个数字,这些字儿平静地躺在那旧本子上,上面的“晴天、雨天”竟有另外的含义……他竟将我们的初见、别离、重逢都记得如此清楚。   我蹲坐在树根上,嗅着榕树叶子清冽的气味,心绪久久不能平复。   他是在意我的,他一直没有放下我!   第二天一早,我就向五哥打听了一下“留愿寺”,尽管五哥兴致索然,倒也没有冷落我,依旧好脾气地同我细说。原来,那“留愿寺”在当地有十分的名气,就如罗家酒楼在停桥镇的影响一般,只后来那寺庙不幸失了声誉。   说起来,“留愿寺”的香火败坏,和明天的砖厂还有些关系。据说那时砖厂就建在“留愿寺”不远处,砖厂生意红火时,商人货物的流转是目不暇接的,而“留愿寺”又很得声誉,前来买砖看砖的人们便少不得要顺路烧香拜佛求个富贵平安。   本来一切好好的,可后来砖厂不景气,倒闭了,便有和寺里姑子结了仇的妇人说三道四,说什么砖厂就设在此处,今却没落了,明显是这庙宇不中用,还说寺内有邪气。这话本是没依据的,但邻里只图个言语上的吉利,便也忌讳地信了,不再来这留愿寺。   如此说来,小鑫与那挂满红绢的榕树很是亲近,也情有可原。我甚至能想象他从前是怎么过的:做工累了,便到这寺里转一转,若遇见同来闲逛的人,会问两句好,若是四下无人,便一个人走走停停,过得像个清心寡欲的僧人。他那么善良,定会因为寺庙的无辜冷清而哀叹。我知道,他心性纯粹,这寺庙和榕树陪伴过他,他便把寺庙当成自己的朋友,把老榕树当成自己的知交。   我的小鑫,他太老实了。可是,也是这份诚恳老实吸引了我,不是吗?   我若没有他,便过得没有滋味,平静而又绝望,麻木而不自知,都快忘了温暖是何感觉;他若没有我,便没有人会在他身旁叨叨絮絮地欺负他,他也就孤零零的。   迷眼红尘里,我本就什么也没有,只心里还有一桩夙愿,若是他不嫌弃,我便同他休戚与共、苍老青山。   却说砖厂虽倒闭了,明天倒是没吃半点亏,由于精通投资保险之道,反而得了一大笔返还基金,便免去了破产的风波,砖厂倒闭的经验还为转行矿业开发铺了路。   说起来我也真服了这个女人,明明是个弱质女流,却每每在重工业领域打拼,专门和什么钢啊铁啊煤什么的打交道,她虽不用事事亲力亲为,可决策层面的操持也不是那么好周全的,即便睿智如罗宁,遇到某些工作也难免拧眉轻叹,我却从不见明天为这些事忧恼,每每见她,都是一番落落大方、精神饱满的形容,又从不见她提起工作琐事,不知道的恐还以为她是靠“肉搏”上位的呢!   这样优秀的女子,我自问是比不上的。   经历了昨晚那庙宇绢条之事,我虽晓得小鑫心中有我,却也不晓得该从何下手。浑浑噩噩过了半日,正琢磨着要同小鑫说个清楚,却不料罗宁又出现了。   罗宁是第这天中午到的,想是五哥将小鑫与明天的事同罗宁讲了吧,罗宁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知道,他不会嘲笑我的,我们好歹有些旧情,他只是同情我,我所处的这种尴尬境地他很懂,因为他也曾经被吴媛媛抛弃过!   罗宁站在我的房间门口,愣愣地站着,也不说话。我坐在桌边剪指甲,这指甲长长了,以后我得自己承担生活,留着磕磕绊绊地很是不便,得将它减掉才好!   就这样静默着,过了一阵,见我不打算开口,罗宁才缓缓开口说道:“我们去旅行吧,为期一月,一月之后可婚可友!”   他的这个提议,本也是合情合理,若是将就得下去,便继续在一起,若是实在无意,便好聚好散。可是,想到他似乎在可怜我,想到我的的确确是吴媛媛的影子,我便气不打一处来。   旅行?呵呵,我们已经分手,他凭什么替我做决定?难道是因为知道现在小鑫身边不缺我吗?难道他觉得我需要他的可怜吗?我一时气不过,便看向他,同时怒气冲冲地问道:“罗先生?我们已经分手了,你出现在这里,是因为觉得我没你不行吗?”   他微微一愣,扶着门的手也明显僵了僵,只暗沉着眸子对我说道:“没有我,你一样可以过得很好,甚至更好。”我不打算理会,以为他过一会儿就会离开,谁知,静默了一会儿,他又低哑地轻声说道:“你在青山村三天都没有想起我时,我就已经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必需品。”他神色凄伤,语气也很是晦涩。我有点愧疚,似乎我说话太伤人了!   我自觉有些过分,便也不再言语,只继续剪指甲。   我不好撵他,毕竟这房子是他哥哥的,且他还站在门口,又没进屋。我觉得对视无很是聊,又无话可说,便翻来覆去地将指甲剪短、修平,只当他不存在。   过了许久的功夫,我的指甲终于干净利落了,我又发现发梢开叉得厉害,便拿着指甲刀一根一根地剪,剪去那发梢的琐碎。我曾听雨馨说过这样一个趣闻:女生只要有及肩的头发和一把指甲刀,就可以过一整天。这话不假,反正头发是数不尽的!这些无聊的举动倒也还费时,我弄了许久,久到我脖酸手软,久到我以为罗宁已经走了。   我再抬头时,发现他已进了屋,就坐在离我不远处的椅子上。见我忙完了,他便走了过来,站在我面前万分诚切地说:“陪我去,我们这次不去法国也不去澳洲,去你说过的甘南和藏区,好吗?”他的语气几近卑微,我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  撑过煎熬的过程…… ☆、花田芳菲蓝田暖   他待我不薄,交往的这两年里,带我去过不少国度,我的视野也因他开阔了不少。见我心情不好,他便能立时放下手头工作陪我出游,有时候我们也任性地说走就走,我们在新西兰牧场喝过刚挤出的牛奶、在普罗旺斯薰衣草庄园小住,在巴西享受过赤道沙滩……历经种种,没想到他还记得我那些微小的愿望,是的,我曾同他过说过想去看看藏区风云和那些传说中色彩斑斓的山脉。   我陷入回忆,便一时忘了回答,见我不语,他便又带着恳求的眼神说道:“公司的事都不忙,这些年我也很累了,你就当陪我去散散心,好吗?”他的眸子深邃而又诚切,还有……还有一点儿卑微,实在天见可怜,我竟不忍心拒绝,可是我又真的不想再和他藕断丝连,我不想再做别人的影子!我也不希望自己眷恋他给的温暖!   就在我想决然拒绝时,五哥上楼来了,见我和罗宁僵在那里,五哥便笑了笑说:“明天叫我们过去吃饭,别闹了,一起去吧。”五哥今天神采奕奕,精神头超好,和昨晚意志消沉到几近轻生的他简直不像一个人,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简直以为昨晚忧伤地凝望着天际那淡淡云彩的人不是他!   罗宁不说话,只望着我,我知道,他还在等我的答案。可五哥在,我也不好回他的话,便就静默着,想等五哥走了再说。   见我们都没动静,五哥便走过去拍了拍罗宁的肩,摆着兄长的排场粗着嗓子说道:“你一个大男人,不会让着小丫头一点吗?好好道歉,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   正说着,便听到走廊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那声音来得突然,屋里又没别的人,我们便都止了话音朝那边望去。   是明天,只见她穿着居家便服出现在回廊上,大着声音十分爽朗地说道:“琳琳,我听说你未婚夫也来了,走吧,一起去我家吃个团圆饭,菜是小鑫亲手做的哦!别愣着啊!走走走!”说着,明天便进门,然后拉着就我走了。和罗宁待在一处本就尴尬,明天的大方热情也没人能拒绝,于是,我就这样半推半就地随她去了。   “罗彬,把你弟弟叫上,快点啊!”我们走在前,明天还不忘回头交代几句。听她直呼五哥的名字,想来也是很熟的,她应该知道五哥的心意吧。   到了明天家,路过厨房时,我特特朝里面望了一望,只见小鑫穿着明天的围裙在厨房忙来忙去。我们和明天在厅里闲谈,厨房里只有小鑫一个人,期间,五哥去了一趟厨房,虽大家都是成年人,不会发生非理性的举动,我却还是为小鑫担心了一把,毕竟他们是情敌嘛!五哥个性冲动,希望不要起争执才好。   好在,是我多虑了,五哥是进去帮忙的,只见他很快就拿着碗筷出来了,小鑫不久也和颜悦色地端着菜出来了!   五哥和小鑫最是勤快,罗宁也跟着收拾,很快便把菜都端上了桌,菜色很棒很齐全,有我爱吃的地三鲜、焖茄子和黄焖鸡,还有一道鲜美清淡的绿笋汤。   看着这一桌香喷喷的菜,我便暂忘了烦闷和抉择,倒也敞开脾胃吃得很是欢畅。   就在我低头吃得尚好的时候,碗里突然进了一块焖茄子,我抬头望去,罗宁的筷子还没有走远。他知道我素来爱吃焖茄子,而那盘菜又刚好放在他边上,我便没好意思去夹,他倒是有心了。就在我快要收回目光的时候,不经意间发现小鑫正望着我。   明天见状,便笑眯了眼打趣道:“琳琳,你家罗宁真贴心,换作是我,怕是急着要出嫁。”我愣了愣,正嚼饭粒的嘴也跟着静止了两秒。与此同时,五哥夹菜的手也抖了一抖。   我用余光瞟了瞟,似乎小鑫也僵了僵。   饭后,小鑫忙里忙外地收拾残局,五哥也跟着收拾,我正要起身去帮忙收拾盘碟,却被罗宁一拉,他随意地对我说道:“我去吧。”我本就不想与他待在一处,他要去,我便不去了。是以,餐厅便只得我和明天两个。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还是她先开的口:“琳琳,罗宁简直是完美男人啊,听说你们订婚了,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呢?”   很明显,与人交谈,我从来都是被支配的一方,不过,我也乐得谈起这个话题,因为我可以趁机问问她和小鑫是何打算,便故作镇定地回道:“呵呵,暂时还没有定下来,天天姐,你们呢?”   听我这么问,明天却并不羞涩,只优雅大方地笑答:“我听他的。”说完,她轻抿了一小口茶,从我这个角度看去,她的姿势当真从容优雅,一点做作的成分都没有。真正见过世面的人,才能如此落落大方!   说起婚事,明天没有否定,也不显着急,呵呵,我忘了,她是独立的女强人,不用着急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们三个男人也都收拾好了,餐厅厨房都光洁得一尘不染。罗宁出来,见明天已备好了他钟爱的明前龙井,便同明天开怀地畅谈起茶道来,颇有几分他乡遇故知的相见恨晚之意。见他们这般,小鑫惊诧地望了望我,像是在看我的反应,我也没有故作忸怩,只大方地回他一笑。   天聊得差不多了,茶也喝好了,明天便提议我们一起去蓝水湾的菜花田逛逛,他们都说饭后走走挺好,正想亲近一下大自然,我一个人也不好意思搞独立,便也跟着去了。   到了,蓝水湾,不止名字美,地方也确然配得上这名字,极美。对我来说,那菜花田中间的蓝水湖再美不过了,就像老街后坡草丛间的清澈水洼一样,连水都透着花的芬香。   他们三个男人走在前面,我和明天走在后面,他们脚力好些,渐渐地便把距离拉得老远了。菜花田很大,菜花茎也出奇的高,渐渐地,他们的身影被菜花覆盖,已经看不到他们三个的身影了。   南方已经慢慢回温,许多花儿都开了,北方有的地方怕是还有飘雪吧,正如“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所说,这物候真是神奇。话说,南方虽已有了回暖的势头,气温却还是较冷的,没想到,没有使用大棚,冷温下也不止青山村才有菜花。   我摘了一朵菜花拿在手里,嗅了嗅,花味虽不明显,却也香远溢清。世间最美好的事,不过走在田间,嗅着泥土和花朵的醇香,然后闭上眼睛不必拘束地张开手臂拥抱这一切,如此而已!这一刻,舒服而非束缚!   我正感叹良辰美景不可多得,明天却突然走到我身旁,只见她站定,然后轻启朱唇,淡淡地说道:“我很好奇,被狮子保护过的人怎么会看上野狗。”   我很震惊,若不是她特意走上前来,我简直以为这句话不是她说的。她神色冷漠,平日那份大方优雅竟不翼而飞。   见我不语,她特特望了我一眼,看到我发懵忘了转动的眼珠,她笑了笑,然后有些不屑地解释道:“小鑫有魄力有担当,当然是那狮子;罗宁虽不至于是个草包,但是自幼锦衣玉食,和那见粪就扑的野狗着实没什么两样。”   她怎么突然言语如此尖锐?还有,她说我被小鑫保护过,那么,定是知道了我与小鑫幼时的种种,她是怎么知道的,是小鑫告诉她的吗?   见我仍然呆愣在当场,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忽又换了副语气,依旧带着大方的笑脸说道:“对不起,你可能误会了,我并没有什么恶意的。你不要放在心上,我只是随便说说,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你没有错。”   不愧是女强人,当真内心强大非常,人设切换游刃有余!我听见自己怪怪的的声音响了起来:“天天姐,你说笑了,你也没有错啊,毕竟生活是自己的,看法是别人的!”   “呵呵,是的,我们对人对事有自己独立的看法,就比如你喜欢罗宁,而在我看来,沧桑的男人才最有味道,所以,我喜欢小鑫。”她语调笃定,说起“我喜欢小鑫”的时候没有半分犹豫。   这段对话怪怪的,说完这番话,我们都没有过多停留,只快步赶上了他们。赶上后,明天挽着小鑫单独游田去了,五哥则一个人去了一方溜达,又丢下尴尬的我和罗宁。   自我刚才看到明天那不甚美好的一面起,我竟莫名有些高兴。我知道,是因为我并不完美,我没有事业也算不上绝色!而明天什么都有,却在刚才无意中对我展露了她那有些阴暗的一面,我顿觉平衡了一些,便沾沾自喜起来。   见我似乎心情不错,罗宁笑着讪讪说道:“你心情不错,人就该多亲近大自然的。所以,去旅行的提议……”   他说“你心情不错”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被扇了一巴掌——人性果然劣迹斑斑,我竟因为别人的瑕疵而如此高兴!   他讨好的语气还留在唇边,我就冷冷地抛出这句话:“藏区和甘南都是以前的愿望,现在我不想去了,如果你想去,就和吴媛媛一起去吧,我会祝福你们的。”说完,我看也不看他,只劲直走开,走进了菜花丛中的羊肠小路,留他一个人呆在那里。   我想,他心里应该也是难过的,毕竟我们也有几年的情分。只是,罗宁啊,没有人愿意活在别人的影子里,对不起,我必须绝情!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呼呼,希望继续下雨,我不想跑八百米啊…… 人懒困乏,几欲苍老倚藤椅,暖光拂面不睁眼~ ☆、五行陌路终四散   这片菜花田黄灿灿的,那夹在中间的湖却是蓝幽幽的,高空俯视下来,这副景象定是一块可口点心的模样。菜花忽高忽低,高处犹如一扇竹门,竟有那本事掩住视线,低处又如及膝小猫,甚是稚嫩可爱。   我走进一方高高的菜田,一时怡然自得,竟忘了离开,等想起要与他们会合时,我却辨不清方向了。我在这片菜花田里随着那石板羊肠转来转去,竟许久没有转出去,像是进了迷宫一般。偶来来一阵细风,那些许小小的花瓣便会携着花粉飞舞起来,像是趁乱打架一般。花粉有一种奇特的淡香,有点古本小说里的捅破窗纸随着竹管吐进来的“夜来香”的意味,虽不至于使人心神不宁,却有点诱导人迷路的嫌疑。   就在我一筹莫展时,突然看到五走了过来,他一路上东张西望,像是在寻我一般。   我大喜过望,禁不住朝他大声喊道:“五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五哥笑笑说道:“我看到你没和罗宁在一处,便猜想你走丢了,就来这里碰碰运气找找看。”说完,五哥扬了扬手,示意我跟着他走。   五哥果然通达明智,跟着他走,不一会儿就走出了迷宫。待走了出来,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在菜花最高的一处转圈,随着那石板路径九曲十八弯地转个没完,我也真服了自己,转了这么久竟没有晕死过去!看来,没有方向感的人就得拼毅力!   出得菜花深丛,见大家都在等我们,我很是吃惊。想必,我消失了这么久,他们都猜到我迷路了。我看到了小鑫,他也正看着我,但他并没有来寻我,我便有些恼闷!用余光扫了一扫,他眼里虽也流露了一丝担心,可是于事无补,他毕竟没有去找我,却是五哥来找的我。   看到他和明天的手依旧挽得好好的,我顿时心头大怒,未吭一声便径直往前走。   就这样又走了许久,直到将湖与菜花田都转了一遍,五哥才提议打道回府。听五哥这么一说,我便率先走了,他们也跟在后头都走了,这一天的游湖便就此不欢而散。   我回了四楼,把自己抛到床上,躺下,却睡不着,便去了走廊上,靠着褐色木质扶栏,望着那方的柿子树愣愣发呆。过了一会儿,听得楼下有声响,我往下望了一眼,却见罗宁住进了三楼。   收回视线,我又盯着隔壁院落那棵柿子树看了许久,起初它还是孤单而安静的,后来看到小鑫竟出现在树旁,他好像在沉思什么,我本想看下去,努力看清他的神情,却见明天也出现了。明天一来,我便立即收回视线,只进屋睡觉。   傍晚,五哥让下去吃晚饭,似乎饭菜是他亲自做的,因为回来时我看到他特特去买了菜食和佐料,其间也听到久违的锅碗声响。我虽也饿了,但一想罗宁也在,便不想下去,于是推说不饿,想等他们吃完睡了我再去厨房翻点现成的吃。   第二天一早,饭点到了,我依旧躲避着,故技重施,想等他们吃完了再去捡点残羹剩菜,活得像个夹着尾巴的狐狸。   没过一会儿,五哥就来敲门了,我原以为他会催我下楼吃饭,谁知,他却在门口说道:“罗宁回去了,你不用躲了,出来吧!”   我脑门轰地响了一声,就连心思粗糙的五哥都看出来了,我躲罗宁竟躲得这样明显吗?   我和五哥正吃着吃饭,明天就来了,亮嗓姑娘声音清脆,说起话来依旧干脆大方,她微笑着说道:“我要和小鑫回青山村一趟,罗彬,你替我们照顾好琳琳哦。”听到他们就要动身回去,我嘴里嚼着饭粒,眼睛却忍不住直勾勾地看着眼前的佳人。   五哥抬头回以微笑,礼貌客气地回道:“嗯嗯,吃饭了吗?要不坐下吃点?”   明天点了点头,然后抚了抚嘴边的头发回道:“嗯,吃了,本来还想叫你们过去吃呢,对了,罗宁呢?”   “额,他工作很忙,就先回去了。”我说完这句话后,五哥异样地看了我一眼。   明天刚走,五哥就问道:“你和罗宁分手的事还没和他说?”我知道五哥说的他是指小鑫,便老实地点了点头。   “五哥,你真的放弃了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五哥扒了一大口饭,慢吞吞地嚼着,待咽下去了才回道:“不放弃也不行啊,就算万又鑫不回来,她也不会正眼瞧我。”五哥似乎不想再提起这个话题,我自觉再说下去便是触他的逆鳞,也就没有再在这个话题上耗下去!   有了这一番觉悟,我便连忙打哈哈道:“五哥这么有魅力,还有大好前程。”   听我这么说,五哥苦涩笑笑说道:“呵呵,我早该觉醒的,偏偏要自欺欺人耗到今天。”   不知怎的,他那苦涩的神情我看了特别难受,便急忙说道:“五哥,你还年轻,不晚不晚,早着呢。古语说三十而立,你才刚刚三十出头,此时发现自己可以换个活法,好兆头啊,应该庆祝一下,把阿虎他们叫来一起聚聚吧。”   五哥没有说话,过了片刻,他才又开金口道:“我听罗宁说要带你去西北玩玩,你真不去?”   五哥已经放下碗筷,我也早就没吃了,便一边收拾一边回道:“呵呵,那都是以前的想法了,现在,现在不想去了。”   “好吧,他机票都订好了,搁在我这里呢。你们不去,我倒是想去得很,我正想想换个心情,去原野上奔腾跋涉一番也好,幸好这票还可以改签,我便替你去吧!”   听五哥这么想得开,我也很是高兴,连忙说道:“好啊,五哥,这叫物尽其用。说不定,你回来时身边就有了个嫂子了呢。”   听我这么一说,五哥也十分配合地回道:“呵呵,旅途艳遇也不是不可能,我曾经也有过!”说完,五哥便笑着洗起碗来。我也不好闲着,便找了个扫帚来四处扫扫。   不多时,我便听到隔壁院落的车行声,想来,是小鑫和明天出发了。说不失落是假的,我心头黯然得很。罗宁走了,五哥要去西北散心,小鑫和明天也回去了,我留在这里干嘛呢?我不想回上海,也不能回老街,一时,竟不知该何去何从。   我是下午四点半接到阿娘的电话的,她在电话那头焦急地问道:“你在哪里?”   阿娘怎么会这样问?我用的仍是上海号码啊。我虽心虚,却还是嘴硬地回答道:“阿娘,我在上海啊,怎么了?”   阿娘不听我的鬼扯,依旧不依不饶地问道:“老实告诉我,你到底在哪里?你和罗宁是不是吵架了?”   阿娘似乎有点生气,语意也不似以往温柔了,只硬硬说道:“小鑫带了个女老板回来,是那女老板亲口同我说的,她说见过你,还见过罗宁。罗宁去哄你,你怎么不给他台阶下?”   “阿娘,事情不像你想像的那么简单,我一时也同你解释不清,我回来再同你细说吧!”我正说着,感觉电话那头有点争抢声,继而,听到了阿爹的声音:“婚都订了,就别老往娘家跑,那罗宁是个好性子,你同他回上海吧,不是小孩子了,凡事要明白点!”阿爹难得这么好语气,看来,他怕是以为我受了委屈,不忍凶我吧!   挂了电话,我才看到有三条未读短信,第一条是交费提示,显示充值成功,我许久没有看手机,就连它何时停了机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这话费是谁帮我交的。第二条是雨馨那丫头发来的,肉麻麻的一长串,没有标点:“亲爱的宝贝在外面要把自己打扮得美美哒哦不准不化妆哦虽然很残忍但是你必须知道自己已经过了素颜出门的年纪了你一定要好好好照顾自己哦特别是那两天打你电话又打不通只能发短信了只有不用标点一口气说完才能表达我对你的在意”我很无语,对着空气大大地翻了一个白眼后简洁地打了两个字:“收到”。   第三条是罗宁发来的,他的号码我早就删了,但我短时间内还忘不了这个号码,他只发了寥寥几字:“衣服已为你寄到老街。”他想得真周到,莫非,他早就知道我会回老街?不管怎样,他始终用心,我便也礼貌地回了个谢谢。   虽阿爹阿娘不想我回去,这回我却非回不可了,因为五哥就要出发了,他虽早就将屋子的钥匙给了我,我却也不想赖在这里。人们都走了,我也怕冷清,我也想回家!   我要回家!家里毕竟温暖些! 作者有话要说:  懒困怡人又废人,我也很无奈…… ☆、崖边山樱顾生死   带上五哥送我的那几套衣服,我就上了路。五哥是同我一起出的门,他将我送到了汽车站才去机场,临别时,五哥望着我意味深长地说道:“那天,你在菜花田里迷了路,是万又鑫先发现的,也是他让我去找你的。他对你,很在意。该怎么办,你自己决定吧!反正你们与我不一样,你们是有感情基础的,而我和明天是不能强求的。”   五哥的话无疑让我惊了一惊,小鑫竟一直留意着我吗?可是,他发现我失踪了为何不亲自去找我,倒要让五哥去?是怕明天不高兴吗?   回停桥镇必得路过龙豆沟,龙豆沟那处本就山崖陡峭,路上土石又经山雨冲泡,便有些松动,加上前面又有不少拉钢筋砖块的卡车碾过,便有些危险。   本以为也无甚大碍,谁知,还是不可避免地垮了一段,且随山崖垮塌下去的还有一辆车!公路垮塌的那一刻我刚到龙豆沟,算是亲眼目睹了那场车祸,我还在后面老远就听得山石轰响,人声鼎沸,待行到断崖处,看到一幕幕腥红的惨象,不禁心生悲凉。我想,他们也许和我一样,满身风雨正往家赶,却最终没能回家……生命脆弱!生命无常!   世事无常!这老生常谈的话题似乎异常沉重,因而被人们卸在了一边,只有当生命的垂危感紧逼自己时,我们才会幡然醒悟!   我坐的车幸而没抢先一步,不然,可能我连感叹地机会都没有。   龙豆沟是个小地方,凋零闭塞,警方很久才赶到,待他们去山崖下探了回来,方知那车里无一人生还!   路垮了,前方无法行进,后面的车也堵上了,一时我们只能呆立在山口。   雨馨发来信息:“宝贝,你不开心吗?我发了这么多你只回两个字,怎么了,没事吧?”想起这小丫头还惦记着我,而我竟没有主动联系她,心头有愧,此刻又实在想有个熟人说说话,便给她打了个电话过去。   她好像还在上班,说话也是悄声细语的,只听她低声说道:“宝贝,怎么了?”   我若说车祸,她便少不得要大惊小怪的,是以,我便没想提,只微微说道:“没什么,就是有点想你了。”   听我这么煽情,那傻丫头便在那边傻傻地说:“我也想你啊,你一定要奋力追求那个人哦,等你忙好了,我就去找你好不好,我好想看看你的心上人哦。”   我也算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更加明白了自己的真心,便笃定地回道:“嗯,雨馨,你放心,我会去争取的,我们一定要和幸福绑在一起。”   “老实说,怎么语气怪怪的,像是历了劫般,怎么了,是不是受委屈了?”她刚说完这句,就有挖掘机来修路了,叮叮咚咚地响个没完,硬是要在山体内再凿个窟窿来供人通行。挖山的声音大得很,我尝试了几次都听不到雨馨说话,便对电话讲道:“我在回家的路上,这里出了点情况……”我本想说到了家再打给她,还未说完,手机就电尽而亡了。   手机没有电,联系不上雨馨和家里,又不能听歌,便只得在此苦苦等待。其实也算不上苦等,山口的野樱开了白茫茫的好大一树,很是好看,空气也很好,山岗的气息带着点隐逸之情,朦胧又轻盈,放眼看去还有些清爽的甜意。一切都好,山景堪夸,只那挖凿之声大了些,不然,兴许还能听到迁徙返归的鸟鸣声以及它们翅膀振动风的声音!   警察们将先前那几个遇难的人都抬了上来,也来了些家属;路还未疏通,家属们一时还不能将尸首领回去,便在那一路哭哭啼啼的,情绪激动的家属更是吵嚷不停,警方一时也无法维持秩序,只得等路修好了再做安排。这一幕,真是好不惊心。那垮塌的路口子虽不算大,却正当山口,极为难补,只能往山体里挖。   就这样,我们这一行人惴惴不安地等待着,路挖了将近两个多小时了,进展却不明显,只山石偶尔飞溅。这山体毕竟严实,显露着一分也不让的威仪!目测了一下,那现今只能通过一辆摩托车的路口子,要等挖出能过一辆客车的宽度,怕是要挖一天半天也未可知。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在我一筹莫展灰心等待的时候遇到他。他开着一辆车轮上敷着稀泥的旧摩托车,沿着陡峭的山路向我驶来。他面目并不平静,皱着眉头紧抿着嘴唇,一路都在四处打量,像是在打量那些遇难的人。我很担心他,因为在那断了大半的路口子上,他依旧没有正看前方,而是依旧侧头巡视着什么。穿过断崖山口,他方才将车子停下来,站在离我几步之遥的地方四处观望。   他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小鑫哥哥!   我站在人群中,被不安吵杂的声音包围,我和惶恐无措的人群一样,我们都不知道何时才能出得去。我虽前一刻还想着要争取、要勇敢追求,但此刻,我却不敢上前,因为我不知道,他来此是为何。   他在断口边上转了转,又向警队询问了些什么,像是没有问出结果,然后又丧气地继续环视打量。他终究还是看到了我,看到我那一刻,他像是终于放下心来一般会心一笑,我倒也没有闪躲,只从容地笑笑。他向我走来。目光沉静,很是认真地说:“我是来接你的,我们回去吧!”见我还呆着,他便拉着我走出了人群。   我没想到,他当真为我而来,他对我竟不再疏离、不再冷漠!   “冷吗?”他问道。我记得,在青山村时,我们从竹林湾劳作回来,他也问过这句话。想起那三天,我觉得此刻坐在摩托车上,任山风吹卷着,竟也一点儿不冷,倒还有几分暖意。   “不冷。”我回答不冷,他却还是减了速。其实,真的不冷,我感觉心暖和得很。   他把车开得很慢,慢得我都快忘了这是归途。对我来说,踏上归家那一刻起,心就急切了起来,原来归途中的静好,竟这般美好。如果不是他,我怕是感受不到这份美好的!   时光流逝得很慢,这样的慢时光里,似乎不需要语言!可我觉得总得说点话,我和他又都是不太会说话的人,我便捡着最近的事物说道:“有车子真好,不然还得傻傻待在山口。”   他的声音沉稳有力:“这车是孙小兵的,你还记得他吧?”听我这么一说,他便也顺着说下去。   “呵呵,当然记得,上次我回来的时候还见过他呢。对了,你和他现在玩得很好吗?”我知道,孙小兵那家伙小气得很,他的东西,一般人是万万别想借到手的。   听我问起他和孙小兵的关系,他倒没有赘述,只简短说道:“嗯,还好。是罗宁突然打电话给你阿娘,说你在回来的路上出了点状况。那时候我刚好在你们家,我们又听说这边出了车祸,我便借了孙小兵的车来看看。”   罗宁?他怎么会知道我的行踪?即便是五哥也不知道我出了点意外,罗宁怎么会知道?我想了想,怕是雨馨听到山石乱响,就大惊小怪地同罗宁说了。   想明白了这一层,我便淡淡回道:“哦,这样啊。”他提起罗宁,我便也想问问明天,却还是没问,因为我真的不想这么快就打破这来之不易的安宁。   “你们吵得很凶把!你也是的,要温柔一点,都要结婚了,两个人是要商商量量过一辈子的,还是别太刚烈了。看得出来他一直都让着你,你也……”   “你和明天呢?也是要商商量量过一辈子的吗?”我本想不提,任凭时间来裁答,可还是问了,这一问,便收不回来了。   他没有回答。我真是悔死了,好不容易才有的融洽气氛又骤然降到了零点。   我本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沉默的,没过多久,他却悠悠说道:“小时候,他们都让你多学学我,这次,我就不当你的楷模了,反倒是你要当我的标杆,你先结把!”   我猜不到他在想什么,我也不想再猜了。我恨透了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地说话!我想同他说明白,如果他真的喜欢明天且要同明天结婚,那我也干脆放手,绝不再纠缠!   打定主意,我便径直问道:“你见到崖边的死人没?”   他没回答,我知道他不仅看到了,还看得很清楚,我便继续说道:“生死是那么好转换的一回事,你我已经不小了,应该知道有的东西来之不易、应当珍惜!我不想过看似很好、实则没有半点真心的生活。我和罗宁早就分手了,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你,刚好现在我还可以想爱就爱,我怕……我怕再过两年,我就不这么想了,也不敢这样做了!你呢,你到底在想什么?”   “你不应该回来的。你知道,我们回不去了,所以,我们都必须好好的。你回去吧!”他将车停下来,背对着我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若水无为,在土城里,她见过的人总共不到二十个,一辈子没有出过土城,日月宫的主持,天芒的守护者,死是自然的事,就像我们渴了要喝水。 我心中的肖若水 ☆、黄泥车轮自然情   他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神情,更不晓得他在想什么,我便只望着他的背影说道:“你若不说明白,我便不会死心。如果你真的要同明天结婚,我就痛快地放手,你只消早点同我说明白就行了。”   听我这样说,他的颈背微微颤了颤,过了片刻才说道:“如果我和明天结婚,你就会回到罗宁身边吗?”   他既问,我便不会隐瞒,直接回道:“不会,我会随便找个人嫁了。”我心无波澜,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便也没有什么好怕的。   我刚刚说完,他便突然转身,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看他的神情,似乎很是震惊,而我想要的,就是他的震惊,于是,我又补充道:“我刚刚说的,都是我将要做的,你放心吧,即便是嫁个陌生人,我也会开开心心地过每一天!”   听到我这样说,他微微敛了眸子回道:“如果这样的话,你还不如回去找罗宁,他一直在等你,你可知道?”   呵呵,他们两个真是默契,在上海高桥上的时候,罗宁说小鑫在等我,如今,小鑫又说罗宁在等我。   “我知道,但我也知道自己根本不爱他,我不想再骗自己了,我也不想再耽误他。”我老实地回道,此刻我面目倒还宁静,其实心中已经一片酸楚。罗宁对我固然有请,我也知道去珍惜,可是,我不能容忍自己是另一人的影子,哪怕是曾经也不行!   也许,我的归来对小鑫来说终究有些不公吧,但是,我必须对自己真诚,我的真诚就是:小鑫是我最珍贵的人,他给我的温暖,支撑我活到今天!   “那我们先回老街吧!”他试图过来拉我,我却后退一步,挡开他的手说道:“不说清楚,我就不回去,如果他们问起,你就说我已死在山崖下。”说着,我就向公路边上走去,这路虽没有龙豆沟陡峭,也有好高的坎子,掉下去必是凶险的!   我不会轻生,我只是想帮他正视自己的内心。我知道,自己此刻的举止有些威胁他的意思,但是,也许,下一刻我们就会重归于好,像十八九岁时那样。   听我这样说,见我这样做,他果真急了。我停在坎子边上,转头回望,等着他最后的判决。   我这般逼他,他非但没有生气,反倒眯了眯眼睛羞涩地说:“我是说,我年纪大了,有些温情的话已说不出口了,你非要我在这里同你说清楚吗?”他刚说完,我便彻底立刻止了脚步。   期待多年的话语,就这样平凡的到来,没有一丝渲染,就这样直指流进我的心坎。   有人说,那些令你激动的,都是不好的。我和小鑫,一直都是熟悉的亲人,他对我说的话,一直都是最寻常的,也是最温暖的,我无需激动。   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我喜出望外,再也挪不动脚步,前进后退的本能都忘了,见我这般,他便上前来拉我,我根本忘了思考,只任他拉着坐上了那辆破破旧旧的摩托车。   现下已到了二月间,雪山早就消退了,我却依稀听到了雪山冬眠的声音。   也许,白雪无痕,不是消融了,而是睡着了,睡着后,它怕被惊醒,就顺便隐了形。只能这样解释了。   一切太过美好,因为突然,所以美好。以后的平凡时光里,可能没有那么多突然,也好,不必强拖着神经去激动。一路无语,却也不觉无趣,我自然地把手放在他的腰间,让头紧贴在他宽厚结实的背部。   车行中,小鑫忽地问道:“罗琳,你知道吗?我曾去上海找过你。”   我感觉很不可思议,他竟去找过我,便急急问道:“什么时候,你是怎么知道我在上海的?”   他讪讪笑道:“你离家出走的第三年,那时候我刚刚离开砖厂,想去别地谋生,不知怎的,那时候我有一种知觉,感觉你就在上海,便去碰了碰运气。”   我十分惊讶也十分感动,小鑫从未出过远门,第一回离开重庆竟也是为了我。他性情那般纯洁、又那般老实,离开故土客居大城市只怕有许许多多的不适,那些日子必定很难熬,也不晓得他是怎么过的。人海茫茫,波折纷扰,也不知他可有遇见过我,我便又急急问道:“那你可曾见过我?”   只听他回道:“见过,我在报纸上看到一篇美食专访,上面还附有一个美食家和店员端着特色菜品的照片,那个店员就是你。后来,我找到了那家店,也看到了你,我还记得你当时住在卢湾区,每天下班回住所要坐半小时公交车,记得有一回,我们还坐同一辆公交车。”   他这么一说,我忽地想了起来,有一回晚上,那公交车司机说临时有急事,就把我们丢在了著名的卢湾大桥上,我住的是郊区,卢湾大桥离我住的那处还有些远,便只得和一些学生拼车回去。那些学生去的地方比我住的还远,到了我的住处,便是我不住的喊停,那司机却跟没听见似的不停车,直把我和那几个学生送去了一处。   我很是无奈,又不能不回去,那些学生到站后,我便只得再坐上那辆出租车原路返回,初初我也是有些害怕的,因为那司机长相猥琐,夜里我一人搭车难免有些不安全因素,好在突然来了一个男人,说要去卢湾大桥,便我和一起拼车,是以,我便也安全了不少。   现在想来,那男人本说要去卢湾大桥,当我在半路下车时他却也跟着下了车,说来也真是奇怪。后来,我见那留着盖脸长发的男人在昏黄路灯下踽踽独行,却是往郊区走,并未走向卢湾大桥。   经小鑫这么一说,我便晓得了,那半路上冒出来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他的长发,他的身形,错不了!只怕,他一直在暗中保护我。   我本想问他暗中保护了我多久,又想问他为何不让我知道他的存在,却发现这些问题太过肤俗,他又不想让我知道,便改口问道:“你在上海待了多久?”   听我这样问起,我从背后看得他唇角微扬,再便是听到他清晰的声音:“也没待多久,就半年吧,后来我便去了深圳,因为,那时候我发现有比我更好的人在意着你。”   我正在想告知小鑫我和罗宁分手的另外一层原因,因为他有知道的权利,还未开口,便又听他说道:“不过,现在不是从前,我不会再自卑了,因为我知道,即便过了十年,我深爱的姑娘也同样喜欢着我,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她失望!”   我还是决定说,便一鼓作气发出了声音:“小鑫,其实,我和罗宁分手还有一个原因的,便是我发现他将我当做了他的前女友。”我听见自己声音低低的,恐是有点害怕小鑫以为我被抛弃了才回头找他。   他未有半分停顿,我话音刚落他便回道:“你肯想起我,也不嫌弃我,便是心中有我,便是在我这里能安心些,既是如此,我们又何须理会旁的?我们便好好过吧!。”   “你真的不在意吗?”我听见自己又低声问道。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愣了愣,复而问道:“罗宁对你是真心的,你竟看不出来吗?”   我回答不上来,便未开口,复而又见他摇头轻笑说道:“幸好你比较呆傻。”我不懂他的意思,只以为他是想避免我痛苦而转移了话题,便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   前面来了辆大卡车,把路压的呜呜响,像是泥土忍不了这重量痛哭起来一般。这时,小鑫突然张口,像是在对我说什么,我估摸着怕是什么情话,便故意没听,而是对着卡车师傅喊:“师傅,龙豆沟崖口的路垮了,您这车身是过不去的,回去吧!”   远离卡车后,我十分理所当然地问道:“你刚刚说什么?卡车声音太大,我没听清。”   见我这般无赖,他笑笑后回道:“隔得这么近,你都没听清吗?”   “如果仔细听,保准听得清,可是你也看到了,我刚刚在冲卡车师傅喊话,这耳朵便听岔了。你再说一遍好不好,这次我保准听得仔仔细细的。”   “你太赖了,怎么还喜欢欺负我?”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那个尽是孩子气的对话框中。   “哦?你真不打算再说一遍?”我从鼻里挤出这句话,假装生气。   我靠着他的背,虽看不到他的神情,但是能猜到他脸上此刻尽是羞涩,只听他欲言又止地说道:“我,我说……”他像是真的要再说一次,可又硬生生地卡住了,我很好奇,又怕他真的不再说了,便大气也不敢出,只让耳朵清醒着。他终于慢吞吞地说了:“我这心里,只有你一个!所以,如果你要随便找个人嫁了,就随便的就嫁给我吧,我会永远让着你。”他说话的时候,车子放得更缓了,就差没有停下来,想来,他怕是将精力全用在这话上了。   我早已心满意足,什么也没说,就连孩子气的语调我都忘了使,只笑着呆呆地靠着他。   后面,我们都没有再说话,因为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其实,我早该猜到他的心意,只是,越是重视,就越怀疑自己的判断。   “青青河边草,悠悠天不老……”我又唱起了这首歌。其实,这首歌我虽唱了多年,却一直只唱得清楚这两句,后面的歌词根本不晓得,只是胡天胡地一阵乱哼,若是灵感一来还会随口杜撰几句。比如此刻,我就杜撰了两句:“白白崖边花,绵绵永温柔。”这两句完全不搭调,他听得我哼出这两句,竟吓得肩膀一抖。   “真的吗?”他逗完后问了这么一句,怕是我哼的“温柔”二字将他吓着了吧!   “嗯,我早想好了,以前欺负你太多,我后悔得很,没给你留下一个温柔地形象。”   “呵呵,你也不用温柔,真的。”   “可是……”   “你只需做你自己,偶尔布施点温柔才好,对我太好我怕我不知道珍惜。”   “可是,明天对你一直那么温柔。”   “呵呵,我和她只是朋友。”听了他这句话,我心安不少。虽然明天对他很是亲昵,还每每主动交挽胳膊,却没见小鑫回应过。其实,我早已料定他和明天关系一般,自从留愿寺那红缨绢条事件之后,我更是肯定了,只是想亲口听他说。   “在渝北的时候,我本是去和她谈生意的,遇到了你,我想让你彻底死心随罗宁回去,便也没有拒绝明天的暧昧之意。你放心便是,这些年,我从未对不住你。其实,我和明天故作暧昧时,我在偷偷观察你,看到你气鼓鼓的样子,我心情还是蛮好的,用小兵的话来说,便是为醋而喜吧!”他居然提起孙小兵,还这般亲昵,我不免有些吃惊。   “我知道,可是她对你很不一样。你有没有想过,现在,她怎么办?”其实,我还想问矿山怎么办,毕竟明天能拿出的旁人无法拿出。   “想过,会有她自己的幸福。”是啊,起码五哥会给她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可贵的一切,可贵的自己,可贵~ 傻孩子们,好好活着哈~ 生命会展现你期待地颜色,隐忍压抑后的轻松更令人憧憬,先忍忍吧,会好的~ ☆、山外晴霞暖人家   我忽又忧心起来,阿爹阿娘那边怎么交代才好呢?其实我知道,他们巴不得我伺候小鑫一辈子,他们都很了解小鑫的为人,我又和小鑫一起长大,我跟着小鑫,他们再放心不过了。只是,罗宁那边便有些难题了,我家祖上规定过,若是递过提亲礼,便不能毁约,且罗宁拿了好些钱和礼品过来,这一来二去的,难免有点难办。   胡思乱想着,时间倒也过得飞快,很快便到了镇口。停桥镇和一个多月之前比没有什么大变化,即便过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年,也跟之前一个样,一样愿意慈爱地收容我。   车子驶过石桥拐过人群,慢慢向老街划去。   见到小鑫拉着我的手,阿娘先是一愣,后又恢复神色,也只当是常事,只用一个响亮而又沙哑的声音说道:“琳琳,你没事就好,你要是有个什么意外,我们怕是再也没有煮酒的力气了。”阿娘已经流了泪,眼眶也红红的。我走上去,与阿娘抱在一处,切切地安慰她。   厅堂还有客人在打酒,怕拂了客人兴致,我和阿娘便上楼说话。上楼时,我特意看了小鑫一眼,示意他放心,我会安抚好阿娘。   在卧房里,我想替阿娘抹去了眼泪,正欲收回手,她却拉着我的手,真切地嘱咐道:“你呀,怎么还在耍脾气,人家罗宁对你多好,特意哄你你又不回去,人家怕你在外面冻着,还特特寄了些衣裳过来。辉辉生日,他一个大忙人还记得清清楚楚的,你万不可负了他,待两日就回去吧!”阿娘会怎么说,想是刚刚看到小鑫拉着我的手也没多想,只当我是在龙斗沟历了一番凶险后,小鑫心头紧张才拉着我吧。   我决定不在隐瞒,早早同他们说清楚也好,省得到时候越拖越赘。   “阿娘,你真的希望我同罗宁结婚吗?”   听我这么一问,阿娘眼睛急急眨了几下,一时没有言语,她怕是没想到我会突有此问吧。   阿娘思虑了一阵,才在床头坐下,然后拟着一旁的被角说道:“当然希望,为人父母,最怕的就是儿女漂泊无福。你远嫁,阿娘又不能随你同去,只能一次又一次地目送你,但是,只要你在上海过得好好的,阿娘也就了愿了。那罗宁是个有心人,这样的好男儿难遇,你万不能不知珍惜。”   我走过去,拿过她拟好的被脚,将她抱在怀里,轻声唤了一声“阿娘。”其实,我本是想躲进她怀抱的,却突然发现阿娘竟如此瘦小,便本能地将她揽入怀中。一眨眼,一不注意,阿年就已五十一岁了。   打我记事起,阿娘就一直给我一个干净利落的爽快形象,岂知今时今日,她会如此弱小。我此刻才明白,阿娘比我脆弱多了。   “阿娘,我哪也不去了,就陪着你好不好?”   “傻,你天天在我眼前晃悠,我倒是要心忧的。要是你结婚生子,偶一回家,带个大胖小子回来,那才好呢!”   “那我嫁得隔你近点可好?”我试探性地问。   阿娘像是察觉到了什么,我怀里她的身子僵了一僵,她没有抬头看我,只悠悠地说道:“傻孩子,你可知有个明小姐?”   “阿娘,你放心,小鑫已经同我说了,他们只是普通朋友。”我知道,阿娘口中的明小姐便是明天。   阿娘没有再说话,我也没有说话,两两无言,就这样过了两分钟。   两分钟后,阿娘抬头,眼里又包了泪水,惨惨地同我说道:“阿娘当然希望你同罗宁在一起,可是阿娘最放心不下的,还是小鑫。你若真心实意地愿照顾小鑫一辈子,自是再好不过,只是,现在那明小姐是青山村的希望,村子里两百号人都盼着早点挖矿办学呢。那姑娘为人又好,温柔大方,又不挑剔小鑫,你……你早些时候怎么不说?”   “阿娘,我也是挣扎了许久才有勇气回来的。我想好了,在鬼门关的时候我就想好了,无论如何,我要一辈子陪在他身边。”   “小鑫那边呢,他怎么说?”阿娘放心不下,怕我一意孤行。   “小鑫说,他心里只有我一个。”我虽将原话告诉了阿娘,阿娘却并未放缓神色,反是忧心忡忡地说:“你们两个都是我看着长大的,其实他的心意我也知晓,只是,如今……”   “阿娘,你要相信小鑫,他既接受了我,就不会委屈我的。我相信,他会把事情都处理好的。”   “傻孩子……我怎么也没想到,你们那桩冤孽,竟会拖到今天。琳琳,你老实告诉我,你可是真心的?还是,还是因为你阿爹当年的话,你自觉亏欠小鑫,才……”   “阿娘,我是你的女儿,你还不了解我吗?时至今日,我把自己的真心看得很清楚,我对小鑫,是割舍不下的思慕。”   “既是如此,那好吧。”阿娘似乎也不知如何才好,只粗粗应下来,看来,阿娘是要我静观其变的意思。   小鑫很快就回青山村去了,由于我和小鑫的事还没有敲定,明天又还在那里等他,我便没跟去,就待在老街等他的消息。   闲来无事,没有酒客的空当,我便常同嫂子唠嗑。适逢这天孙小兵找上门来,只听到他粗着嗓子喊“鑫哥”。见小鑫不在,他便落寞了一把,随即愁眉不展地走了。我疑惑得很,怎么一向自大无礼的孙小兵会对小鑫这般崇敬,便问嫂子:“孙小兵现在与小鑫走得近吗?”   听我问起,嫂子笑笑说道:“什么小鑫,他比你大两岁,你该喊他一声哥哥。”听嫂子这么说,我也跟着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嫂子才又说道:“呵呵,其实你们都长大了,怎么喊都好。”嫂子语气怪怪的,不晓得她怎么会这样说,我和小鑫已剖明心迹的事,她应该还不知道才对!   “呵呵,嫂子说的是,我改。对了,你还眉告诉我孙小兵和小鑫的事呢,快说快说。”我催道。   “你看你,前一刻还说要改,改不过来了吧!好了,不逗你了,同你说吧……”嫂子似乎心情不错,将辉辉拉倒身边替他理了理衣服,随即同我讲起了那一段趣事。   原来,十年前,我走后,有一回,孙小兵惹到了县城的混混,他们一群人便来老街找他麻烦。那伙混混怕惊扰警局,便与孙小兵约架后坡。   要说玩乐,在老街孩子中,孙小兵倒是正统的一把手,大家都听他的,可是,若说起打架斗殴,他人气便有些惨烈了。平时与他玩在一堆的那帮小子没一个帮衬他,见对方人多势众,个个都推诿逃窜了。孙小兵寡不敌众,倒是正去看马的小鑫遇见帮了他。小鑫本是带着辉辉同去的看马的,见形势不妙,便很快将辉辉抱回了酒楼,顺便让嫂子去报警,自己则去帮护着孙小兵。   那时候,小鑫腿还未痊愈,又和混混们打了一架狠的,警局的人到得后坡时,孙小兵和小鑫已经双双负伤,小鑫伤得还重些。   孙小兵感念恩情,从此便将小鑫当做大哥,时时不忘将“鑫哥”挂在嘴边。怪不得他肯将自己的车借给小鑫,原来如此!   说来也很是好笑,孙小兵那倔脾气,竟生生地喊小鑫为“鑫哥”!   见小鑫不在,孙小兵便走了,我想去他家同他叙叙旧,怎么说以前也一起混账过,自然有些情谊。   原来上次重逢那天夜里,我没认出小鑫来,小鑫又怕来酒楼打扰了阿爹阿娘,只在一处漂亮的新楼房前下了车,我今天才知道,那栋气派的楼房竟是孙小兵家的。   听嫂子说,孙小兵的妻子是个酷爱麻将扑克的胖女人,常常在新街聚众赌博,不过,嫂子也告诉我:“可别小看了那女人,他们家那气派房子的钱都是她玩麻将赢来的。”嫂子说这话的时候,正喝水的我我顾不得咳了起来,呵呵,怪不得那天在小河边看见孙小兵,他明明因输钱而消沉,面上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唉,这娃娃也真是 ,有个能赌的老婆,偏偏自己又十赌九输,这心里能平衡吗?。   既然孙小兵与小鑫有一分好交情,我便更应该同他搞好关系,因此,便抽空去串门。奈何孙小兵不在家,也不知道从我家出来去了何处,我见着了他妻子,见我来找孙小兵,厅内一个短发肥胖的女人十分不屑地问道:“你是他什么人,你们在哪儿认识的?”   想来,她怕是误会了,我便强撑着笑脸说道:“嫂子,我是老街酒楼罗家的幺女,是孙小兵的老同学,好几年没回来了,今天特来拜访。”   “哦,听说你嫁了个有钱人,怪不得从来没见过你。孙小兵啊,那个没出息塞炮眼的东西,还能指望他干什么?我也没管他,想是去青山村找他爹了吧!”她恨恨地说道。孙小兵的爹明明十年前就死了,且就埋在后坡,那时候我也跟着去过凑热闹,亲眼看见他爹下葬在后坡,怎会有埋在青山村一说?   良久,我才反应过来,她口中孙小兵的“爹”正是小鑫。   女主人脸色不好,话音也尖锐得很,很不喜客,话到最后,摆出一副“我就要去打牌了,你快走”的表情,我尴尬得很,也没多留,便回了酒楼。   我本想在老街好好待着,等小鑫和明天讲清楚了再去青山村与他会合,岂知,第三天便听说青山村已经开始挖矿了。挖矿,就意味着小鑫需要明天,青山村也需要明天!   那几天家里气氛凝重,饭桌上也没个说话的。阿娘有意瞒我,硬是不同我说,嫂子也闭口不语,什么都问不出,还是孙小兵的老婆同我说的。   难道,小鑫是为了将我安全带回来,才说的那一番话?不,他言语真挚,且红脸含羞,不像是在骗我。之前他骗了我那两次,神情都不是这样的。   我顾不得什么,听孙小兵的老婆讲起:“那个塞炮眼的东西,轻松干净的活儿干不来,非要充英雄当好汉,去那山里卖苦力,也不知道挖矿能赚几个钱。瞧把他给激动的,那矿山又不是他发现的。”   得知消息,我便立马赶往青山村。我想知道,他还是和明天合作了吗?他既说了心里只有我一人,便是真的只有我一人,可是欠了明天的人情,又怎么还呢?   到青山村时已是下午,一个晴朗的下午。山景依旧堪夸,只见山外晴霞,山下人家。 作者有话要说:  即便坐在有脏脚印的地上,我也依旧自由快乐。 吃饱不用收腹,没有是非,不用说失陪。 走走停停,一个人也不会脆弱。 敬畏着生命,又明白一切可朽。 这一段不学无术、无所事事的时光,是我生命里重要的一部分,它告诉我自由而无用的切身感受,它也不惮告知我无用之用的妙处…… ☆、兰泉碧水藏生机   我没有去小鑫家,而是问着路去了矿山脚下。   这北面有好几匹大大的山壁,有这些山壁的隔挡,即便将矿挖光也不会污染着那个干净的小村子,如此甚好。   北边人声鼎沸,偶有铁具与山石碰撞的叮当之音,看来真的已然开工。   只知是座矿山,却还不知是何矿质,我想一探究竟。山路险陡,这条路平时又少有人走,少不得要荒芜些。   一路山环水绕的,很是崎岖,初初我还觉得正常,可是随着路越来越荒,我心也越来越慌。也不晓得他们是从哪条路上山的,纵横交织着好些羊肠荒路,我只怕是走错了,若这是去矿山的路,只怕被众人踏了几个来回早就走亮堂了,哪会这般荒芜?   即便山路满被荒草覆盖,我也没有回头,又大着胆子走了一阵,只因此处还能听到北边挖矿的声音,且那声音越来越近了。这山路嶙峋,一路又长了些慈竹,竹子虽不高,却也茂密非常,倒有一处不怎么丰茂,还像是被砍过的一般。我走进小竹林,在路边的歇脚石上坐了一阵,待抬头时,天高树绿,,不远处还有山泉叮咚之声,很是旷心怡神。   盯完上空,我又盯着一旁的竹桩看了会儿,那竹桩虽没了身子,余下的浅浅桩芽倒还是碧绿通透的,像是刚被砍没多久,活气还在!   我忽地想起一个月前那难忘的三天,有一天小鑫说要上山砍慈竹,好像就是朝这边走的。也许,他扛回的慈竹便是在这里砍的,也许,他劳累的间隙也坐过这块歇脚石呢!   想到这点,我忽又精神大震,先前的无力颓丧全没了踪影,便又拔腿往前走。   他不会骗我的,他已经应了我!从前他骗我,都是为了拒绝我,这回不一样,这回他应了我!   翻过慈竹林,见着了一个小山谷,山谷周身长着高大的青岗树,那青岗树又是不掉叶的,树脚又满是青草,纵眼一看满山青翠,青影透香,嶙峋的山石也被树的柔情封得严严实实的,哪还有半点历过寒冬的影子。   林间传来哗哗的水流声。要翻过这匹山,就得打山谷里过,我进青岗林,赫然发现林间果然有一条小溪。这小溪生在山谷凹处,十分律动匀净,那圆石上划过的水束好生夺目,水花忽闪忽闪的,像个森林精灵。溪边长着一丛不知名的白花,花朵虽小,花瓣倒还精致,看那花型像是兰类,此情此景,我想起了“空谷幽兰”四字。   唉,真是个好地界,等小鑫什么时候得空了,我一定要拉他来这里看看。或是以后,他在那边砍慈竹,我便在这边唱歌给他听。   虽说“天大地大,一人又何妨?”但我还是不能久久留恋此处,还是有他这景致才算完美。他若不在,久留此处未免幽凉,思及此,我便继续赶路……   赏看了好景果然裨益身心,我不但心情大好,腿脚也利索了,转瞬便将几个山头甩在了后头。我隔那挖掘之声越来越近,心头倒也轻快。   不知怎的,我刚好到了那矿洞的后面,得绕个圈子才能去到洞口。费了好一番劲儿,终于到了入口。入口有好些村民,像是洞子还没挖深的缘故吧,洞子里一时容不下太多人,他们便候在洞口。   我走到洞口,捧起脚下的一抔泥炭各半的土看了看,是煤炭!再看看这一匹山,隐隐白里透黑,怕是一整匹山内里都是煤矿!可是,就这样开采真的好吗?据我所知,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要开采须得一样一样审批,比如申请探矿权就是必不可少的。   “小罗琳,你怎么来了?”我还在捧炭出神,冷不防听谁在喊我。转头,才发现洞口等候调遣的人里就有一个孙小兵。   “呵呵,那你又怎么在这里?你媳妇儿到处找你呢?”   他将我拉倒一边,避开旁人,然后讪讪说道:“那个女人一向看不起我,我这回要自己挣钱给她看,省得她说连儿子的奶粉钱我都拿不出。”   “好吧,我同你说正事,你听好了。”看着我严肃的神情,孙小兵倒也被感染了几分,只说道:“你说。”   “这工程可是小鑫带来的那个明小姐承包的?”   “呵呵,你说那个美女啊,她倒是想一手承办,还说要给村里捐学校,可是小鑫拒绝了。”   “鑫哥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这么大一匹矿山,哪能说让就让啊。是我给鑫哥出的主意,咱们自己开采,别说建个学校,就是带富这个村子也不在话下。”   “所以,你们就这样就开工了?”   “是啊,你看,进展还蛮快。怎么样,小罗琳,这回我不脓包吧?”   我不敢相信孙小兵竟如此鲁莽,忍不住咆哮道:“何止脓包,你简直不要命了。”怎么说孙小兵也是念了十几年书的人,即便一直在校厮混,也应该懂点律法吧!   我不想与他多说,径直问道:“小鑫在哪里?”   孙小兵不知道我为何突然发脾气,只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见我问起,也就老实回答:“洞子里呢,要我帮你喊出来不?”   “不用了。那个,明天也在吗?”   “鑫哥说来者是客,没让她来,她也没回去,现在应该还在鑫哥家里。”孙小兵说完,我心头松下一口气,小鑫还是没有和明天合作,果然,他没有负我!   我走进洞子看了看,里面漆黑一片,初初几乎是平直的,再走几步就有了些亮光,是手电筒。我随着亮光走着走着,没一会儿就看见前方有一群人,他们正在挖井呢!此处虽是山脚,然而这大山还有一半陷在土里,便少不得要向下掘井,掘井是很费力的,即便现下并不炎热,洞中也散着一股浓浓的汗水味儿。   看得出,大家都很勤恳,他们笑声也是兴高采烈的,我这里看去,他们几乎是手脚并用地在掘井,洞里叮叮咚咚地响个不停。尤其是那个带头的,我的小鑫,他安全帽上绑着一个手电筒,借着电筒的光亮,我远远地看着他,他脸上满布煤灰,黑黑的,那件灰旧的衣服上有无数一横一撇的黑痕。他手拿一柄铁尖锄,脚边放着两个竹筛子,不停地劳作。即便偶尔同工友说几句话,也不曾见他停止动作,他的手根本没空,挖下一块煤炭时,总不忘用脚推一推竹筛子。   我真想过去帮他,哪怕为他掌一下竹筛子也好。可是,我知道,他不会允许的。   他做得这样好,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村民们也都激情昂然,他们太需要这样一个契机!   我不能同小鑫说起走合法采矿的事,他知晓了怕是要看低自己的,我想,我只能找明天!明天早年就是开砖厂的,听五哥说她后来又转行开起了矿产公司,她手里定有许多资源。   我没有喊小鑫,看到他,我心安不少,打算立即回去找明天谈谈,于是便出了洞子。   “怎么样,小罗琳,还可以吧?”孙小兵像是早就在等着我,我一出来,他便上前问道。   看着他渴望被表扬的小眼神,我也忍不住心软,便笑笑说了句:“是不错。”   看着我往外面走,孙小兵紧跟上来,像看白痴一样对我说道:“你还要原路返回?我可是看着你从冤枉路来的。你没事吧?这边摆着一条大路呢!”   我翻了一个大大地白眼,像是对他翻的,也像是对自己翻的。翻完白眼,果然看到洞口就有一条亮晃晃的大路,便也不情不愿地说了声谢谢。   “自家人,将来我怕是还得喊你一声嫂子,何必见外!”孙小兵痴痴一笑,还不忘打趣。他这样说,也不知是自己看了出点什么,还是小鑫同他讲了什么。   管他怎么晓得的,听孙小兵喊了声嫂子,我心情大好,略微有些羞涩,也没好回答什么,便转身上路。隐约听得后头有村民在向孙小兵打听我,我本来心想没什么,随他怎么介绍;可转念一想,我是要同小鑫过一辈子的,以后与他们都是邻里,可眼下我却没打声招呼,真是过意不去!   一路上,我先是暗暗反思,后来回想起那声“嫂子”,不禁心头大喜,脚步倒也轻快流畅。看来,孙小兵这一声在我这里受用得很呢!   先前在青山村小住了三天,我对青山村的平面布局倒也有了一番印象,待出了山,很快便摸着了方向,向小鑫家走去。   远远便瞧见了明天,她穿了一件棉绒碎花连衣裙,依旧长发披肩,在小鑫院子里踱着步。她这一番风格与以往有所不同,就连高跟鞋也换成了白色平底鞋,看着有十分的少女味儿,哪里像是三十岁的女人。倒是我,翻山来回已搞得很是狼狈。   她一见我,大方阳光地展示出那个标准笑容,还十分亲切地走过来,为我取下头发上的草叶。我万分窘迫,她倒是坦然得很,并不在意,只将草叶拿在手里把玩起来。   “怎么一个人在屋外?外边儿冷。”我找不到话说,打算先说些废话热络气氛,再步入正题。   她笑笑,似乎我说的每句话都不着点儿,很好笑似的。“呵呵,出着太阳呢。小鑫晒了些豆子在外面,我怕山雀糟蹋了,就在此处守着。”她笑笑,然后张开双臂,像是与阳光拥抱一般。   不知怎的,我又捡起了那遗失的劣根性,开始以恶意来揣测眼前的丽人。我在想,她说的山雀,怕是我吧?   我听到自己斗着气儿回道:“呵呵,小鑫一向善良,他不会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且山里人依山傍水,与这山里生灵一概并存,往往不会防备它们,无论是土里生的还是树上结的,都乐得和它们分享一点儿。!”   明天听了我这一番话,脸色微微沉落,却也未见怒色。我想,我怕是再不能瞧见那一天在蓝水湾菜花田里,她独独为我展露的失态形容了。 作者有话要说:  《欢乐颂2》五月十一号开播哦,今天突然想起,期待…… 噢,和你们说一下吧,罗琳和明天要开始撕逼大战了…… 不要着急,罗宁还会有戏份的,我会专门为他写一个番外的,别急别急~ ☆、五哥仗义伸援手   我想多了,原来四下无人是,她也是乐得释放那不甚优雅的一面的。只听她漫不经心地说道:“罗琳,你说的是,只是,我待不了几天就要回去了,怕是等不到这豆子下锅了;我得不到吃,若是让这山雀得了便宜,岂不大亏?我这个人素来如此,得失都计较得很清楚,让妹妹见怪了!”   我再怎么无知单纯,也听得懂她的话中之意——她是不会成全我们的。   “呵呵,天天姐,咱们开门见山说话吧,不要这般绕圈子了。如果你愿意伸以援手……”   她转过身子,目不斜视地看着我,双手抱胸说道:“我自然愿意帮小鑫,但是,你,你的存在,让我很不如意。你知道,我和你家罗宁是一类人,我们不会做与己无益的事。”   “所以,你是要我离开,是吗?”我早该猜到的,她在等我来找她,找她说出这句苍白的话。看来,我和小鑫还是没有办法在这温暖的山村一生相随,世事难全,果然。   “你很聪明。”她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丢掉那那片草叶,红唇微张,不急不慢地说道:“你很清楚,私自采矿是违法的,如果……如果你继续待在他身边,我便举报他们。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独占!这么大的矿山,他又是领头人,怕是少不得要判个十年八年的。我听说,你们分隔了十年,如果你不怕再来个十年,就大胆赖着吧!”说完,她便迈步进屋。   “我当然会走,让我待一天,明天再走,可以吗?”听到我的回答,她停了步子,思忖了几秒,然后我听到她的答复,她果断答应道:“行。”其实,如果她让我立马走,我也没有理由拒绝,她已经法外开恩了。   当天傍晚,小鑫和孙小兵顶着个黑漆漆的身子就回来了,正赶上明天做的晚饭。见着我,小鑫略微一愣,也没多说什么,讪讪说了句“你来啦”便洗漱去了。孙小兵对他“鑫哥”好得很,又是帮忙打水又是递毛巾的。   看着孙小兵那比小鑫还黑几分的面色,我十分想笑。我离开矿洞的时候,孙小兵还是干干净净的,想来他也没有丧心病狂到往自己身上抹炭圈赞的地步,可能后来良心发现了吧,他终于还是进洞子贡献了点力气。   饭桌上,孙小兵一边夸赞明天温柔贤惠,一边又偷偷瞄我,像是怕我不高兴。唉,也真是够为难他的,两方都要顾全。   若是平时,我最是痛恨他这种瞻前顾后两边倒的人,但此刻,却恨不起来,反倒觉得他可爱得很,可能是因为我就要离开的缘故吧!   饭后,孙小兵非不让明天收拾锅碗,硬是拖着明天出去了,说陪美女饭后散步。明天也没有推脱,也就跟着去了,屋里就留下我们两人。   “怎么了?看起来怏怏的。”小鑫似乎发现我有些不对劲,一边收碗一边问道。   “没什么,兴许是今天走累了吧!对了,我今天悄悄去过矿洞哦,我是从一条幽辟的小路去的,那条小路僻静得很,可能你们都没去过。”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此刻心绪翻涌,便岔开话题,随意说些有的没的。   “嗯,我还真不知道有别的路,你去了怎么不喊我一声啊?”彼时,桌上的碗碟已经收尽,我坐在灶头前面的小木凳子上,小鑫一边洗碗一边同我说话。   “就是从慈竹林那里横穿过去,见着一个小山谷,然后翻过山谷,再越过几匹山,就到了洞子正后方。我同你说,那个山谷好漂亮啊,花草繁茂,里面还有一泓小溪。”我想,此生怕是最后一次同他面对面说话,最后一次同他谈起一处景致。   “呵呵,我知道了,那个小山谷叫“兰泉谷”,谷里长有青衣兰,那是个极难得的兰种,记得从前我阿爸曾挖过一株回来。难得村子里有你喜欢的地方,那什么时候我们一定要同去看看。这样吧,明年的这两天,我去慈竹林砍豆儿竿,你就在溪边唱歌,看我听得到不。”他对我们的未来,竟也抱着幻想。   “嗯,那地方当真极好。你一定要去看看。”我面上带笑,心里却万分苦涩,我终究不能同他去看!   “那你绕了好些冤枉路,现在想来,或许那兰泉谷真的能通矿洞,但实在太远了,你今天果真辛苦了。”他目光柔和,爱怜地看着我说道。   我没敢再看他,他眸子沉静柔和,我怕自己会陷在里面。我眼里泛泪,只好低下头去,望着灶前的柴灰,十分冷静地说道:“挖矿的事,得诸方协调,你要多多思虑,有什么多咨询一下明天,她很懂这些。”   小鑫洗完了最后一个碗,拉了根凳子在我近旁坐下,他的气息扑到我鼻边,有一股汗味儿,但是并不刺鼻,还有些好闻。我听到他不急不缓地说道:“嗯,我知道,一切没有小兵想的那么简单,还有很多法律程序要走。我本也想走完那些程序再开工的,可是新学年就要开始了,我想先卖点煤炭,给村里的孩子们建一所学校,然后再争取让工程合法。我们这么些年穷日子都过过来了,倒也没什么,可是不能苦了孩子们,他们每都天往返步行去镇上上学,很是受罪,若村里有所学校就好了。可是就怕等学校建成,他们也早就开学了,我做得很差劲,很多事情考虑得不纯熟。”他说最后一句话时,眸子暗淡,很是自责。   我很是惊讶,没想到,小鑫想得这样多。我就知道,他不会盲目爱财的,果然,他还是那个性情纯净的小鑫!   可是,善良老实的他不会想得举报这一层,若有人举报,一切努力都将付之烟云!   “你已经做得够好了,真的!”我由衷说道。相对于处处周全的商人,我想,朴素的情怀更令人感动。   小鑫虽本分了些,眼界却也是极广的,遇到事情,我们会先考虑自身,而他想的则是孩子们上学的问题。我原以为他不知晓挖矿要核实审批,看来我是小看他了,他思虑周全,只是两害相较取其轻。他毕竟不是商人,不晓得小人的厉害!   谈倒这里,孙小兵和明天也回来了。   当晚,我睡在我上次睡的那个小客间里,明天睡在我隔壁的一间屋子里,孙小兵则和小鑫睡一个屋。   我这屋子依旧干净整洁,被单干净如新,且还加了一床褥子,如此优待,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半夜上了个厕所回来,更难有回笼之感了,便一直醒着。   我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却见有人拉开了我房间的门,我神色一紧,只听那人在门口说道:“睡吧,你放心,你一走,我立马安排,决不让小鑫涉险。”是明天!夜色沉沉,已至半夜,她突然来找我,也不知道她是睡醒了一觉,还是同我一般未曾合眼。   其实,明天这个情敌倒是极爽快的,她虽威逼我,却也没有使什么手段,还让我和小鑫说话见面。想来,小鑫同她在一起,也不会差!   第二天一早,小鑫他们吃了饭便挖矿去了,只剩我和明天。小鑫一走,我也就该走了,只是,我这一走,此生怕是与青山村永隔了!也许,我和他再也无缘相会!   我坐上了去往镇上的面包车,眼里雾珠翻涌。   一路上,我见着了许多走路上学的孩子,他们背着破旧的小书包,早早就将红领巾系上了。虽都是些稚嫩孩童,却不多言语,只沉默行路。见车子来了,他们便在路边上站定,呆呆地等车子开过才继续赶路。路边让车的他们几乎是整齐的一列,我们的车子已行的很远了,远到后镜里系着红领巾的孩子们成了山岗山的一朵朵映山红。   山岗上的映山红很美,这些映山红不应该只在山岭山上盛开,他们应该开遍整个世界,他们应该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想到此处,我觉得自己走得很对,小鑫也做得很对!   接到五哥的电话时,车子正颠簸得厉害,车子里有个婴儿,受了惊吓哭个不停,我便没听清五哥说的话。车子不颠了,我又忽地睡着了,直到了停桥镇才醒来,便拨通五哥的电话。   五哥依旧粗着嗓子说道:“你在哪儿呢?我说,要是和那万又鑫的事情讲不好,就别再折腾了,来敦煌吧,这里很适合修身静气,我在这里呆了一阵,感觉以前看重的现在也都能放下了。”   “好啊,我正打算去找你呢。”我笑笑说道。   见我这么回答,五哥微微惊讶,便也直接问道:“怎么了,还真被我说中了?没搞定?”   我便也半带凄苦半开玩笑地回答:“唉,你又不来帮我,我怎么搞得定嘛,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这个妹子软弱得很呢。”说着说着,我竟想哭,声音也哽咽了。   彼时,我已下车,正打算往老街走,怎么说也要好好同阿娘告个别。“受什么委屈了?告诉五哥!”听到我声音哽咽,五哥便急急问道。   听他这么说,我很是感动,便吸了下鼻子回道:“没什么,我今天便动身,来找你,就这样吧。”   我刚想挂断电话,就听五哥在那头十分较真地问道:“你说清楚,我在重庆怎么说也混了七八年,先帮你出口气再说。你要来敦煌可以,不过受了委屈来排解的话,怕是这壁画上的佛气也不能为你解气,还不如告诉我,我可是一尊活生生的佛!”   “真的没什么事!”我不欲与五哥再耗下去,便准备挂掉电话,只听得他还不罢休,又在那头粗着嗓子说道“你要是不说,我立马让阿虎带人去揍那万小鑫一顿。”   我很是无语,五哥性情冲动,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真找小鑫麻烦,便急急回道:“好,五哥,我说,他没让我受什么委屈,只是我们需要一样东西,我们需要一份齐全的批文,五哥,你能弄到开矿批文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豪气更三章哪!一万多字额,大方吧…… 预告:快结束了,正文大概还有五章吧,当然,番外是另外的,想看谁的番外,请不客气地留言告知……谢谢 ☆、山壁沉淀岁月寒   我忽地说了个这样的要求,五哥也没问其他,只立马说道:“可以,我有朋友就是搞那一块的,我问问,相信他们会卖我个面子,你不要急,我明天回你话。”   我回了酒楼,虽不知道五哥能否帮上忙,但是有一丝机会,我就不想放弃。而且,我相信五哥。   阿娘见我神色如晦,便对我十分呵护,往往把哄辉辉的温情话也对我说上一遍;阿爹也是,对我轻言轻语,全没半点厉色;嫂子也不赖,时不时还要在我面前说一堆骂小鑫的话,说他喜新厌旧不念旧情什么的。想来,他们怕是以为我遭了小鑫的拒绝吧!   辉辉偶尔也很是同情我,怕我独自伤神,经常同我说些好听的话,像是吃了蜜枣般,时不时还要来粘我一黏,按理说,他还是个孩子,他们应该不会同他说这些,我不知道辉辉怎么察觉到了我的异样。   五哥果然很有些人脉,第二天便回话说可以办好,我听了,自然欣喜万分,可是又有些同情起明天来,我若不走,便是她走。不过转念一想,她若是肯死心离开,五哥便有了机会,且五哥必不会亏待她,岂不两全?于是乎,我的愧意便减了一大半。   这天中午,阿虎便来找我,我同他说了矿山位置和我知道的一点情况,他便回去了。我本以为这事儿办成怎么也得个把星期,不料第三天,阿虎就给我送来一袋厚厚的资料。资料袋里,什么立项报告、国土资源审批表、拟建规模计划书、开采方案等一样不少,各种手续齐全,红章子盖了一个又一个,且负责人那一栏赫然躺着“万又鑫”三个字!   我像是突然重见天日似的,打电话给五哥好生谢了一番。阿娘见了这些资料,知道是好事,便也喜笑颜开地炒了好一桌菜招待阿虎。送走阿虎后,我便想回青山村,又怕资料出什么闪失,便央阿娘帮忙保管。   五哥办事的效率果然比明天要高,我回去时,明天好些程序还没到位,她对我的突然出现很是不解,怕是没料到我会向五哥求救吧。   “五哥帮我搞定了,现在一切都是合法的,我不用离开小鑫了。”收到她疑惑的眼神,我便大大方方地解说道。   “呵呵,我倒低估了罗斌。”   “小鑫心里没有你,你早些回去吧!”   “我自然该回去,不用你说我也晓得。”她虽这样说,却未见行动,我很是纳闷。可我又没有理由赶她,毕竟来者是客,便也只好由着她去。   傍晚,小鑫和孙小兵回来了,依旧是那一番灰扑扑的形容。见着我,他们两个都很意外,是小鑫先开的口:“明天说你回老街了,你有什么急事吗?怎么走的时候也没同我说一声。”   “也没什么,现在都忙好了。以后你上山挖矿,我就天天给你煮饭洗衣,再也不离开。”我也不加掩饰,当着他们三人的面便将这话说出了口。说这话的时候,孙小兵笑得很大方,连嘴也不掩。明天倒跟个没事人似的,依旧吃饭喝汤,一举一动优雅娴熟。   就这样过了几天,期间,我瞒着小鑫,又悄悄去看过工程进展。他们十分卖力,才过不到十天,洞子挖宽了一倍,能同时容纳进进出出两行人;煤井也挖深了不少,小鑫这样一米八的大个子跳下去也看不着头发。   那天,我刚看了进展回来,明天就在院子里十分低声下气地同我说:“我没别的想法,之前也是走的险招,想把你逼走,其实,就算你不走,我也不会举报小鑫的,因为我对他是真心的。现在,我只求能多待在这里几天,等矿井危险期过了,我就走,可以吗?”   “当然可以,只是,什么是矿井危险期呢?”   “山里条件有限,没有办法安装预测安检装置,所以,得等矿洞挖穿,多些通风口,才算过了危险期。以这样庞大的矿山,怕是要挖七八个通风口才算安全。”   我没说话,明天以为我不同意,便继续说道:“你放心,他心里没我,我没有办法强求,只求守望他平安。”听她说得诚恳,我便也答应了。同时,我也期盼着早点度过危险期。   山里岁月静谧无声,转眼,矿山开工已一月有余。明天没有我想的那么坏,她之前确然有过两次失态的言辞,可也没有耍什么手段,且也都是为了小鑫。其实,她对小鑫情深丝毫不逊于我!   呵呵,要是当初五哥没打那个电话给我,恐怕我就真的傻傻地走了。不过,我想就算我走了,小鑫同明天也生不出什么别样的感情来,因为小鑫说了他心里只有我一个。如果他真的心里没我,恐怕好些年前就同明天在一起了,又何必拖到今天!想到这些,我对明天也没有什么戒备了,毕竟,我的小鑫她是抢不走的,这一点上,我完全相信小鑫!   听小鑫说,他负责领人向下挖井,孙小兵则负责领人四面挖洞,现今洞子已有五六个通风口了。我也又去看了看,洞口已经搭了棚子堆了好些炭块!矿井也很深了。想来,危险期怕是快过了。   人世是一口草塘,我们迟早也要编一张竹筏子渡去对岸。为了过水,我们往往有些急于求成,忽略了草塘里面的淤泥,也不知道里面藏着鳄鱼。   这天,孙小兵兴冲冲地跑回来告诉我,矿洞已经有整整八个通风口了,问要不要再挖凿两个口子。   明天拎着一个饺子包出来,对我们笑笑说:“再凿两个吧!毕竟这么大一座山,自然是通风口越多越安全!况且口子越多,在里面工作压力也越小,呼氧也通畅。”   她一向深居简出,行李也同其人一样简洁明了。   是的,小小的饺子包里放这她的一套换洗衣裳,她穿着那天那件棉绒碎话长裙,她要走了!   她径直出了门,我也追出去两步,站在她后面说道:“天天姐,不管你信不信,我还是想告诉你,真的舍不得你。”   她转头对我笑笑,释然地说道:“当然信!其实,只要小鑫开开心心的我也就别无所求了!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放心吧,我会回去好好生活,好好留意一下有心人,不会再辜负痴心人了!”她说这话,我听来是五哥有望,却又不敢肯定,便带着疑惑看向她。   看到我的疑惑,她只笑着点头说:“是的,罗彬也不赖,从前我总觉得他没什么本事,这回看来,我办不好的事他却能早早办好,绝然不是草包!我以前都没正眼看过他,自然不晓得他的好,今后得多多观察啊!”   简直太好了!五哥面上虽说旅途新人新事颇有解乏功效,但心尖尖上躺了多年的人,哪是那么容易放下的!旧人难忘,这个词在我、小鑫和明天身上都得到了验证,五哥定然也是如此!   我听了十分感动,五哥终于不必黯然无神了,便由衷地说道:“好的,一定要考虑五哥,还有,以后多来这里玩。”听我这么说,她笑眯了眼说道:“我可能不会来了,除非你们结婚!倒是你,以后多带他去我们那里走走。”   我和她之间的冻雪在这温暖的阳光下转瞬冰释,我们拥抱,然后平静地挥手作别   这些日子以来,我们一起煮饭,她帮我洗过衣服,我也帮她刷过鞋子,我们早已有了些姐妹情分!其实这个世界里,还真是一切都充斥着无常变换,我们曾经是敌人,现在却像姐妹!   后来,我一直在想,为什么矿山偏要在那个时候出变故,为什么?为什么不等明天的车子驶出山口再爆炸!也许,只要她平安离开,世上就会多一对有情人!五哥也不至于抱憾终身!   挖矿的都是村民,而非专业矿工,有的环节便难免做得不到位。且人人都以为矿洞已有八个通风口,危险期早过了,便有人疏漏带了火星还没有全熄灭的烟头进去。   那矿山是好大的一匹,沉淀了千百年,里面早已积下了不少热气,偏生那天风小,通风口没有使出多大用处,于是,可怕的甲烷爆炸事件便发生了!   听到爆炸声的时候,明天走了好一会儿了,我正在洗小鑫和孙小兵的炭黑衣服,孙小兵则在一旁翘着二郎腿与我闲聊。   听到爆炸声,我感觉刚刚步入阳春的温暖世界又一瞬转冬。爆炸声像一声盛夏闷雷,那声音高过天际,直传入我耳朵里。山石破碎激起汩汩的回音,我知道,那声音是从北边山壁传来的,而我的小鑫还在矿洞里!   我哭喊着朝矿山跑去,孙小兵也一边跑一边哭,我想着兴许小鑫没事,但听到孙小兵说“鑫哥不肯出来休息,定还在里面”时,我近乎绝望,脚下一软便栽倒在地。   望着北边高大山壁也挡不住的茕茕炭烟,我感觉自己一吞一吐都是寒气。果然,冬天没那么容易过去,温暖没有那么容易就握在手心里!   我与小鑫,好不容易才紧靠在一起,我们错过的时日太多,我们放下所有、越过所有才走到今天。算下来,我们贴心相处的也就那三天而已。   怎么能?怎么能就让他这样离开我?一路上的草叶都被来来回回的村民踩黑了,我倒在地上,近旁也都是层层碳灰,我的脸应该也是炭泪交织的。   我没想到明天会回来,她一向利落果敢,跑起路来也毫不逊色于男人,只见像一阵风似的从我面前跑过,立时又超过了孙小兵。她路过我时,我看见了,她的脸上挂着泪!   见她这般,我也没再继续颓丧,只爬起来继续跑。兴许,小鑫正好出来休息透气也未可知呢!我这样安慰自己。   我鼓足了劲儿跑,几乎和孙小兵并驾齐驱赶到,而我们却怎么也赶不上明天,她起码比我们先到两三分钟。可是,到时,我们却没有看到她。   一众村民在洞口哀叹,隐隐约约听到他们说起小鑫的名字,我一阵晕眩。孙小兵也急红了眼,冲上去径直问道:“我鑫哥呢?”   “唉,爆炸那会儿,时值大伙都出来透气,小鑫却硬生不出来,说不累。怕是……怕是……”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见过的人中,不少是young and beautiful的,却不见几个是向阳生长的,也许,我们本就该多珍惜吧。 ☆、一缕香魂归青山   听说小鑫还在里面,孙小兵的脸成了死灰色,我也感觉惊雷在耳。   我要进去,他们却都拦着我,人堆里硬是挤不出一条缝儿,我不禁大喊道:“让开,让开!”   挣扎中,听得一个白发长者语重心长地劝道:“姑娘,现在瓦斯浓度还没有退散,里面说不准还有火星,可能还会爆炸哪!此时进去无非是送命,还是等等再进去吧!”孙小兵也想进去,却被众人一并拦了下来。   “刚刚有个姑娘就闯进去了,好像是小鑫带来的那个漂亮女老板。她发了疯似的拳打脚踢,我们拦也拦不住,现下怕是凶多吉少了,你们可万不能再进去!”哄乱中,也不知道谁说了这么一句。   一个老奶奶走过来,搂着我苦口婆心地劝道:“那万二娃是条好汉子,若是能救,我们大伙儿绝对拼了命去救,可是眼下,多进去一个人就是多送一条命啊。”我认得这个老奶奶,上回我还同她挖田、在她家吃饭呢!她便是陈奶奶。见到陈奶奶,我便倒在她怀里嚎啕大哭了一阵,她则慈爱地拍着我的背,帮我顺气。   哭得差不多了,趁他们不备,我便离开陈奶奶,转向另一个通风洞口,我知道,孙小兵他们挖了好些通风口呢,那些口子总有一个爬得进去人吧!孙小兵像是发现了我的图谋,也没有阻拦我,还带着我去了口子最大的一处通风口。   在洞口,孙小兵一脸严肃地向我交待道:“这些都是我带人挖的,没有人比我更熟悉,里面九曲十八弯的,你跟紧我,别丢了!”我依言跟上。   我们进了洞子,洞子里黑黢黢的,加上刚刚瓦斯爆炸,一股子的煤灰味儿,塞鼻得很。我镇定了一下心神,紧紧跟上孙小兵。   在洞子里走了一阵,我方才乐观一点——这山体太大,一时也是炸不完的,刚才那爆炸虽声势浩大,洞里塌陷却并不严重。如此看来,小鑫兴许真的没事!   进洞看得情况,我的神经这才舒缓了不少。   我们在黑乎乎的狭小空间里缓慢行进,光亮全无,全靠摸索攀扶。不知怎的,走着走着,孙小兵的打火机突然炸了,便引起一阵轰响,好在我们这一处并没有太多瓦斯气体,不然,怕是我们现下二人已碎成一堆渣渣!   这点爆炸倒也没事,好在打火机是弹出了孙小兵的衣袋后才炸的,便没有伤着他,只是打火机爆炸那会儿我受了些惊吓,便在黑暗中撞在了一块炭砖上,耳朵上方麻麻的,摸了一下,手上也有些液体的痕迹,可能破皮出了点血。没有大碍,我便也没有多在意,只继续前行。刚刚打火机爆炸的那一幕有些突然,孙小兵似乎惊吓过度,好像还没缓过神儿来,见他没有动静,我便对他说道:“小兵,你没事吧?要不你先出去,我慢慢找!”   听我这样说,他似乎有些生气,只急急说道:“你说的什么话,那可是我鑫哥!”他似乎有点生气,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那好,我们一起找,直到找到他。”   我们便又互相搀扶着摸黑前行。   刚入得洞子,一切还算乐观,可再往前走一阵,便不免令人心灰!通道本就只用于通风,不免有些狭窄,刚好又有些岩石伴着炭块垮塌下来,便严严实实地堵住了通道!我和孙小兵几乎是手脚并用地搞了半小时才勉强挪出一个可供通行的小口子,彼时,我们手上脸上衣服上已全是炭粉!   这里境况已然如此险峻,小鑫还在矿井里呆了那么久,他的状况可想而知!   命运自认幽默,我们如那风影中摇曳的残烛,与日争辉徒消瘦,不是吗?不,我不要,我不要他离开我!   我和孙小兵都像是练了铁头功和缩骨功似的,硬是从那口径不过十几厘米的小口子里爬了过去。   眼下离爆炸时间已经过了三、四十多分钟,可洞子里还是浊气难散,越走越感觉呼吸困难。“要是我有什么不测,你不要管我,见机逃生吧!反正我是要同小鑫在一处的!”爬过了口子,我喘着粗气笃定地对孙小兵说。   一片漆黑,看不清孙小兵的神情,只听得他说道:“不会的,鑫哥他那么聪明,不会有事的。你也别胡思乱想,先留着精神和力气找到人再说!”   我鼻子里应该满是碳灰,呼吸越来越困难,脑子越来越昏沉,步子也越来越沉,先还是直立前行的,到后来慢慢地变成了依靠着山壁半走半爬。   我昏倒的时候,孙小兵并没有发现,这正是我所希望的。   晕倒了,意识尚未熟睡,倒是听得耳朵边熙熙攘攘的,好像是村民们看瓦斯浓度清减了些,便也进来寻人!   我像是被大伙儿抬出去的,那位陈奶奶一直在我耳边哭,喊着:“多么好的姑娘啊,可千万别再出什么事了。”听她说得个“再”字,我后脑一整闷疼,难道小鑫真的……   后面,我彻底晕过去了,意识全无。醒来时,我身在洞外,边上放着一捧叶子包着的水,鼻孔里舒服了些。“小鑫呢?我的小鑫呢?”我听到自己平静而沙哑地问道。   “小鑫没事,就是受了点伤,已经抬回去了,我们也回去吧!”孙小兵笑着对我说,可我知道——他在骗我,因为他的笑容那么刻意,且我看到边上躺着一个动也不会动的人,那人身上还盖着一块白色大纱布。   陈奶奶和一行人看我望向那方,便一边上前挡住我的视线,一边喊孙小兵同村里几个姑娘送我回去。我并没有喊叫,只是十分平静地走过去,我想看看他,看看他!   “算了,让她看看也好。”我听到孙小兵悲悯地说道。   揭开白布,泪凝于睫才敢看,却看得那躺着的面目乌黑的人并非小鑫——而是明天!她的明黄碎花棉绒长裙已经被碳灰染得看不出原色,面上也失了雪亮光泽。   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她先前还说要重新开始,要考虑同五哥在一起!怎么可以!   “没找着鑫哥,只找着了明天。我们到时,明天早已没了声息!大伙儿找了很久,洞子都翻遍了,就是没找着鑫哥,若说鑫哥被炸成了烟灰也是不可能的,那爆炸位置离矿井远得很呢。所以,鑫哥不会有事的,他怕是已经逃出来了,但受了点伤,就躲在这周围也未可知呢。”   “好,我同你们一起找!”   “你先回去吧,你体力不好,若是找到了鑫哥,你又累晕了……”   “我没事,我们现在就找吧!”说着,我便开始在山体边上转起来。我顾不得荆棘带来的疼痛,扯开草笼四处就开始巡视。见我这般,他们倒也没有再加阻拦,也跟着找起来。那陈奶奶怕我撑不住,便一直在边上跟着我。想来,她也十分慈祥,像极了我的外婆!   说起来,我虽回来了两次,却还未去葡萄村见外婆。上回还听阿娘说起,外婆念我得很呢!等找到了小鑫,定要同他一起去看外婆。   我们一直找啊找,方圆匍匐的草笼里、树林里都没有小鑫的影子,我们又回洞子里九曲十八弯地翻了个遍,还是了无音讯。难道,小鑫真的成了一缕烟灰?我无法回答自己的疑念,也没有人能告诉我。   我们就这样里里外外地找着,找了整整半天,直到夜幕降临也没有找到小鑫。   这一天,矿山没有再爆炸,村民们也是一个都有出事,只是小鑫不见了,明天死了!   想起明天,我心里便又是一阵酸楚。明天死了,五哥怎么办?   我走回明天躺着的那里,她已经在这里趟了一下午!她死也没有放下小鑫,见我们没找着小鑫,她也很难过吧!   本来,这事不应该告诉五哥,但是不知为何,我还是拨通了五哥的电话。兴许,是我太需要安慰了吧,而五哥,便如同我的家人!五哥很快接了电话,我强打精神说道:“五哥,在干嘛呢?”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万了…… 你知道的,我无意攻击任何,也不愿意被伤害,我们都只是想平静地活着。 今天,突然想起,那是我们的青春啊…… 贵在真实,不掩饰才是大美…… ☆、青海湖畔结情缘   “呵呵,小丫头,怎么突然想起我了?对了,矿山怎么样了?”   “你先回答我,你现在在干嘛?”   “我现在一个人待在旅社呢。今天我又去了鸣沙山,本来几天前我才去过的,想着上次去时心绪不宁没有听到沙鸣,便又去了一次。这次我鬼使神差地逃了次票,本以为听不到沙鸣的,实在没想到做了这等亏心事倒还真听到了沙鸣。躺在沙堆上,头上是青蓝天幕,听着沙子细响,如同梵音。呵呵,我今天还认识了一帮新朋友,就是一起逃票的那伙人,他们是打海南来的,热情得很,刚刚才散去呢。现在啊,我想给明天打电话,又没勇气打,你说,我是打还是不打?”几天前,他说在异域游玩很是畅心,以前看重的现在都可以放下了,我本以为他对明天也能释然了,原来,他还是没放下。   “五哥,明天她……”我声音抖得很,不晓得应该从何说起,也不晓得要不要说。   五哥听得我吞吞吐吐的,怕是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便凝神问道:“她怎么了?”   我想了想,本不想将明天上午说的话讲给五哥听,可是想到他还在那边巴巴地望着,望着明天提起他,我便忍不住说了:“她上午和我说,要重新开始,要放下之前,要考虑和你在一起。她……”   我还没说完,五哥就急急说道:“她在你旁边吗?你把手机给她,我要和她说话。”   “她的确在我旁边,只是……五哥……只是……”我想告诉他明天已经死了,可是,我说不出来。   “只是什么,你说。”他像是已经意识到了什么,略微镇定地问道。   我晓得他迟早得知道,便也不想多瞒,吐了一口叹气后回道:“她死了。”   五哥明明声音一颤,却还是语带笑意地说道:“你在逗我吗?小丫头,不要和我开这种玩笑,这样不好。”我晓得他已经信了,只是在自欺欺人。   “五哥,明天她……她真的……真的死了。”我说完这句,那边便没了声息,想必是他太过悲恸,一时无法回话,我便将前因后果同他说了一通,他却始终半天没有回话,终于无声地挂了电话。   就着手电筒的微光,村民们将明天放在现做的担架上抬了回去,最后放在小鑫屋子门口,大伙儿便散了。他们听说明天是个孤儿,很是同情,又晓得明天为小鑫而死,便都说就将她当做青山村人,就把她安埋在村里。   孙小兵的妻子听说矿山出了问题,火急火燎地赶来把孙小兵带走了。之后,大伙儿散了,偌大的黑暗中,只有我一人在呼吸。   他们在时还好,我还感觉热热闹闹的,哪怕是沾点别人的热闹也好。他们散了,看着屋子还在,小鑫却不知所踪,上午还活生生的明天此刻就惨惨地躺在地上,我觉得这屋子寒冷非常!这个世界大概不会好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刚想下葬明天,五哥就打来了电话,电话那头,他的声音有力而又沙哑,他说:“不要动她,我现在在去涪陵的路上,让我带她走!”   我晓得五哥的性子,他既然这么说,定是有他的用意,我便让大伙儿散了。大伙儿倒也没有真散,而是继续去矿山周遭找小鑫。   五哥是一个人开着车来的,他神色凄伤、两眼无神,见到明天后,更是神情惨淡。   我让五哥进屋坐,给他倒了茶,他同我细细说起了那一番往事……   原来,五哥之所以痴情如此是有前因的。早些年,五哥母亲还在世时,他还是个阳光开朗的性格,他母亲去世那年,他才六岁,倒也记得些事。他记得,自己母亲过世才不到半月,父亲就新娶了妻子,那女子不过二十五六,比父亲足足小了二十岁,而那女子还带着个孩子,便是罗宁。   五哥方才晓得自己父亲在外面还有一个小家,而且,也许不止一个,他都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弟弟妹妹!   他从此痛恨父亲,恨所有用情不专的人。他也从此步上了叛逆的不归路,逃学械斗,抽烟喝酒赌博无一不精,却偏偏不谈恋爱!脆弱敏感的他非常害怕与女子接触,生怕自己对不住对方,生怕对方步上自己母亲的后尘。   他虽恨自己父亲,却极喜欢弟弟罗宁,他怕罗宁养成父亲那样的风流性格,便常常教导罗宁要专情,希望罗宁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人。   满十八岁那天,五哥便离家出走了,究其原因,便是不想成为他父亲那样的商人。   靠着这么些年混迹社会的关系和经验,五哥混得倒也不错,不靠罗家的权势也能生活得游刃有余。他喜欢上了这样独立的生活方式,便不打算再回去,甚至一度想改名换姓,随母亲姓。   是一个姑娘改变了他极端的想法。   帮别人看赌场赚了不少红利,五哥拿着这笔钱去了青海湖,他还想去藏区、去拉萨、去甘肃敦煌。   他是在青海湖边碰到明天的,那时候他只有十八岁,明天只有十五岁。在一个刚刚独立的年纪,在一个刚刚解事的年纪,他们相遇。   据五哥说,到了青海湖边,看到满湖的蓝天绿水,飞尘不到,自己十分欣喜,似乎连丧母之痛也暂忘了,一个不留神就随着神思走进了湖中。那湖是绝不浅的,面上看着清澈浅薄,实则深水暗藏,十分的低调。   五哥继续走着,丝毫没有意识到深水的危险,就如同中了蛊一般。湖水淹没心脏的时候,他清醒了,但却没有回头,依旧朝前面走。清澈凉爽的湖水浇着他的身体,那一刻,如同某种神谕,他不想回头,宁愿追随神谕。   在别人看来,这似乎是中邪了,但五哥说,只是缘分——因为下一刻,明天出现了。   那一天,得知明天中考全市第一,养母允许她独行游历。在眼睛已经淹了一半的时候,五哥看到对岸一个打扮得五颜六色的小姑娘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他笑了笑,嘴里进了点水,但依旧没有回头,只又继续往湖中走,用他的话来说,那时是“只等湖水淹没头顶。”   明天见他还在继续走,便二话不说一跃跳进湖中,很快游到五哥身边,十分凶蛮又十分柔情地将五哥硬生生拽出湖去。五哥没想到这小小姑娘力气竟如此之大,十分惊讶,就在几秒惊讶的势头上,他忘了反抗,待觉醒过来,自己已经被拽上了岸。   后来,旅游区安保人员来找茬,五哥便拉着明天一阵狂跑。他们一直跑,跑出了湖区,仍然一直在一起,他们一起到了甘肃。   他们决定一起去鸣沙山,到了景点售票处以经天黑,且当天的票早已售罄。正一筹莫展时,明天突然拉起五哥的手就走——她要带着五哥逃票。两人趁夜翻过带着玻璃渣的围栏,他们身手都好,默契也足,未伤分毫。   在鸣沙山有星有月的夜空下,他们枕沙而眠,明天告诉五哥:“一个人活着,就是为了体验生活,只活在一片天的格局里活着,便是对爱自己的人的一种辜负。”那一刻,五哥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决心好好活着,不再自暴自弃。   五哥觉得,眼前这个五颜六色的小姑娘很特别,便问道:“为什么要这般打扮?”   “因为我的生活太单调太枯燥,旅途中,我更喜欢做一个鲜艳的疯子。”明天如是说。   他们像久别重逢的故友,没有问彼此的名字,没有寒暄,只随意聊天。   鸣沙山的夜晚风急势强,五哥却未着凉,早上醒来,才发现自己盖着明天的一件明黄色绒衣,而明天早已不知踪迹。   多年后,在重庆碰面,五哥一眼就认出了明天,但明天却早已将五哥忘了个精光。那时候,明天养母新丧,明天不愿同任何人说话,唯独对小鑫另加青眼。   “她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她最无助的时候,守在她身边的人却不是我,这便是错过吧!”五哥悲戚地饮下茶水,然后说道。   见我眼神游离,五哥挤出一抹笑安慰道:“放心吧,我会好好活着的!你也是,无论如何也要好好活着!对了,你要记得常来找我,我会一直住在渝北。”   我将五哥送出屋外,五哥一边打横抱起明天,一边说道:“走,天天,我们走。”   我与五哥挥手作别!   五哥告诉我,明天一生孤苦,定要将她安葬在一个温暖的地方,青山村对她来说太陌生了,于是便将她带走了。   我们已经找了三天,还是没有找到小鑫,但是,我越来越相信,小鑫还活着!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笃定,就连孙小兵都放弃了,我依然不死心。   第四天,小雪来找我闲聊,她叫我嫂子,还告诉我她哥哥在上海给她找了工作,她过两天便要出发去上海了。说到上海和小李,我便自然也想起了罗宁。就在这时,小雪又说道:“嫂子,上回我和鑫哥哥在你面前演的那出你都知道了吧?”   我笑着点点头,期待这调皮可爱的小姑娘接下来会说什么。见我笑,她便也笑笑回道:“因我小时候喜欢鑫哥哥那独立刚毅的性格,那时他总一个人在外面守着修房的材料,我想找点机会同他说话,便有几回夜里跑出去与找他,即便我们关系纯洁,奈何还是传了些流言出来,你不要误信了,鑫哥哥当真只把我当妹妹对待,我喜欢的也另有其人。”   见她仍有些放心不下,我便逗笑道:“放心吧,小小丫头,我都晓得了,也没有多想。”   小雪说她喜欢的“另有其人”,我便想八卦一下这姑娘喜欢的那个人,也趁机逗弄一下这丫头,谁知,我还没问出口,她一开口便是提及另外一人,只见她有些试探地问道:“这次,我要去上海,我哥在那里给我找了工作,嫂子,你可有什么话需要我带给那个人吗?”我不禁一愣,我晓得,她说的那个人是罗宁。   经过瓦斯爆炸这件事,我更笃定了自己的心思,便是同小鑫在一起,同时也更清楚世间只有生死算得上大事,别的自然也就释然了,便笑笑回道:“希望他自由、希望他过得幸福而温暖。也没什么,你要是见到了他,他若是没有提起我,你也不必主动提起,我是个不识好歹的人,提起我难免坏了他的心情,一切顺其自然吧!”   小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和我闲话一阵便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就快结束了,呜呜呜~ 其实我还蛮喜欢明天的,挺舍不得的,哎咳,放心吧,我会为五哥安排一个身边人的,我可是救世主~ ☆、晴霞人家烟雨暖   小鑫失踪的第五天,陈奶奶来看我,她给我端了一大碗煮好且剥了皮的土豆来,土豆圆圆小小,十分亲人,吃起来也十分可口香甜,若是不太喜欢清淡的饮食,这清水煮的土豆蘸上一层辣椒水吃起来也是极好的。   土豆吃到一半,陈奶奶说下午同我再去找找小鑫,我十分感动,便答应了。   漫山遍野的找,找至晚霞纷呈也没找着,我们便又打道回府。陈奶奶已有七十岁了,身子骨倒还硬朗得很,用她的话说,便是住在青山村里,自给自足,沾不上什么俗尘,便也极少生病,且要下地劳作,身体便得到了锻炼,身体好也属常见。   听了她这番话,我越发坚定了要在青山村生活的意念,即便找不到小鑫,我也不想再离开此处。   将陈奶奶送到家门口,她忽又十分动容地说道:“琳姑娘,我身边没有个亲人,老的都死了,小的也走远了,你若是不嫌弃,便喊我一声奶奶吧!”   我十分高兴,在这青山村里,除了小鑫,我终于又多一个亲人了,便十分亲昵地喊了一声奶奶。   这天,我闲来无聊,又心思烦闷,因为这是第六天了,他们一个二个都告诉我小鑫没了,让我不要再痴痴地找。就连阿娘也喊哥哥来接我回去,说什么再找户好人家!   我气愤得很,将哥哥狠狠数落了一通后,自己踩上了头次去矿山那条冤枉路,打算再去碰碰运气。   路过慈竹林的时候,我怕看到小鑫砍伐过的竹子,怕自己伤心过度无法赶路,就匆匆溜过,并非细细发觉。   走到“兰泉谷”边,想到我和小鑫的约定,想到他曾深情款款地说:“你在溪边唱歌,我在竹林伐竹,看我听得到你的歌声不”我心下感伤,禁不住泪崩。   待哭得差不多了,我吟出了那首歌:青青河边草,悠悠天不老,野火烧不尽,风雨吹不倒。青青河边草,绵延到海角,海角路不尽,相思情未了。无论春夏与秋冬,一样青翠一样好,无论南北与西东,但愿相随到终老……”我竟将整首歌都唱下来了,要知道,以前我是只会开头两句的!   我唱完了,便听溪水欢唱,仔仔细细听了一阵,这才又开始跋涉。   等走得隔兰泉谷远了,听不到溪水的叮咚声,我才听到那边的慈竹林里有人在喊我。   是他!   听到那个期盼了很久的声音呼喊着“琳琳”二字时,我心跳得很快很快,心脏像是要飞出身体一般。来不及想别的,也没管是不是幻觉,我已经铺天盖地地朝那方奔去。   “我喊了这么久?怎么才听见?”他坐在那块我坐过的歇脚石上,笑意款款地同我说道。   “兰泉谷响得厉害,你的声音被盖住了。”   “呵呵,幸好它没有盖住你的声音,不然,我们怕是又要错过了。”看来,他听到我唱的歌了。   “这些天,你吃的什么?”   “喏,这个。”他举起手掌,我看他他手里放着两个泛着干涩馨香的野柿子。   “别哭,这个又没毒,我也没死,这不好好的吗!”   原来,小鑫在矿井里受了伤,他的腿被炭块压着了,他挣扎着移开炭块,却发现矿井上方也让炭块堵了,幸好,若不是被堵上了,外头的空气无法进来,他恐怕早就被瓦斯给毒死了。   矿井已经挖得很深了,那堵着矿井的炭块像是卡在井中央的,上面的人用手电筒看下来也只看得到黑黑的一片,根本发现不了小鑫。   压着矿井的炭块太大,一时根本挖不烂,且若是从下面挖烂那炭块,势必会被掉下来的碎屑砸中,也是得不偿失。于是,小鑫便也无能为力。他被困在矿井里两个多小时,期间当然也有些许瓦斯气体涌入,不过好在剂量少,小鑫到倒也未曾丧命,不过,若是时间久了,就说不定了。   迷迷糊糊中,小鑫发现矿井底下隐隐有些潮湿,初初还以为是呼出的气体凝结成了液体,用铁尖锄挖了一阵,才发现矿井已经到底了,土层不远的地方便是一处山溪。   没错,正是兰泉谷!   小鑫用铁尖锄扣了一个洞,便到了溪边。   原来,那天我果真走了冤枉路,其实矿山就在兰泉谷边,我偏偏翻山绕水踏过几个山头才又绕回矿山!   小鑫腿伤得不轻,又是当年旧伤那处,便隐隐发痛,走不远,又没力气喊叫,就在兰泉谷边晕倒了,直直晕了两天。第三天,小鑫又饥又痛,实在叫不出声来,且此处很是隐蔽,又恰好在矿山背面的山脚,即便使尽力气喊也没人听得到。   就在小鑫快要彻底昏死的时候,一阵温暖的山风将他吹醒了,他看到一只深褐色的小松鼠放了一个藏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野柿子在他旁边。   后来,那只小松鼠还不断地将柿子送给他,就像自己屯多了吃不完似的!就着兰泉谷的溪水和野柿子,小鑫倒也不饥不渴,就这样活了下来。但是腿伤严重,短时间内还走不回去,便拖拖爬爬地爬到了慈竹林,爬到慈竹林时,小鑫已经很累了,于是便歇了一阵,岂知竟昏睡了过去,以至于未曾发现我路过,听到我的歌声时他才醒来。   看他腿伤了走路不方便,我又背不起他,我便说道:“你等着,我回去叫人来……”   “还是像以前一样吧,你做我的拐杖!”   我想起肩头的温暖,也十分怀念,便让他照旧撑着我的肩走路,就这样,我将他半背了回去。   “这回虽不是为你而伤,我却要赖上你。”   “就这么说定了!”   那一回瓦斯爆炸倒是很帮了我们一把,虽也摧毁了一些煤炭,不过煤炭量多,那点也不算什么,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反而因祸得福——矿洞岩层松动了不少,接下来的工程便省了不少功夫!小鑫的腿伤也无大碍,将养了个把月就好了,只那六天在空山无人发现,将他痛狠了。   村民们都没沾伤,小鑫也好了,就是明天白白送了一条性命!   后来,听五哥说,他将五明天火化了,带着她的骨灰又去了一遍青海湖和鸣沙山,最后将明天安葬在了她养母的坟墓旁。   明天已经打算重新开始,命运又给了她当头一棒,这一棒,打的不仅是明天,五哥也因此抱憾终身!   后来,我和小鑫在山里结婚了,我甚至听五哥说罗宁也同吴媛媛结婚了,就是没听到五哥的婚讯。   小鑫将罗宁当初给的钱寄回去了,那些钱,在最困难的时候,小鑫也没提谈过。   青山村漂漂亮亮地翻了一回身,村民们的屋子都翻修了一番,也办起了小学。   两年后。   “喂,叫你哄柿饼,你怎么跑去拨弄蒜苗?”我故作生气地朝院坝坎下正在蒜苗地里扯草的他说道。   “报告罗老师,你家柿饼睡着了,我这才敢出来挣点外快。”他抬头笑笑回道。   我们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小名“柿饼”,彼时,我在院里搓衣服刷鞋子,他那件二十岁时候穿的灰衬衣竟然还在,还规规矩矩地藏在箱子里,还有一双旧皮鞋,我实在看不过去了,就将它们翻了出来洗洗晒晒。这些衣服他是穿不了了,可也还有用处——指不定以后我家小柿饼抽条了还能穿呢!   后来,我才发现,他不是在拨弄蒜苗,也不是在扯草,而是在种一颗柿子树——他还记得,我爱吃柿子。   哦,对了,此时正值盛夏,山里温暖得很!   山外晴霞,山下人家,温暖得不像样,一切果真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部分算是写完了,接下来,还有几个番外,敬请期待~ 源于柿子,便也终于柿子,这样,挺好~ 在一个小山村居住,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相伴,山雨来了也无惧,大概,这就是温暖吧! 希望我们各得其所、如愿以偿…… ☆、小鑫番外:十年春水满山涧      小鑫番外:十年春水满山涧   第一回见她,是在青山村,那时候我们家的老屋子还在,阿爸阿妈也还在。那日姐姐领着她回青山村,她是姐姐的小姑子,还是个小姑娘,她们一路上都没有寻着水,又走了大半天,便渴狠了,刚到我家,她便急急奔向水缸。我是在走廊上见到她的,那时候她正欲去喝水,我怕妨碍着她,便速速闪到回廊一边。   见我躲让,她睫毛弯弯的笑了笑,像是以为我很怕她。没住几天,她就随着姐姐回了老街,但她的音容笑貌,一直留在我脑中。   后来,我们家的屋子被大火烧了,阿爸阿妈死了,我却活了下来,就此,我成了一个没有家的孩子。   姐夫将我接去了老街。在老街,她依旧以为我怕她,实则,我只是想让着她,一辈子让着她!   她是老街上唯一一个肯搭理我的孩子,其他人都嫌我难看,都说我土得很。她心地善良,不仅会和我说话,还会陪我看守马,很多时候,都是她在帮我管理马儿。   我的白马儿是我最珍贵的朋友,她则是我唯一喜欢的姑娘!   姐姐晓得我喜欢她,便同我说:“琳琳对你也是特别的,你不要丧气,且琳琳的阿爹阿娘都很喜欢你,昨天琳琳哥哥还同我说,等琳琳长大了就把她嫁给你。”   最初听得姐姐这样说,我很是高兴,可是待慢慢长大,我便越来越明白我与她是不可能的。她读了那么多书,她懂得那么多,她那么漂亮出尘,讨好她的男生太多了,孙小兵他们一天天的围着她转。可我呢,我有什么?就算她不在意我什么也没有,可我那么难看,和我过一辈子也太为难她了。   有一回,我甚至梦见我和她结婚了,但是新婚第二天早上,她一睁开眼,看见的就是我的额头,当下她便被恶心得吐了。   此后,我便对她冷漠了不少,我绝不会让这样的噩梦成真。   后来,我的腿摔断了,因为这一桩事,她便笃定了要嫁给我,这让我很是苦恼。姐姐安慰我说:“你不必想太多,植皮之后额头就光洁漂亮了,没事的。”那时候,我还不晓得植皮是怎么一回事,我也不敢肯定是否有朝一日那植上去的皮会脱落。再说了,就算额头完好,就算皮永不脱落,可是,我的左腿短了一截,以后怕是没办法保护她、照顾她的。她那么好,应该有一个更好的男人去疼惜她。   为了与我平起平坐,她甚至不读书了,我很生气,也很替她担心。所以,我残忍地在中秋那天把她气走了。不过,我不后悔,只要她不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就好,她会遇到更好的!   十年流水,都随长波去了,以前,我笃信李白那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我以为,流水从家门口流了过去,便不会再流回来,即便家门口的河流不曾消迹,也再见不着从前那股清流。   不再念书后,我依然有看书写字的习惯,在老街的那两年,我就常常翻看她的课本,她不爱学习,课本上也没什么笔记,没有手写体的遮碍,倒也方便我看得个清晰;后来出去打工,我依旧改不了看书的习惯,并且看书成了我唯一的爱好。闲坐休息时,我总会习惯性地拿出书来翻阅,偶尔也会抄一些我喜欢的字句在本子上,权当练字,工友们因此不少调笑我。   我记得,有一回我在书店买书,看到一本地理山水集注,那封面是一个拿着稻草的姑娘坐在田埂上,那姑娘眼睛清澈水灵,像极了琳琳,很是动人。我便把那本书买了回去,仔细拜读了一番,里面有一段是这样说的:   家门前的溪水是往东流去的,我无法跟踪追探,只晓得它会流进大海。我很伤心,因为我喜欢的那一股清水远离我了,它不会再回来了。见我郁郁寡欢,妈妈便拿着我喜欢的糖果告诉我:“水分是要蒸发的,水受了大热,便会变成水汽飞上天空,遇到云后水汽会凝结,会再次成为雨珠,最后也会回到咱们家门前的小溪里。”我没有接过糖果,只睁大了眼睛问道:“真的吗?就算是真的,可是世界这么大,那颗雨珠降到哪里都有可能,它还会回到咱们家门口吗?”   见我仍旧气鼓鼓的,妈妈便又说道:“你可知道,一颗雨珠是由多少水分子组成的?经风一吹,那雨珠会散成成千上万的小雨珠,那些雨珠又会重组,但总有一粒雨分子会回到咱们家门前的,因为那也是它最放不下的家啊!”那小孩子地理知识有限,便也不会分辨,只当他妈妈说的是真的,便也接过了那颗糖。   看完这个简小的故事,我十分动容,早已奔赴东海的那股溪水,当真还会回来吗?   事实证明,会的。   十年后,她回来了。她出落得亭亭玉立,眼眸依旧明亮干净,去了大城市那么久,她却依然纯粹如初,真是难得。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她能活得这般善良纯粹,是因为有个人将她保护得很好。   与她重逢那一天,我刚从深圳回来,风尘仆仆。她没有认出我,我却认出了她,见罗宁对她无可挑剔,我也终于放心了。   本以为她早已将我忘了,谁知,快到老街时,在暗夜车窗里,我却看到她紧张不安地张望着那棵柿子树。莫非,她还对过去心有执念?   我很害怕,害怕打搅她的生活,便没有去姐姐那里,只在孙小兵处下了车。我本打算第二天一早就回青山村的,却没想到刚出门就撞见了姐夫,姐夫对我生拉硬扯,想拉我去酒楼吃饭,我没有去,挣脱他就走,推说没有买礼物不好上门打搅。没想到的是,没一会儿功夫姐姐和辉辉就追来了,姐姐身子不是很好,辉辉对我又很是亲近,好不容易见一面,我也不忍和他们匆匆别离,便也去了。   我的出现对她来说可能是始料未及的,我也未曾想到,她竟真的没有放下我。   那一晚,我和罗宁睡在一起,我们彼此明了,没有掩饰,谈了很多。他很清楚你的个性,见着了我,你是不会轻易跟他回上海的,或者说,你不会回上海了。出于某种自私考虑,也出于对你终身幸福的考虑,我和罗宁达成协定——他先回去十天,让我和你相处十天,十天过后,我便让你对我彻底死心,然后由他将你带走。   我本打算等罗宁走了再带你去青山村的,谁知,第二天,小雪就托人捎话来,说我的马儿病了,我便急急赶回去了。本以为你不会来青山村找我的,但四天后,你终究还是来了。   我们只相处了短短三天,那三天,是我十年来最幸福的日子。那三天里,我们一起下地劳作,一起煮饭一起吃饭,一起烤火一起散步。那三天,我们默契得很,谁也没有提起罗宁。   幸福的时光过得很快。罗宁似乎等不及了,怕我食言,第七天他就赶回来了。你是他的,我无权挽留,便也只好将你交出。   趁你没有留意,我便出了门,想找小雪来陪我演一出戏,让你彻彻底底的对我死心。刚出门,我就看见了小雪,她早在院前候着了,看来,罗宁的准备功夫做得很足!其实,这也体现了罗宁对你的在意,他如此重视你,我也就放心了。   知道你就要走了,我特意在桌子上放了纸笔,希望你写下几个字让我留作纪念。   我们之间,也许心有灵犀吧,你果真给我留了字。   “胃口”果真是一个奇怪的名词,这个词无关繁华百态,无关清粥与珍馐,甚至无关心情,只与和谁在一起有关。在老街的时候,我腿伤了,你便天天亲自为我做饭,当我的拐杖,那时候,我胃口是真的好,空前好!喜欢的姑娘做的饭,能没有胃口吗?你在字条上说,那三天是你胃口最好的一段日子,有你这句话,诀别似乎也不那么苦了。   我们的第二次重逢总体来说乱糟糟的,因为我糊里糊涂的利用了明天,利用明天来试探你。我和明天的手臂交挽在一起的时候,见你郁郁寡欢气鼓鼓的模样,说真的,我十分开心。可是后来,我后悔了,因为你是真的伤心了,而且,你很无助。   后来,罗宁来找你,看你们画风不对,我便暗猜你们之间感情出了龃龉。为了让你们和好,我便又利用明天好好演了一把。   在蓝水湾游菜花田那天,我走在前面,却也一直默默关注着你。不知道明天同你说了什么,我感觉你神情怪怪的,也不知道罗宁同你说了什么,你竟丢下他一个人跑了。后来,我注意到你迷路了,便开始寻你。我和罗宁几乎是同一时间找到你的,但是,我们谁也没有勇气靠近你,最后,我们不约而同地找来了罗彬,希望他带你走出谜局,他同你关系要好,且他的身份很合适。   经过这件事,我晓得你和罗宁闹得不轻,需要独处方能和好,于是,我便打算和明天先回青山村看看矿山,给你们一些空间。   明天始终没有告诉我,她去向你辞行时罗宁就已经走了。我不晓得你那时时孤立无援的,不然,我绝不会丢下你一个人。   其实,我是对不住明天的,她那么好的一个人,却要为我演出。面对我的歉意,明天只说自己也想趁机让罗彬死心,让我不要多想。   我和明天回青山村了,因为修学校的事刻不容缓。其实,我和明天一直只是普通朋友,或许也可以说,我们是合作伙伴。   那一天,我去酒楼给姐姐送衣服,刚好听说你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我本以为罗宁一直在你身边,后来姐姐告诉我,电话正是罗宁打来的,彼时罗宁在上海!   你和罗宁没有在一起,你们还是没有和好吗?   定是他让你受委屈了!当时我只有这一个想法。   来不及想太多,当下我最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你的安全。如果你出了问题,我无法原谅自己!   赶到龙豆沟时,遍目惨象。殷红的血液、破碎的山土,你在哪里?   每多看一个新面孔,我的心房就多挂了一份惊颤。看了许久,问了许久,还是没有找到你。那时候,我只希望你平安。   我终于看到了你,人群中,你的目光透亮无暇,你也在看着我。你似乎早就看到我了,四目相对时你一点也不惊慌。   我拉着你向车子走去,碰到你冰凉柔软的小手那一刻,我暗暗立誓,再也不会让你孤立无援。   摩托车上,你对我说,你和罗宁早已分手,此次回重庆全是为了我。你对我表了白,见我依旧犹豫不语,你甚至以死相逼。   我当然会服软,我说过,我会一辈子让着你的。   一切冰雪都悄然融化,你靠着我唱着歌,我们在回家的路上……   于我而言,当我们剖明心迹站在一起时,后面的种种就都不算事了。   每一次的山雨袭来都不再怕,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家。   后来,我们始终站在一起,一起见证山涧的涨水、一起唱那首关于青草的歌、一起吃柿子、一起苍老…… 作者有话要说:  始终向往 写到这里,小鑫的故事就结束了,小鑫是一个守得住寂寞、敢于孤独的好男人,当然,也是一个极其沧桑的男人。有人说,沧桑男人才有味道,大家自己想想吧,我也不知道这话对不对。 这个故事没有最初设定,没有大纲,是全凭感觉写下来的。但是写到此处,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我最初的设定,小鑫就是我设定的女主归宿。 当然,我也曾经质疑过,女主没有一技之长,不够漂亮也不够贴心,单凭一点善良纯粹就能吸引小鑫和罗宁两个优质男吗?后来,我愈发清晰,没有完美的角色,只有完美的人设!活在世间,即便不相信一见钟情,也还是要信一信缘分的,当然,信仰“灵魂吸引”是最高级的,这个不要求大家掌握~(捂脸斜眼笑) 关于女主的社会价值,我会在后面的番外中给出,当然,如果细心一点,你们会发现我在正文部分已经给出。一个人,光靠善良纯粹是没用的,一技之长还是得有啊。 话说回来,你们喜欢小鑫吗? ☆、罗宁番外:岁月长长温暖藏   罗宁番外:岁月长长温暖藏   母亲一向担心我,因为她知道我洞察力超乎常人,而洞察力太强的人难免孤独、难免一生孤独。   都说不是英雄不读三国,不是英雄不懂寂寞。我虽算不上英雄豪杰,可也读了几遍三国,还一直与孤独相伴,也自认是条汉子。看了三国,我最常感叹的不是天下要怎么分,也不是里面谁最聪明,而是英雄与孤独这两者的关系。   说起英雄与孤独,两者相织相缠彼此融动,真是理也理不清。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原来英雄是孤独”我深感此意,却又想起在江东练兵的周瑜有小乔,也不算孤独。在我眼里,曹操是个豪气万钧的大英雄,也是个最懂孤独的人。带领战舰破荆州下江陵时,他在舱头作诗,暗夜战舰,火把雄光,顺流而东,我的激情也被点燃。那时,我觉得男人心里就应该装满山河事业,不能因儿女风月误了眼界。后来,我才晓得,那是因为我没有遇到一个温暖的人。   赤壁战败,我忽又伤情起来,不禁在心里替曹操问道:相识满天下,相知有几人?没有知己的英雄人生,岂非孤独?   也许,曹操会说:自己的悲伤说给自己。可是,若是有一人能为你温一回酒擦一回泪,不言不语地陪伴着你,那该多好!   曹超一生兵甲相伴,心硬血冷,想必,也是没有尝过温暖的味道吧。“英雄原来是孤独”这句话在周瑜那里不合用,在曹操这里却应验得很。   我出身在富裕家庭,从小就去过世界各地,每天放学不必挤着校车回家吃饭,不必担心零花钱不够用,甚至,不用担心自己不惹眼……同龄人少有不羡慕我的,可是,我却比任何同龄人都孤独。   商人重利轻离别。我的父亲总是那么冷血,对常人来说,离开妻儿谈何容易,对他来说却易如反掌。四岁那年,有一回,我和盖滓桓龆嘣露济患谖业谋莆氏拢盖撞啪菔狄愿妫矗艺娴氖撬缴印   有了这一层阴影,我更孤独了。其实,我不恨他,他只是一个麻木的商人,又有什么可恨的呢,我只是怕自己成为和他一样麻木的、孤独的人。   果然,我是逃不掉的,我没有办法向五哥那样潇洒的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我注定要背负一些东西的。   终究,我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一名商人,一个麻木的商人、一个孤独的商人!   就在我快走到麻木孤独的尽头时,上天像是可怜我,让我遇到了一个姑娘。   她就像广袤森林里的一个精灵一样,活得纯粹无害。   她是一个很傻很笨拙的小姑娘,在吴媛媛的餐厅打工,因而我和她有过几面之缘,餐厅生意不怎么好,她的薪水就不用说了,上海物价又高,她便不得不出去做一些兼职。所以,我经常看到她在街头发传单,发完传单又举着广告牌到处宣传。有时候是她一个人,有时候她身边会有个同伴,那个姑娘像是与她很要好,记得有一次,我开着车路过,看到她同那姑娘正抱着播音机举着广告牌在街上转悠。   我停下车,本想同她打个招呼,却听到她们大声八卦,像是在讨论男明星的身材。我很惊讶,她竟也关注那些。我打心里觉得有趣,想笑又想继续听下去,便将车窗关个严实,然后偷笑了一阵。   就在我笑完想离去时,突然发现他们的领队出现了,那人指着她们两个很不客气的骂了几句。原来,她们两个抱着播音机,那播放机里的录音又很大声,她们便也加大了八卦的音量,正这便引来了领队。她们的声音真的好大,生怕八卦内容传达不到彼此耳朵似的,她们也许聊地太开心吧,竟没发现音量大得引人顿足注目。   后来,我查了查,原来和她一起发传单的姑娘叫王雨馨,是个刚刚走出学校、工资连房租都交不上的汽车售后服务接待员,想来,也是这个原因,那个姑娘才出来兼职吧。   我和吴媛媛分手了,是我提出的。因为,我不需要一个自私的人整天在我耳边吵吵,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一个我都不敢确信的原因:我好像喜欢上了那个和我同名的傻丫头罗琳。   吴媛媛将餐厅转让了出去,她好像打算离开上海。   吴媛媛走后,那家餐厅换了风格,老板是个脾气很差的男人,有好几次,我都看到罗琳被指责数落。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频繁出入那家餐厅。   慢慢地,我看不下去了,我受不了她做小伏低的样子,也是这时,我才敢确信我喜欢上了她。   我联系了王雨馨的经理,让他给罗琳挪出一个岗位。   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没有一个家和一个依靠是不行的,再怎么说,你也只是一个女人、一个害怕冰冷的女人,所以,你没能抵挡住我的温暖。其实,我未必真能给你温暖,反倒是你,给了我家的感觉,你就是我期盼的那个温暖的人。   如我所愿,我们在一起了。其实,我也知道,你对很多事都提不起精神来,你的世界很小,你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人……但是,这不要紧,我相信时间的力量,我相信,我们会成为一家人。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自己错了。你忘不了他的!   你迟迟不肯同我结婚,推说家里讲究的礼节多,没有历经那些繁文缛节是不能结婚的。为了早些和你结婚,我好几次亲到重庆探访,终于弄到了一手完备的求婚礼。   和你回老街那次,想到就要见到你的父母,我很紧张,生怕表现得不好,是以一夜未眠。你倒是睡得极好,你的呼吸热热地扑在我肩头,一整夜,我感觉很温暖。你阿娘虽已年上五十,却依旧明朗有神,和你一样漂亮有气质。听到你的家人喊她琳琳那一刻,我真的有种说不出来的高兴,我也喊你琳琳,或许,我们早就是亲人了。   见到万又鑫的第一眼,我就隐隐察觉他就是你睡梦中常喊的那个人。我希望自己猜错了,我希望不要这么巧,我甚至卑微地祈求你们晚点再相遇,这样,我就可以多拥有一点温暖。   可是,像学生时代做选这题一样,我希望是正确的结果都是错的。   那一晚,我和万又鑫睡在一起,上半夜,我们谁也不说话,等你们都睡着了,我和他的谈话才开始。他晓得我已经知道你和他的过往了,他也知道我带不走你,所以,他说愿意帮我。他说他能让你死心塌地地跟我回上海,只要我同意让你们单独相处几天。我同意了,因为我知道他是个正人君子,且我也没有别的办法能带走你。但是,刚离开老街我就后悔了,因为把你留在老街就等于把你往他怀里推,毕竟你们在老街拥有那么多时光历久的回忆。   我知道我输不起,但是我没有别的办法,抱着侥幸心理,我决定赌一把。果然,小鑫是条守信用的好汉子。我刚出现,他就配合李小雪把你气走了。在这一点上,我必须承认,我有些卑鄙,李小雪就是小李的妹妹,是我让她配合演出的。   明知道你不想同我回去,我还是自私地提了亲。我害怕再拖延下去会失去你,便说工作上有许多事需要处理,实则,我来重庆之前就将公司的年假都提上了日程,该忙的早忙完了。   回了上海,你却一直郁郁寡欢,笑得少了,话也少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哄你,你才能真真正正地笑一笑。你愁眉不展时,我有说不出来的失落感,因为我很清楚,你的眉不是为我而皱。   没想到五哥竟能令你开怀大笑,没想到你和他竟一见如故!你和他说着脏话喝着啤酒的时候,我很震惊,我在想,是不是我平时太沉闷了,你才一直压抑着自己的真性情。其实,那天我生气不是因为五哥说他要娶你,我知道他是开玩笑的,我生你的气,只是因为你来了例假还毫不在意,竟喝了许多冷啤酒。   我没想到你会发现那几株草药,的确,五哥并没有让我采药。上山采药是个幌子,我只是怕看到你对小鑫恋恋不舍,我只是怕看到你为他流泪。没想到,一向迷糊的你会因那几株草药想到许多。   我更没想到,我们分手居然是因为吴媛媛。怎么说呢,我对吴媛媛本就没感觉,只因当初自己太孤独了,想着有个恋爱对象也好,说不定还能缓渐那份不安和孤独。我错了,和她在一起,我一直是被动而痛苦的,她是浪漫主义信徒,也是理想派的迷妹,她期待我一直给她惊喜,跟她在一起,听她喋喋不休碎碎念,我简直比一个人待着还孤单。   和她分手后,我没有借口接近你,就说你是吴媛媛的员工,你面临失业,我理当负责。我吃过你做的菜,虽算不上黑暗料理,但真的不是很可口。可是,我都会吃个精光,因为那是你做的。我喜欢你穿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样子,那场景,就像你是我的妻一样,为了这个念头,我便常哄你做饭给我吃,理由是你和吴媛媛手艺很像,你竟傻傻地信了。其实,你们手艺完全不一样,你可能没有吃过她做的饭吧,她只会做点简单的西餐,连煮面条都不会。我盼望着成为你的亲人,盼望着你为我一人做饭,盼望着我们能成为温暖的一家人。   我自认心思缜密逻辑清晰,却还是忽略了一个细节。我说你和吴媛媛厨艺相像,没想到你会一直记得,原来你以为我喜欢你做的饭,和你交往,都是因为吴媛媛。   是我自作自受,承受自己的过失本就是件不需要解释的事,况且,我能解释什么?误会一事,可大可小,我们间的误会从五年前就开始堆积了,到现在,已经堆成一堆吹不开扫不动的落叶。   好在,在冰冷的高桥上,你说了一句“记得多喝温水。”这一句话,陪我走过了无数黑暗冰冷的路。   在上海高桥分别后,我一直放心不下你,又一时不知你的去向,只猜测你是回重庆了,便让五哥多多留意。你果然回重庆了,我本以为你会很快与小鑫和好,谁知五哥竟告诉我,小鑫身边有一个女子,便是五哥一直心心念念的那个女老板。   我必须诚实的说出来,我当时真的幸灾乐祸,甚至十分卑鄙的想趁机挽回你。因为我知道,以你的情商,断然看不出他们是在做戏,在青山村那一回,李小雪比小鑫小十几岁,你不也信了吗,你太傻了!   我想趁虚而入,但到了重庆,看到你为他神伤,我才发现自己比你还难过。你不想与我出现在一个地方,便总是躲着我,有我在,你便饭桌也不上,我心疼你,也为自己觉得可悲,便很快离开了,希望我离开后,你能好好吃饭吧!   我走后,也曾忍不住给你打电话,我并无意介入你的生活,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你过得还是太粗糙了,你和他还没和好,家里人也不知你的去向,你怎么能忘记交话费呢!听说他也回青山村了,怕你联系不上他们,我便偷偷为你交了话费。   辉辉是个很可爱的孩子,我很喜欢他,我记得你家里每个人的生日,因为你记性不好,我便要多牢记些。辉辉生日那天,我已经离开你回到了上海,我想,我们大概永不会见面了。早在辉辉生日前两天,我就将他的生日礼物寄出去了,连带着你的冬衣。   一切就这样过去了,两年了。两年里,五哥和王雨馨相爱了,婚期也提上了日程,我们却再也没有见过面,我的手机短信里,你那句“谢谢”还在。   我无意中听到李小雪和小李说起你和他。小鑫出资筹建的的学校已经建好了,你成了那里唯一的老师今天。今天,我听小李说,你请了产假。   真为你高兴,我能想象你穿着白衣黑裙在讲堂上讲课的样子,我也能想象你成为母亲的样子,那是一副温暖的画儿,像黄灿灿的油菜花一样。   我又回到了那个冰凉黑暗的地下宫,那里阴暗潮湿,水滴透着凉意嘀嗒不息,石壁上悬着铁链插着火把。那火把是我从遥远天空下的晴朗世界带来的,火把散发出一点点温暖,而我,不见光明,就是靠着那点温暖引发的光亮活下来的。   这辈子,我是注定要独行的,所以,我不怪你。我这么孤独,但是感谢有你,曾经温暖过我。我的朋友不多,五哥算一个,小李算一个,其他的,都是利益往来而已。五哥和小李劝过我很多次,劝我去旅行,劝我和别的女孩交往,劝我忘了你。可是,我很清楚,我根本忘不了你,而且,我不想忘!   看到你掉在办公桌上的发夹,我又突然想起你,泪水模糊了视线,看不清晰文件,于是我干脆闭上眼睛。   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记也终不能忘。要忘记过去谈何容易,自己的悲伤说给自己!   也许,随着流水过手,我会慢慢习惯,习惯孤独,习惯回忆你。其实,永远记得你也好,毕竟,你是我唯一的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  【痛苦告知】告诉你们吧,这就是全部了。 【关于码字】这个故事我写了两个多月,很懒了,才十一万多字,其实如果按照日更三千的进度来,一个月就十万了,可我差点用了三个月,对不住啊,我对自己还是太仁慈了。闲嗑一下,关于码字,我灵感巅峰时一小时能一边构思一边码字两千五,接近三千,然而很多时候我都是灵感贫瘠的状态,所以灵感贫瘠的时候进度就难说了,反正一小时能码一千已是大幸。当然,如果能坚持日更,自己对文字的感觉会不一样,所谓的文感吧(勿提语感,那是英语渣的噩梦)。 【关于人物】有朋友和我说,女主高中没有毕业,怕是不懂诗词吧,然而文中借女主之口写下了几处诗词,未免有些不大妥当。其实这是我一早埋下的伏笔,女主虽然不务正业荒废学业,但是还是略通诗词的,她对诗词有自己的感悟和见解,所以,她会是一名合格的山村语文教师。她不会一无是处的,教书育人就是体现她社会价值的地方(当然,能当上老师,也有可能是因为小鑫就是校长,哦吼吼~) 其实我的故事里,角色性格都比较暗沉,没有鲜明的个性,大概是因为我本人就不擅长发脾气吧(原谅我不想要脸非想死)。 唉,我总觉得塑造的小鑫不够沧桑,总觉得罗宁的心路不够泣血,也总觉得五哥不够社会……我还得多多观察多多修炼哪! 【关于感悟】最近什么都一团乱,忘了自己计算机课的上机密码,忘了超星的学号密码,不晓得要怎样解决,这些密码都没有关联手机号什么的,怎么办?我感觉冥冥之中有人想气死我然后继承我的支付宝(已气哭)。 当然,以上都是琐碎鬼话,我还是会振作的,会好好活下去,你们也是。 今天阴晴不定,我在毫不留情洒落的大雨点中冲回宿舍,宿舍一个人也没有,十分冷清,望着窗外的飘雨想着不知所踪的故人,突然有点撑不下去了,不过还好,想着今天就要完结此书,还是振作了。 还是想走在雨中泥泞的山路上。 【关于求助】后面,我会努力构思并陆续发文,新作的名字:《长门误》,希望支持。 这就是末尾了,其实故事的结尾早已写在开头,开头没有小鑫,结尾便必然有小鑫。 夏雨骤急,犹如一瞬转秋,清冷非常,希望青山村里的小鑫和琳琳一切都好。在山雨中深拥。 【关于时下】今天5月11号,欢乐颂2播出,大喜啊,我终于有精神寄托了,追剧去,小包总我来了(我不会和安迪抢的,我就远远看看)。5月12号是国际护士节,谢谢所有护士姐姐,谢谢你们发扬了南丁格尔精神,比心哦。还有,6月7号的高考就要到了,不足一月,希望当初那伙姐们儿哥们儿超常发挥,天后一直挂念着你们呢。 【特别鸣谢】谢谢列位看官的支持,谢谢你们愿意看,特别鸣谢身为我好友、知己、偶像的良水。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